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汇总三篇)

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通用3篇)

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及互联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 网站,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网站建设项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网站项目开发,其具体系统构成和功能要求详见附录《网站建设项目清单》;

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租用稳定高速的并支持网站各个系统运行的主机空间一个,空间不小于300M;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注册国际顶级域名(www. .com)一个。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以上所有项目的开发和服务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20190 元。其中网站空间及域名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期如要继续使用需继费,费用为元/年。

2. 费用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 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站总体设计制作之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网站总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10000 元,在年月日之前支付。

第二期:在完成网站项目建设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10000 元。

3.以后每年的空间租赁费和域名费,由乙方在到期前的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并由乙方代为交费。

三、合同期限

1.网站完成时间为天,于预付款付清之日起计算。

2.网站完成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调试,验收调试时间为天。

3.网站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之后免费维护期为年(即一年内的网站日常简单维护不用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前期内容资料。后续部分资料以工作进度安排提供。

2.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和内容建设网站和制作网页,并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更改。

6. 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以及在甲方提供主要思路而形成的有关程序和代码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7.甲方对本委托乙方租赁的主机空间拥有管理权,对委托乙方注册的国际域名拥有国际权威域名注册机构授予的域名项下全部相关权利。

8.一年内甲方可更新网页二次,只限文字及图片更新和其他小项修改,如需进行工作量大且技术要求较高的网页重大修改和重建,费用另计。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附件《网站建设项目清单》的要求,进行网站的开发,有义务对甲方网页的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3.乙方完成网站开发后,应当为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网站使用说明和操作培训。

4.乙方应按期保质完成网站项目的开发,并负责网站在服务器端的实施。

5.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等有关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由乙方开发的有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归乙方所有,并且乙方对于网站设计运用的其他文字、图片资料(除甲方提供外)以及源码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7.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8.乙方负责向空间提供商或域名注册商交涉并解决有关网站主机空间故障和域名解析故障,以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9.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一年的技术维护服务。

10.在一年之内,如果甲方开发并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网站项目下的有关代码和程序推出更新版本,乙方应当免费为甲方升级使用。

六、网站质量保证以及验收乙方承诺网站建设达到以下标准,并按以下标准由甲方验收:

1.乙方已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网站开发,并承诺达到附件《网站建设项目清单》中承诺的相应功能。

2. 网页上无文字拼写、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以及代码上的错误和重大的漏洞,并确保网站的安全。

3. 可以通过任何链接互联网的运行正常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4. 网站投入运行后,确保网站能小时正常运行和访问。

5.所制作的网页需兼容 IE 5.0 版和Netscape 4.0版以上主流浏览器,并支持800*600分辨率。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使用权。

2.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构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站点页面有关的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网站功能和标准,甲方有权限期要求乙方改正,如果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完成,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有关费用,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终止

1.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2.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网站(软件)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由附件一载明。

第二条:网站(软件)建设全部项目工作内容由附件二载明。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版权及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签约后,甲方签订合同后,提供乙方制作网站(软件)需要的书面及电子资料。如_____,照片,文字介绍,彩页等各种必要的资料。

3.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因乙方过错未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以合同额进行赔偿。

4. 在约定范围内,甲方有权在网站(软件)制作和验收期间提出修改意见。

5. 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涉及甲方形象的页面、图像享有排他使用权。

6.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 按附录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软件)的开发。另需要甲方确认的内容,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交付甲方签字,3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

3. 在附录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网站(软件)进行修改。

5. 开发中甲方提供的相关网站(软件)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完毕后,乙方需全部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6. 乙方在网页(软件)设计及内容制作完毕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确保完成内容交付甲方或通过互联网查看。

第五条:验收

1. 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网站(软件)测试程序,或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站内容。

2. 网站(软件)开发设计中相关页面无文字拼写及_____(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 网络(软件)程序开发并发布或用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后,验收期为5天时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3.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_____、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刑事责任。

第八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第九条 其它

3. 一年期_____:发布的网站(软件)系统发生非人为故障,在得到甲方正式的书面通知或传真确认后,乙方承诺在48小时之内排除故障。(需要乙方提供页面内容增减变动的需另签订维护合同)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

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过双方同意,本合同各项条款不得进行任何增减或修改。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以附件相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

2、项目工作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或者分阶段实施。其中,网站的主体功能建设与培训(详见附件和技术文档要求)必须在甲方的经营旺季(十月份)到来之前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力根据延误情况,以减少支付金额的方式弥补损失,其标准为:自10月1日起,每延误一个月(不满一个月的,达到或者超过20天以一个月计,不到20天则不计),克扣合同总金额的10%否则损失赔偿。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制作网页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详细内容与要求,详见技术文件中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

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

式。

5-1-2 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的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

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

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

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

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

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

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5-1-3 对违反5-1-1和5-1-2的要求而进行的使用、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

担全部责任。

5-1-4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1-5 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

5-1-6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臵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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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1-7 如乙方因公(如拍摄实景、培训、搭建网站与维护等)在甲方单位停留,甲方应提供住宿与餐饮,标准与己方员工待遇相同。来往车旅费用须由乙方自己承担。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

5-2-2 乙方在交付网站之后,需根据附件二中的条款,为甲方提供培训、技术咨询与维护服务。

具体的操作方式以及费用,详见附件二。

5-2-3 依合同收取费用。

5-2-4 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 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以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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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东城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四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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