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3篇)

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通用3篇)

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 篇1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中央空调主机的技术维护工作。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双方相互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各自的责任,经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甲方所使用的下列中央空调设备进行全年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使机组达到最佳运行工况及最佳运行效率,提高中央空调系统的整体安全运行系数:

1、风冷机组 设备品牌: 型号: 数量:

二、乙方根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负责承担甲方所使用的中央空调主机维护工作,延长空调主机、系统管道、空调末端装置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工作寿命,为大楼最大限度的节省空调系统的运行费用。

三、甲方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工作人员充分配合。

2、甲方若发现机组工作失常或发生故障,以及状况不良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提供正常的供电电源及供电设施。

4、根据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按合同规定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四、乙方责任:

1、 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每年派工程师到甲方处,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操作维护人员进行一次

专业培训,帮助提高甲方操作工人对空调主机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程序及一般故障排除技术的相关认识,提高甲方工作队伍的技术水平,为空调主机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更好的条件。

2、 根据系统具体运行状况,调整及观察空调主机开机、运行状况,为甲方制定合理的运行计划及主机开、停机时间表。

3、 合同期间,乙方定期每季度一次派员到甲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和保养,以便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

4、 每年停机期间,对上述空调主机设备进行一次年度性的全面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在下一个运行期主机能安全、高效运行。

5、 乙方每年只提供四次应急服务,在接到甲方紧急故障维修通知后,将在6小时(节假日及下班时间 8 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的除外)进行维修。若维修工期长,或需更换零配件的,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处理方案及工期。

6、 每次工作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技术服务报告(一式两份)。

7、 乙方不定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服务。

8、 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修理、检测等工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间,所需更换或补充的零配件及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以优惠价向甲方供货。

六、合同期间,乙方不承担设备由非乙方人员造成的,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坏的责任,但有责任尽最大努力和最快速度进行抢修机组,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如在工作过程中由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甲方若对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满意时,有权利要求乙方对其工作进行改进。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若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则每天向甲方扣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5‰)的违约金,若甲方付款违约则每天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千分之五(5‰)的违约金。

九、中央空调主机全年维护保养人工费:¥ 元整(人民币 元整),若机组出现较大故障,如需拆修压缩机、拆换压缩机马达、穿管等则维修人工及材料费另计。

十、 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中央空调主机全年维护保养人工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80%,计¥ 元整(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前一周内付20%,计¥ 元整(人民币 元整);

2、中央空调主机全年维护保养材料费100%预付款。(材料费用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发生的债务,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还未结清的款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有效期: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十五、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同等有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委托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乙方负责空调及空调材料的采购、制作安装及调试。(详见合同附件)

4、 承包办法:按第 种合同方式

1)、承包方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即本工程乙方按合同附件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进行。合同总价含合同附件的工作项目,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2)、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

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必须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工程变更同样采用合同价款计算(应甲方要求更改、调整、增加的工程项目,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变更合同价款;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工程变更部分工程款同样参照主合同的付款方式不变。

2、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额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款 %,即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进场;

2)、设备进场甲方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 %,即人民币(大写): (¥ 元);

3)、空调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 %,即人民币(大写): (¥ 元)。

4)、剩余合同款%做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履行满 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在合同规定工程期内,乙方提供完设备,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设备安装条件,工期

顺延。乙方工程安装完毕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调试验收,从安装完毕后

一个月内,甲方应按合同付完全部余款。

5、以上付款阶段,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至收到款项为止,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结清合同总价款前,合同所列的工程设备及材料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对该批设备另行处理。

6、工程款以乙方指定的帐户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三条 工期

自收到甲方以书面通知开工令起至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天。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以书面通知开工令且具备安装条件为准。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在超过合同规定的工期仍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令,随着市场经济价格的不稳定性,如合同内存在设备材料价格浮动,所产生的差价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暂停施工及工期延误

1、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签发复工令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及时确认设计图纸及提供开工条件;

②、甲方超过付款日期3日仍未能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③、甲方代表未及时提供开工指令、协调配合、确认工程联系单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④、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⑤、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停水、停电导致无法施工的每累计达到8小时工期顺延一天;

⑥、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七级以上台风,五级以上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⑦、合同中约定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给予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乙方逾期提出报告,甲方即可视为没有发生。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工程验收标准为合格。

2、 乙方提供所有设备、主材、配件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甲方派驻工地人员签证认可后方可用于施工。

3、 乙方提供的设备、主材、配件等安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和质量,如提供设备材料与合同约定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 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交接、联系、更改通知、签证、工序验收及需要协调的问题,均应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进行,且须经甲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后发生效力。

第六条 图纸设计变更与施工内容变更

1、乙方应严格按照经双方会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参数进行施工,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乙方在施工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施工现场代表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由于甲方因使用功能变更而需要改变原计划,在不影响空调总体使用前提下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功能修改,如需增加费用则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满足施工用水、用电。做好现场场地的平整、调整,拆迁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及时提供乙方存放工具及材料的临时场地,但是甲方不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组织双方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做好会审纪要。

4、负责空调安装施工过程中需要土建施工队制作的有关土建基础的捣制。

5、负责空调安装施工过程中需要由装修公司施工队预留的送风口、回风口、维修口、排风口,以及空调施工安装完毕后孔、洞、外墙新开孔洞的修补。

6、负责引电源线、插座等拉至设备安装位置并配有配电箱或开关;

7、负责监督其他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破坏、损坏乙方已安装完毕的空调设备、配件、结构及相关的管、线、保温层等。

8、工程完工后,乙方完成自检,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给出验收意见。甲方未能按期进行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能组织进行验收的应视为验收合格。

9、甲方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施工单位与其它工种的协调。指派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B、乙方责任

1、设备及材料供应、安装、调试,管道制作安装,并对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在吊顶上的风口及检修口开口由装修队伍来完成。本合同价款包含合同附件的工作项目。

2、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和管理,使用和自行维护;

3、负责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毕后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

4、乙方提供经过会审后审定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

5、协助甲方搞好空调工程验收工作;

6、施工中乙方应该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对建筑以及其它造成损坏时由乙方负责赔偿,但乙方不承担由非乙方人员造成的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的责任。

7、乙方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代表乙方与甲方沟通、协调、协商施工项目有关事宜。

第八条 施工安全

1、乙方所属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工地人员必须遵守、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第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

1、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如15天内甲方未能组织竣工验收的,亦视为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保管费用,并支付工程余款。

2、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次日乙方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3、甲方如需使用空调系统须经过双方竣工验收合格,若甲方未经验收而使用本工程空调系统,则视为本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日期从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从使用空调开始算起。

第十条 质量保证

1、在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保修,空调设备保修期为2年、工程安装材料保修期为1年。

2、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甲方自行提供的设备配件、材料乙方一律不实行保修。

3、乙方负责提供空调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在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因素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在接收到修理通知后,应在工作时间24小时或非工作时间48小时内派人修理。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72小时内不能到场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因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因设备本身质差事故,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设备零件,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事故,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保修期外,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乙方均保证在24小时内响应。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甲方必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同时每延误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有权利停工,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工程任务,每延误一天处以工程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罚金。

2、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工期相应顺延。

3、一方根据法定或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相关经济赔偿事宜按法律规定处理,如因单方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双方认可签证的价款给受损方。

4、如因甲方原因或工地现场没具备相关的安装条件,即从签发开工令算起,超过1个月,甲方也应按第二条第2点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剩余的空调安装,工期相应顺延,待付完款后,乙方继续进行安装直到完成至调试合格;

第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双方认可签证的价款。

第十三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依法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含骑缝章),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暑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款项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附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己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中央空调产品(具体明细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并由乙方承包甲方之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的顺利完成,本着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签定本安装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前述空调安装工程,本合同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下简称“本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施工要求:乙方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且甲方签字认可之设计方案与预算进场施工。如因甲方提出本方案修改或因装修施工等原因需要中央空调施工作出局部调整(或变更),调整后增减工程量及产生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在《工程变更核定单》上确认签字后即可生效。

第五条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第六条工程周期:

6-1本工程工期为______天,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室内工程主体部分工期为______天,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述“本工程工期”在本合同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仅指进场施工之日起至交付甲方验收之日止。)

6-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6-2-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进场施工之日前3日,不能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6-2-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6-2-3重大设计变更、实际操作与设计规定不符等原因而增加工程量;

6-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市政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6-2-5甲方现场代表或工程师无故拖延办理签字等确认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6-2-6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6-2-7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第七条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空调安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

7-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承包价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本合同定金。

7-2乙方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承包价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7-3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使用,支付余下工程款¥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8-1甲方提出任务需求,乙方作出施工组织方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认可后,形成最终执行方案,并制定验收标准,作为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

8-2空调所需电源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安装,乙方不负责电源安装等关联工作,甲方负责主机电源(含电缆线、空气开关等工程材料)到空调机组所需之指定位置。

8-3甲方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水源及临时施工场地、现场办公室、机具材料库房等。

8-4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见本合同第六条6-1款)前1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8-5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装修、消防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8-6甲方依据此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8-7如乙方有履行合同不利或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等在内的相应改进措施。

8-8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并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

8-9严格按本合同书中第七条款的规定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8-10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时向乙方提供资金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8-11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由工程量增加而引起的费用(该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8-12对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6-1款“本工程工期”内的时间交付甲方验收,甲方必须对乙方作出相应误工补偿。补偿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1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汇到现场进行检验,甲方认可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现场进行检验,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且承担质量检查部门的检验费用。如甲方提出异议,可再次进行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14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书》,甲方在接到此通知书后10日内进行竣工验收,如超过10日而甲方仍未组织验收工作,则视为己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质量责任,并视为己验收合格。

8-1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见本合同第六条6-1款)配合乙方办好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决算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8-16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申明的秘密。

8-17甲方在附件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给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责任:

9-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要求完成其全部职责。

9-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

9-3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9-4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本方案进行设备购买、安装,凡本合同工程图纸未约定、说明的,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所有的安装工作均由乙方自行独立完成。

9-5乙方负责设备的订购、运输及保险。乙方保证工程系统的完整性,保证整个系统在交付后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如发生合同设备的漏订或错订问题,乙方应免费补订或更换相应设备,保证系统在合同期限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验收。

9-6设备运抵甲方现场后,甲乙双方进行现场开箱验收,根据本工程验收清单,乙方应协同设备厂商向甲方提供设备完整的到货清单和随机资料,如有数量及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设备的详细型号、规格、数量应与合同设备清单一致。

9-7本工程系统安装及调试阶段,乙方应对甲方指派参与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及指导。在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乙方负责解释并加以解决,保修期内及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提供新品;由于甲方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保修期满后的设备损坏,由乙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只收取成本费。

9-8乙方有权对影响空调正常安装的装修、消防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由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9-9乙方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后,须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验收标准进行测试和验收。

9-10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及其零部件、技术等的购买和使用不侵犯任何他人的有关权利,任何由此而引起的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起诉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

9-11乙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适应长途运输和气候变化并可防潮、防雨、

防碎。因包装不当或没有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而发生货物损坏、变质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9-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安全施工,因施工安全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9-13乙方与甲方共同确认本方案,并进行施工督导及工程验收。

9-14若因甲方付款未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款执行或因本工程施工现场装修影响、电源未按要求到位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工期延误,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保留对本工程所需中央空调设备及工程材料之所有权。

第十条其它事项:

10-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5日以上(不包括15日。起算时间以本合同第六条6-1款约定的交付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则甲方须对乙方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本合同总金额_____0.5%/天)。

10-2若因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指: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造成施工工期延误15日以上(不包括15日。起算时间以本合同第六条6-1款约定的交付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则乙方须对甲方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本合同总金额_____0.5%/天)。

第十一条双方的现场代表:

甲方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的现场代表如有变动,则变动方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概由发生变动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合同全部条款真实无虚假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标的的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定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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