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购销合同书模板(精选7篇)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供方:
需方: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0#柴油(具体型号按需要填制)
二、供货期限:20 年月至20 年月
三、单价: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 地区批发单价,每吨优惠元(送到工地价)。价格的变动应有权威部门的书面通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四、付款方式: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送货。
2、在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施工用油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自行购油。
3、及时组织工地验收卸车,运费由甲方承担。
4、及时组织资金。
(二)乙方
1、无论资源情况如何,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工地正常施工用油;
2、由于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地停工、误工,或由于乙方油品质量引发机械质量事故,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3、甲方在他处购油,使机械发生质量事故,
乙方不负责。
4、 负责组织运输到甲方工地交货。
5、满足甲方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a)、运输途中必须按要求进行覆盖,制定防抛洒措施,在施工区域行车限速15Km/小时。
b)、供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货物安全责任。 c)、供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环保所需的必要费用。
六、计量:乙方应确保供应油料的数量,运料时甲方派人跟车或货到工地后甲方进行过磅或检斤,乙方运油车应配备准确的计量器具。
七、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参与实施本合同的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包括:负责人及其职责,计划安排人员及其职责(甲方调度),计划实施人员及其职责(乙方调度),运输司机及其职责,工地验收及签收人员及其职责;结算及收款人及其职责。对于名单以外的人员参与本合同实施的,必须经过合同法定代表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参与实施本合同。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20 年月 日 20年月 日
X有限公司供货合同
字第 号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 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
2.
3.
4.
5.
6
7.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 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达成钢材供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交付地点:
二、以上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供方负责。
三、质量要求:货到场后,按国家标准,先检后用,若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若货到3日内,需方未对购买的产品质量提出异议,视为合格,以后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概不负责。
四、需方提供购货清单日内供方备齐需方所订购的全部货物。并随货交付相关资料。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算之日起日内必须向供方结清结算货款。到期未付,应向供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月息3%计算(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四倍计算)。
六、违约责任:双方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供方不能按期全部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产品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利用的,由供方承担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所产生的费用。需方违约退货或拒绝接货,应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结算或支付货款,应按货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均应赔偿损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协商解除、终止本合同。
九、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生效,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壹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甲方(需方):河北中矿矿业有限公司签约地点:
乙方(供方):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签约时间:20xx.2.26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暂由乙方临时为甲方提供一年所需规格的气、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价格及数量:
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分次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具体款项根据甲方需求支付),每次购买气、柴油款从中扣除,乙方及时结算开具开票,价款以即时牌价为准,年终一并结清。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气、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或由甲方到指定油站提取,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气、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 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乙方: X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36000 (大写: 万 千 百 十 元)
一、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1 、对公帐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二、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 甲方对以上销售的产品按说明实行保修,在保修范围内硬件一年上门服务,软件故障(死机、不能开机)一年内上门服务,终身技术支持。
2、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不予执行售后政策和收取相关费用
A: 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软件故障超过一个月的。
B: 乙方私自开封产品设备、标签,或自行维修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C: 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等情况下造成的,甲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
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三、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维修时请出示此合同。
2、 本同自签字之日并支付款项后立即生效。
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购销合同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当事人。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址:
甲方:介休市泰兴贸易有限公司 (需方)
乙方:临漳县天海建材有限公司 (供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所供货物的相关事宜协商达成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 质量指标:
二、质量日期及数量:
乙方自20xx年4月9日起每月为甲方供应木炭900吨。该合同长期有效。
三、价格:2300元/吨(含17%增值税票),以后价格随行就市或双方协商。
四、运输方式:乙方自送,且承担卸车费每吨8元,以过磅单进行收取。
五、交货地点:山西省介休市泰兴贸易有限公司货场
六、结算办法、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将数量交付全部货物后,根据甲方的过磅计量和具体检验结果及感观验收单核定货物的实际吨位及价款,乙方为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并确认无误后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货款。
七、供货要求: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木合同规定,乙方应保证对所供应全部货物享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供应一定数量货物大样,如货物大样能满足甲方要求,并且乙方能够接受甲方的具体收卸办法,应继续供货:如乙方货物大样的质量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或在供应大样期间不能够适应甲方的具体收卸办法,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办法向乙方支付合格部分的货物价款,不合格货物退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供应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1%的违约金:若逾期供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供货期间不能够适应甲方具体收卸、计量办法或验收方式及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因所供货物不合法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两倍的损失。
九、货物验收指标:
十、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可参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经协商后续签。
十一、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