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签证培训服务合同书(汇总三篇)

网络签证培训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网络签证培训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乙方名称: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188号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 号金鹰汉中

新城21楼A座

邮 编:215002 邮 编:210029

法定代表人:朱韬 法定代表人:余海君

项目联系人:汤征华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0512-67555579 电 话: 025-86558812 传 真:0512-67555556 传 真: 025-86667266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20xx年新入职员工 ]进行[ 体验培训 ]课程专项培训,并支付相应的培训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培训概况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培训,对培训的各阶段及培训成果进行评估和确认,提出修改意见

2.2甲方有权获得与所采购培训课程相关的师资介绍、课程介绍与教材,但不得对乙方提供的与本次培训有关的任何内容进行包括复印、录音、录像或其他任何方式进行的复制和散播。

2.3如果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三日内予以补正和改进,如果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正和改进,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直至乙方能够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2.4乙方应当在培训期间向甲方提供下列培训设施与安排:

(1)培训场地

(2)培训教学必要设备

(3)培训讲师与助教在培训期间的食宿

(4)根据甲方确定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组织学员按统一的培训计划完成学习内容。

2.5在乙方完成培训服务并满足付款条件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培训费。

2.6甲方应在不迟于学员出发前48小时,按保险公司之要求提供相关学员信息给乙方,若甲方学员临时发生变动,甲方应在学员出发2小时前,书面告知乙方变动学员的信息,以确保乙方在出发前为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购买保险。甲方应以电子邮件、短信、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上述信息,并应得到乙方确认。

2.7甲方应在体验培训执行过程中,要求甲方学员遵守乙方的相关制度,支持与协助乙方做好学员日常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2.8若因甲方学员故意违反乙方的规定,或因甲方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为学员购买保险而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则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培训费。

3.2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提供培训服务:

3.2.1培训地点:[苏州]

3.2.2培训时间:20xx年元月4日18:00-20xx年元月5日17:00,[1天]

3.2.3培训内容:[户外体验培训]

3.2.4培训讲师:[前程无忧内部讲师]

3.2.5培训人数:约70人

3.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关于培训服务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

3.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培训课程设置及师资配备情况,由双方协商制订培训方案与培训大纲。

3.5乙方应在培训服务过程中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指定有经验的助教,协同甲方一起对培训项目进行管理,控制培训课程进度与培训效果,并对培训课程进行跟踪、评估与反馈,以确保培训的质量。

3.6乙方负责培训讲义的编订与印刷,并确保讲义及时发到学员手中。

第四条 付款

4.1 培训费用:单价:人民币200元/人(含保险费);培训费用总额根据学员人数计算。

4.2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4.2.1培训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参训学员填写一级评估结果,乙方提供一级评估报告,甲方根据评估满意度结果支付培训费用。以满分10分计,平均分在8.5分(含本数)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培训费用;平均分在8.0(含本数)-8.5分(不含本数)之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培训费用的95%;平均分在7.5(含本数)-8.0分(不含本数)之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培训费用的90%;平均分在7.5分(不含本数)以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培训费用的85%。

4.2.2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完税发票及培训效果评估报告,甲方在收到发票和评估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培训费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户 名: 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行: 南京交通银行汉中门支行

帐 号: 320xx66600

第五条 保密

5.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及贸易秘密。无论上述信息是否享有知识产权。

5.3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保密协议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2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其提供的培训服务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中的项目安排,则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不满足合同要求部分所对应的培训费用的2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实际损失。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其不能按时完成培训服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培训费总额的1% 。上述两项违约金的金额可以叠加。如违约金总额超过培训费总额的10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实际损失。

6.3因合同一方原因致使另一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保证

7.1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培训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第三方的指控或行政机关的处罚,如有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权或赔偿或行政处罚,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赔偿金及罚金由乙方承担。

7.2乙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或可能的侵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培训服务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项下培训服务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培训服务、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达到本合同目的的其他培训服务,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8.2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8.3 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8.4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15天,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其他

9.1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一计收利息。经双方事先确认后,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9.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9.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9.4本合同共[ 伍 ]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9.6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乙方: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网络签证培训服务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自行提供所有的签证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甲方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乙方的《签证评估表》,并及时提交乙方所要求的签证培训材料,如护照复印件,学校表,录取和信件。

3.甲方不得隐瞒以往的美国或其他国家的签证历史和结果,并如实提交以前的签证实录和材料。

4.甲方严格遵守乙方的签证培训计划和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预约签证签证时间,及具体准备实签证的相关事宜。

5.无论签证是否通过,甲方都必须将护照的签证记录原件交付乙方查阅审核,并由此为唯一依据而判断甲方的最终签证结果。

6.甲方须按照协议按时按量支付乙方全部服务费,并需支付美国留学签证所需其他各项费用,如护照,公证,翻译,使馆签证申请费,及因签证而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等。

7.甲方须与乙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联系回复签证事宜。

二.乙方的服务职责

1.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签证咨询和评估,并通过网络向甲方提供签证培训的服务。

2.乙方为甲方制定签证培训的具体方案和网络培训计划,以争取最大可能的获得签证通过。

3.乙方负责协助和指导甲方签证材料的准备,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材料的制作需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有权根据甲方具体签证情况和此协议-20表的开学期限而决定签证的时间和签证次数。

5.乙方负责具体的签证面试培训,基本内容包括:签证方案设计、签证材料指导、签证问答准备、签证申请解疑、签证模拟练习、拒签情况分析。

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络签证培训服务的有效期限为此协议签约时间后的六个月。

三.费用及支付程序

1.在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交付元人民币,作为网络签证培训的服务费,此费用无论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为有拒签历史的客户,则甲方需要额外支付乙方拒签培训服务费元人民币,此费用无论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四.其它方面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在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服务费后生效,在甲方签证结束或协议过期后终止。在办理过程中,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全部费用恕不退还。

3.甲方在获签证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出境或入境,所交全部费用恕不退还。

五、备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网络签证培训服务合同书 篇3

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培训学员(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类别: (中小学生/其它) 学校: 现年级:住址:

监护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

甲方为经国家有关机关准许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所开设课程(内容)的培训资质,批准(许可)证照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

二、培训课程及相关内容

1. 培训课程:

2. 培训方式为以下第种

(1)一对一;

(2)一对( 人);

(3)小班制( 人);

(4)中班制( 人);

(5)大班制( 人);

(6)其他

3. 授课老师:

4. 培训课时:

5. 每次培训课的时间:

6. 培训的起止时间:

7. 培训地点:

8. 约定的培训标准:

三、培训费用

1. 培训课单价元,小计);

2. 教材费(或资料费)

3. 考试费元;

4. 相关证书成本费:元;

5. 其他费用:

费用总计: 元(大写: )。

四、培训费用支付

根据培训费按学期收费,不足一学期的按实际课时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学员可按学期一次缴清,也可按实际课时缴费。支付方式为( ):

1.本合同签订时第一学期费用一次性付清;

2. 签订合同时第一期费用支付元,剩余部分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在48小时内解决:

(5)提供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环境;

(6)保护乙方在培训场所接受培训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取培训费用。

六、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权利

(1)有接受教育培训服务的权利,可试听课时课程;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2. 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学习情况;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视同培训课时发生。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的,自调换培训老师之日起,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应由原培训老师培训而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尚未完成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在培训过程中,如出现培训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骨干授课老师发生重大过错或意外事件等,严重影响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尚未完成的有关培训费用。

4.因乙方原因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周)的,甲方

5.乙方未按时支付培训费用的,应以应付未付的培训费用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之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实际培训的课时收取培训费用。

6.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