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月嫂服务合同书(通用3篇)
甲方(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被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有雇佣母婴护理(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协定事项:
1、服务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 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 元整,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纾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尽快恢复健康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为婴儿洗澡、抚触,增加与宝宝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c、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d、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产妇及婴儿的衣物清洗及产妇月子间的卫生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 月嫂证书以及身份证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务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数折算工资给乙方
1、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数折算工资给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雇主)
证件号码:
乙 方:(雇员)
证件号码:
本合同依据起草。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就乙方为甲方进行月嫂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2)婴儿: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
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长期单独让乙方吃剩菜剩饭,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永久性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务对象身体受到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私有财
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如需劳务发票,应由乙方向劳务关系发生地、税务部门(地税所)凭此合同申请劳务发票。 第七条: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收费元/(□天□月)(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初七为双薪)。
第八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条: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Q Q:
电话:
银行帐号: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客户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的月嫂服务,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 “金牌月嫂情况”:“金牌月嫂” (姓名),身份证 , 电话 。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行调换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在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嫂进入甲方家庭或医院之日起开始服务,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不能确定具体起始时间,以月嫂开始工作的当天为准,事后补填)。合同期的具体描述为:起始日自合同约定的第一天上午8点乙方月嫂进入甲方家庭或医院开始,或者自甲方要求乙方月嫂提供服务的当日24点之前开始;终止日自合同约定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上午8点终止。
第四条 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 服务费:
服务费共计 元整人民币。其中定金为全款的30% 元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对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务不满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 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甲方有权拒绝月嫂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月嫂明确其生活习惯、家 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
3.自乙方月嫂开始工作之日起,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月嫂的住宿和饮食,产生的费用由甲方独自承担。
4.甲方应保障月嫂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时间,即30天之内休息4天,月嫂在甲方处服务的实际工作日为26天,月嫂连续工作26天而未休息的,则视同服务周期为30天,第26个工作日后的次日8点结束本次服务。在月嫂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嫂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需月嫂在休息时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的,需另支付费用给乙方,周末加班费标准为 ,法定假日费用标准为 ,此费用可事后结算。
5.如发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赔偿;乙方月嫂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内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6.不得与乙方月嫂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嫂违反乙方和月嫂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嫂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7.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嫂人格,保持与月嫂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嫂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8.甲方对月嫂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嫂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9.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10.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嫂做好服务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 电话 座机 。
3.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嫂”,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乙方月嫂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禁止迟到早退,如有发生经调查确认后,应向甲方诚恳道歉并支付100元—300元的罚金。
5.乙方月嫂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乙方有义务对月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嫂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嫂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嫂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嫂,本协议继续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嫂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嫂人格、打骂月嫂、多次重复让月嫂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嫂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 其它约定
1. 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若甲方要求调换月嫂,乙方最多可调换一次(两个月以上的长期合同另行协商),经调换后甲方仍不满意的,乙方不再调换月嫂,本合同自然终止,产生的费用双方依据实际工作量按天据实结算。
4.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