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电线购销简单合同范本(汇总3篇)

电缆电线购销简单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电缆电线购销简单合同范本 篇1

销售合同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销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共同开发市场,拓展销售渠道,互利互惠,平等诚信合作的原则,特签订以下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品牌区域

二、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本产品人民币万元以上

四、优惠政策

1、价格按甲方统一的价格出货

2、甲方对产品价格调整以书面通知或传真

3、乙方不得低于进货价出售该产品

五、回款政策以及返利政策全年完成任务的并于年底货款全部结清者返利2%,以货物形式返还。

六、结款方式原则上款到发货,或货运代收货款。

七、售后服务以及退换货处理

1、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认为损坏或不在保修范围的,原则给予维修,只收材料费用。

2、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以退换。所有的产品退换,外观不得有划痕,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准。3自行拆装,拼装,内部零件缺损,更换后的产品,概不予退换。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缆电线购销简单合同范本 篇2

第一条买卖双方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______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_日__元整。

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电缆电线购销简单合同范本 篇3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产品的交接方式:

1、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产品的收(提)货人为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逾期付款的处理

1、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买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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