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海带经销合同【3篇】

干海带经销合同(精选3篇)

干海带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是指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是指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是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

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

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况。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

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

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

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

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

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

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

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

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况。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

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

个营业日送达。

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国法律为准。

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干海带经销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产品经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采购产品种类、价格、数量、配送区域

1.1 定义

1.1.1货物:

产品名称规格包装单位含税单价(元)数量备注

合计:

1.1.2滞销:指每批货物在乙方收取该批货物之日起3个月内未销售完毕的,或者乙方库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货物。

1.1.3 配送费率:(含税中标价-供货含税成本价)/含税中标价。

1.1.4降价:包含但不限于零售价下降、中标价格下降等。

1.1.5下游库存积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6退货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税单价: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包装、知识产权、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1.2 双方确定的配送费率为 ,协议期内如有新增品种,另行协商配送费率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3 上述1.1.1表格中的含税单价为按配送费率计算的当前价格,如遇降价,甲方需在调价执行日起调整供应价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则甲方需自执行日起核算销售所产生的补差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在90天内按(原含税中标价-现含税中标价)*(乙方库存+下游库存)给予乙方补偿。

1.4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区域(客户)为 ,甲方确保不会出现供应区域(客户)争议,否则相关争议由甲方处理,且须赔偿乙方损失。

1.5 协议中数量如为年度预计量,可根据乙方订货分批发货,以乙方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出现滞销或品种落标甲方需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

1.6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如发生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品种最小销售包装尺寸、颜色、字体、内容变更、标签、说明书、装量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启用新信息产品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关变更材料。若冷链包装、其他特殊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新包装产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产品新外包装的长宽高以及产品的其他特殊包装要求等信息。

1.7 乙方免费提供网上流向查询服务,开放查询账号或月度提供纸质版查询报告。

1.8 本协议期内,上述品种乙方库存量应不超过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库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货退款,具体参照本协议第六条。若双方确认不办理退货,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____元/天/件。

第二条 货物的交付

2.1 甲方应当自每批货物订货之日起 日内负责安排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并负责按乙方要求卸货到乙方指定月台或库房,风险至货物通过验收时转移。

2.2 甲方的每批货物到货时,应随货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每批产品相应批号的检验报告书(进口可为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或合格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经上市许可持有人确认),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随货同行送货单。

2.3 甲方货物的运输方式: 。(汽运/铁路/空运/……)

2.4 甲方发出货物的同时严格按药监要求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甲方承诺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符合税法、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货物流、票据流、资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开具合规的发票,或不限于税务、质量、工商等经营问题导致风险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损失,甲方将予以赔偿,或由乙方直接在应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_x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货物进行抵扣。

第三条 付款

3.1 付款期限:

□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及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如到期日为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 乙方应当自增值税发票开票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 乙方应当自销完该批货物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起____日内,甲方发出货物。

3.2 付款方式:电汇□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3 产品出现滞销、下游库存积压、退货手续未办理,则该批货款相应顺延至处理完相关问题后支付。如该批货款已支付,则乙方有权顺延后续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额货款。

3.4 末次货款结算前,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完乙方的库存及乙方下游客户的库存并办理完相关业务手续。

3.5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甲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乙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第四条 货物供应要求

4.1 甲方应按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乙方供应产品。

4.2 甲方应采用密闭的车辆配送产品。说明书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种,甲方应严格按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及双方约定的要求在运输产品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对于冷链产品应使用验证合格的冷藏车或冷藏箱运送,并能记录、显示、导出运输过程的温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运输,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产品因外包装,运输方式发生改变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户额外相应需要增加相关包装材料和运输费用时,甲方应给乙方和对应乙方下游客户相应的补偿,以保证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个供应链的畅通有序。

第五条 货物验收、产品质量、赔偿责任

5.1 货物包装、货物验收及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及货物运输要求,且符合双方的约定。

5.2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1.6条的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5.2.1 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或按代储处理,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

5.2.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换或增加货物包装而产生的费用;

5.2.3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5.3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5.4 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甲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乙方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符合约定的证明,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乙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甲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甲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5.5 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应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处罚、对第三方民事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 退货或换货

甲方应在下列情况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6.1 甲方的产品自身及包装质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约定;

6.2 甲方的产品自身及包装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6.3 乙方的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对产品包装、质量、有效期提出异议,要求退货时;

6.4 甲方主动召回产品或被责令召回产品时;

6.5 滞销;

6.6 标期结果变化导致的库存积压。

发生上述退货或换货的情况时,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退货或者换货的通知之日起 7天内办理完毕退货或者换货手续。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完毕该货物的退货及更换新货手续,乙方有权发运回甲方,乙方根据本条约定将货物发运回甲方的,自发运货物之日起视为双方同意对该批货物作退货处理,甲方应在自乙方发运货物之日起7天内退还该批货物货款并办理相应退货手续;该产品已过有效期的,乙方有权自行销毁该批货物,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承担相应费用。

6.7 甲方接收乙方退货的方式:

□甲方自提 (自提时应出具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

□乙方货运,甲方接收退货的地址必须为注册仓库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货运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若与其他协议条款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达。甲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乙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0.1 标期内如因甲方品种应标结果变化导致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为乙方消除影响)。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0.3 甲方保证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为其所有,否则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而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垫付任何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承担。

10.4 甲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1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已支付的所有款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选择不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不支付未付货款,甲方退还乙方预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已支付的所有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情况甲方需另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消除影响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1甲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7]日的;

10.5.2甲方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

10.5.3甲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10.5.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的;

10.5.5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虚开税票、贿赂、促销及宣传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10.6 甲方保证安全、文明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干海带经销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前言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的专利技术、生产和市场推广能力;乙方愿意通过经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获得经销利润。同时,在甲、乙双方的合作下,合理有序的开发市场,创造市场销售收益,并有效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甲方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名称、目的及合同的期限

1.1合同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经销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1.2合同的目的: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的权利,同时,乙方通过经销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获得经销差额利润。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和配合,获得市场的拓展,建立共赢的合作关系。

1.3合同的期限:_________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在合同年度内,双方充分享有和履行合同所赋予、规定的权利义务,有效期满,由双方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二条经销的产品和区域

2.1经销的产品: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

2.2经销的区域:甲方授权乙方的经销产品的区域为:

第三条经销授权条件

3.1关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期采购任务的___________%,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向乙方颁发授权证书。

3.2关于首期采购: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需完成首期采购任务______________元。

3.3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首期采购任务,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给乙方;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首期采购任务,乙方应按照首期采购额度补齐采购任务。否则,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3.4年度考核任务: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需完成的年度采购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拥有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__________年度市场政策》对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权利。

4.1.2甲方拥有市场价格制定和调整的权利。

4.1.3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

4.1.4甲方拥有维护企业形象、信誉、品牌价值的权利。

4.2甲方义务

4.2.1甲方有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发展的义务,协调控制产品的跨区域经销。

4.2.2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有向乙方颁发相应的授权证书的义务。

4.2.3在签署本合同后,甲方有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义务。

4.2.3甲方有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_________年度市场政策》向乙方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义务。其中包括:产品服务、营销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等。

4.2.3甲方有对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产品故障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__________年度市场政策》对产品进行保修、维修、退货、换货的义务。

4.2.4甲方有对产品缺陷、产品隐患、市场政策的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的义务。

4.2.5甲方有对乙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回复的义务。

4.2.6甲方有对乙方的客户意向等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权利

5.1.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进行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销售的权利。

5.1.2乙方有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__________年度市场政策》获得甲方支持和服务的权利。

5.2乙方义务

5.2.1乙方有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__________年度市场政策》进行规范化市场销售,自主维护市场秩序,不进行恶意价格竞争或低价倾销的义务,并且不能在授权之外区域经销。

5.2.2乙方有维护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的声誉和利益,维护产品形象和完整性,不在甲方产品包装箱内附加任何附加物的义务。

5.2.3乙方有投入足够的人力、资金、办公条件、市场拓展条件,确保年度采购任务完成的义务。乙方至少应配备两名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产品的技术服务;乙方至少配备三名以上的全职销售人员,负责产品的销售。乙方至少保证拥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例如:电话、传真、电脑等,用于与甲方的业务往来沟通。

5.2.4乙方有维护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义务,在授权的销售区域,对假冒产品进行打击。

5.2.5乙方有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终端用户提供优质、周到的产品、技术方面的咨询和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5.2.6乙方有向甲方按季度提供市场销售总结和市场拓展计划,并保持和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的义务。

5.2.7乙方有维护甲方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统一性,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使用甲方的商标、画册和其他宣传品。

5.2.8乙方有需要自行投放广告、印刷或制作宣传品前,必须向甲方呈阅审核,经由甲方批准后方可发布或使用。

5.2.9乙方有配合甲方在乙方销售区域的各种市场推广活动的义务。

5.2.10乙方有对甲方的技术专利、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产品的采购和结算方式

6.1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节电产品___________年度市场政策》中的全国统一报价,即经销商采购价格(参照本合同附件)向乙方提供产品。

6.2甲方设计并制作统一的产品采购定单。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定单的格式填写采购定单。采购定单必须有乙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确认生效。

6.3甲、乙双方按照每单结算的方式进行采购结算。乙方应在向甲方发出采购定单时,将采购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甲方在确认采购款项已经到帐后,方办理发货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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