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购销协议(通用33篇)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一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民法典》《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二
一、双方当事人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标,标准按GB/T 14902-20xx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安全责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数量及强度等级应在供货前两天列出书面计划或电话联系供方,由供方及时准确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混凝土浇捣接近结束时如需增减混凝土数量,需方必须将估计结果在供货结束前一个小时与供方调度联系,否则造成后果(损失)由需方负责承担;需方不得违章要求供方强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泵送,其费用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
五、混凝土计量方法:以供方的发货单并由需方收料员签字验收后的单据作为砼结算数量依据,需方可随时监督并对数量进行抽检核实。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每月10日内需方付供方已核对过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结束后 内付清。
七、验收标准:按混凝土质量标准GB/T14902-20xx验收,由供方按时提供符合质检要求的技术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权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时应提前一天与供方调度联系;
九、违约责任:依照《民法典》追究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十、发生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沥青混凝土》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订立本沥青混凝土摊铺合同,供双方以资信守:
一、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市政工程
2、地 址:
3、沥青混凝土要求:机动道为4cm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6cmAC-20C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0.5cm下封层+透层
4、工 程 量:以现场实际量测工程量为准
5、工 期: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二、技术要求
(一)、沥青混凝土面层
1、沥青
沥青采用AH-70,质量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xx)(下称《沥规范》)表4.2.1-2“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规格应符合《沥规范》表4.8.3的规定,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8.2的规定。
3、细集料、填料
细集料的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9.2的规定,矿粉的质量应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规格应符合表4.9.3的要求,机制砂或石屑应符合表4.9.4的要求。
(二)、粘层
1、在沥青上面层和下面层之间设置粘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快裂的撒布型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3的规定。
3、乳化沥青的用量0.3-0.6L/m3,应待乳化沥青破乳、水分蒸发完毕之后方可铺筑沥青上面层。
(三、)下封层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层上设置下封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3的规定。
3、下封层采用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集料采用S14规格,集料
(四)、透层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层上设置透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
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2的规定。
3、透层沥青用量1.0-2.0L/m3。
二、沥青混凝土摊铺的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组织生产沥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级配、沥青含量、出厂温度、到现场温度等),并提供沥青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甲方按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中的技术要求验收,并随时核实沥青混凝土的实际重量。
2、沥青混凝土摊铺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提供沥青抽提、马歇尔试验等相关试验检验资料。
3、因沥青混凝土质量及摊铺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4、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现场两台进口沥青摊铺机同时摊铺,并配备相关的碾压设备(手推式震动压路机、双G钢轮压路机(2台)、胶轮压路机等)。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摊铺第一层沥青混凝土后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 60% 工程款,在第二层摊铺完毕之后付给总量 60% 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
四、供应沥青混凝土的其它要求:
1、甲方应做好摊铺沥青混凝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以及摊铺期间的现场调度及安全工作,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摊铺任务提供便利条件。
2、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五、合同变更:
1、甲方如对沥青混凝土供应规格、数量等提出变更要求,应提前4小时向乙方提出。
2、沥青混凝土在摊铺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变更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质量标准等事项,要求变更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凭证,否则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变更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损失费用由乙方赔偿。
2、因甲方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造成摊铺延迟,由甲方承担责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每延误一天甲方罚款5000元/天,依次累加。
七、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于
订货方(盖章):
年 月 日
供货方(盖章):年 月 日
需 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货方):_______
甲方(需货方):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依法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工程名称:
平凉市泾川县
二、产品名称、运输方式、数量、单价、金额
备注:甲方确保所需混凝土总量大于10000立方米,否则在以上单价的基础上提高30元!以上单价为普通混凝土的单价,若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此单价另行协商。
三、供货日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货期内,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前一天向乙方提交书面产品供货确认单,以便乙方安排生产进度,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供货确认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以签字为准,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供货联系卡电话联系供货。
四、质量标准
乙方加工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GB/T149-20xx《预拌混凝土》标准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样品由双方共同提取、分别保存,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为准。
五、计量方式:
以供货方提供数量,需方签字,供货单累计计量总量为准;需方在对混凝土计量有疑议时,有权对所送货物进行抽检,若经双方确定抽检数量不足,供方按供货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六、结算方式
1、以运输小票的实际数量计算,工地签字确认。
2、每1000m混凝土结算一次,甲方付货款金额的90%,完工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七、其它事项:
1、按需方要求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因需方原因不能使用,责任由需方承担:
2、按需方要求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必须按混凝土使用要求浇筑和养护,因需方自行加水或后期养护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需方自负,供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确保乙方运料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通畅并及时卸车,运混凝土车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4、甲方建设单体工程确认定购乙方混凝土,则整个单体工程应全部使用乙方混凝土,如甲方擅自搅拌混凝土或擅自改变供应单位,并将混凝土用于所建工程,工程出现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20%,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水泥混凝土透水砖;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b、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月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办人:代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合同编号:
供 方: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广西南宁市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现甲方向乙方购买混凝土,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_)(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及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商品混凝土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1、 甲方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描述
强度等级单价(元/m3)备注
C15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50m3,则增加泵送台班费1000元/次。
2、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预拌商品砂浆在同标号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加100元/ m3。
3、早强砼(Z)单价增加20元/ m3;;桩基混凝土单价增加4元/ m3;水下混凝土单价增加10元/ m3;抗裂纤维混凝土(X)单价增加30元/ m3。
4、粒径5~10㎜细石混凝土单价增加20元/ m3。
5、抗渗混凝土(P6~8)单价增加10元/ m3;(P10)单价增加14元/m3;(P12)单价增加18元/m3 ;膨胀砼(W)单价增加30元/m3。
6、若混凝土需要掺加特殊材料,由需方提供材料的,其质量由需方负责,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3元/m3工本费。
7、楼高33~50层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加25元/m3,51层以上价格面议。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方合同签约代表或合同约定代表所签认的函件为本合同附件予以承认。
9、如因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混凝土价格作相应调整。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以上单项货款按每月结算款为准,价格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泵送费,非泵送则单价减少10元/m3。
2、 供货量的确认
2.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运输车实际装载重量确定,甲方应指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乙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乙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姓名联系电话
报料、订料人员
验收、签收送货单人员
对账及结算对接人员
由以上指定人员通知乙方发货,否则除以上人员签名外,甲方不予认可。未经双方认可,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及对账单上的数据和其他书写内容,均以原单数据为准。
2.2如甲方对供应的混凝土是否够量有疑问,甲方可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_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中规定的用过磅形式随机抽检乙方所供混凝土是否足量,需方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次数≥3车次,以抽检的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抽检误差在±2%以内,双方互不追究,抽检费用由甲方负责,若抽检结果为负差且负差大于2%时,当天当批(次)按超出部份扣减负误差;施工场地内有地磅,经双方同意,也可每车过磅的方式进行计量,以实际混凝土净重值除容重为该车实际装载方量。最终以实际总方量办理结算。
2.3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容重参考下表:
混凝土强度等级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
容重kg/m
3、 甲方权利和义务责任
3.1甲方预约供砼和砂浆。应于24小时前通过指定电话或以微信进行书面预约,并将用料计划通知乙方(包括具体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时间、数量、浇筑部位、输送方式、泵车安排、质量要求及其他有关要求),以便安排生产;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按时、按要求将砼运送至交货地点。如生产供应有困难,乙方应提早通知甲方另作安排。
3.2因如遇不可预见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在用料时间前4小时通知乙方,若因不及时告知乙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该批次混凝土产品的实际损失进行足款赔偿。
3.3甲方须提供进出场地和停车道路、夜间照明及提供水源,因占道施工的情形下甲方必须指派两人在前后负责看护,确保交通安全,乙方司机要服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如因乙方司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服从工地有关人员指挥等导致其自身损害或经济损失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3.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立即办理查验交接手续(如坍落度检测),并在120分钟内卸料完毕,并及时办理签收手续。
3.5甲方在未经得乙方同意时,不得随意对商品混凝土加水或添加其他掺合料。
3.6甲方应对乙方已出货的《送货单》予以签认和结算。
3.7甲方应在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提供给乙方进行清洗。
3.8甲方每批次能报两次尾数(即有两车装载量可少于10m3),超过部分按车收取空载费【(10m3 -实际装载量)×30元/m3】。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并按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4.2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3如甲方违约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4乙方发料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在取得甲方指定人员同意后才发料。
4.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就停止或延迟时间供货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的货款总值的5%计付违约金给甲方,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就停止或延迟时间供货的次数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追究一切损失,乙方不得有异议。
4.6乙方在实际向甲方供货时,一并提供发货单给甲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使用部位和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卸货时间及卸完时间等内容。
4.7乙方不得以量少而拒绝供货。
4.8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和砂浆必须使用同一配合比、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4.9负责将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和泵送混凝土进仓,负责泵送管路的布设及配合泵送浇筑管路的装拆,满足施工要求。
4.10泵送管件需停放在甲方工地时,必须按甲方确认指定位置存放,并负责保管。
5、质量条款和违约责任
5.1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并按委托书所确定的实际浇筑部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预拌混凝土所用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检验报告、掺合料、减水剂的出厂合格证、砼配合比、施工配料通知单、砼搅拌质量记录、砼出厂质量证明书、砼二十八天抗压抗折强度报告及抗渗报告等),若因所供应的砼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2甲乙双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提请项目质监机构会同当地质监机构进行协调处理,按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5.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按拖欠款数额以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超过约定结款时间十个工作日未支付货款给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协商要求,协商不成功,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
5.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执行合同时,违约方应付清尚欠货款或罚款后继续执行合同。
5.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协商解决。
5.6如过错方造成合同解除,经济损失由过错方负责承担。
5.7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由乙方持证实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取样前通知甲方试验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到现场确认并作好标识,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到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和砂浆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 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
6、结算方式:
6.1结算:结算方式及期限:
价款计算方法:甲方实际购买数量×品种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报价为准)。
1、乙方提供发票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结算一次。次月25日前支付结算款的80%,剩余20%货款下次支付,直至结清货款。每月1-5日内由乙方提供上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必须在收到对账单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后。2、每次乙方申请支付货款前3天,乙方提供等额货款的增值税专用票(发票税率3%)给甲方,并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在收到等额货款的发票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货款付清给乙方(银行转账或网上转账支付,需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依此类推至整个项目付清货款为止。
乙方收款信息: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开票资料:
开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开户行:
7、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按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的20%付违约信誉金给对方。
9、特别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10、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10.2本合同如有末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或授权负责人: 或授权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见附表一: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货地点:需方指定施工地。供方根据需方要求分阶段供应产品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根据需方要求分阶段供应预制井,供应完毕后需方付供方合同总货款的70%,待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九、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2天需到货,如因供货不及时使需方停工,供方须按耽搁期限,每天1000元赔偿需方。
十、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如供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需方无法施工,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并给需方合同总价款的100%作为补偿。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拌混凝土》(/14902-20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
数量(3)
单价(元/3)
1.工地输送方式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就 工程所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应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强度(Mpa)规格(mm)单价(元/m)数量(m)金额(元)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本合同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提前壹天通知乙方供货,以确定所需产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本次供货量以预付款到帐后大约在本年底内完成。
五、质量要求:乙方在供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XX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推广应用证书》等证明材料,乙方必须供应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容重严格控制在650kg/m。乙方必须提供每批产品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所有证件及报告,并负责制作试块。
六、运输方式、交货及收货
1、所有蒸压加气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具体位置以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货到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初验,若初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送检复试后,若产品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应立即做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相应的损失。
4、数量验收:甲方材料员对乙方加气块实测实量,并为乙方开具收货凭据。如因运输或卸车造成大量破损的,甲方则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扣除。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甲方需预付货款,乙方方可发货。
2、每月15日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收料单开具完税发票,交甲方财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计划后必须及时供货,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而耽误甲方施工,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 做出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国际轻纺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确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保证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 ,容重严格控制在≤3。
第四条 运输、包装、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员指定的位置卸货。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送检测中心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按批以木板托盘进行打包包装,合理损耗不超过1.5%(即每百块内废块、断块数量不超过1.5块)。
5、到现场的材料数量必须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发现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到现场有破损的加气块(不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在收货时扣除。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项目物资部 李灵生、王利、张英 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月底对账时,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结算时,须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气块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应加气块料款的80%,如此类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结束供货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应到现场的墙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加气块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加气块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墙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货银两讫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帐 号: 账户:
税 号: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_)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场、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年 月 日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二
一、双方当事人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标,标准按GB/T 14902—20xx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安全责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数量及强度等级应在供货前两天列出书面计划或电话联系供方,由供方及时准确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混凝土浇捣接近结束时如需增减混凝土数量,需方必须将估计结果在供货结束前一个小时与供方调度联系,否则造成后果(损失)由需方负责承担;需方不得违章要求供方强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泵送,其费用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
五、混凝土计量方法:以供方的发货单并由需方收料员签字验收后的单据作为砼结算数量依据,需方可随时监督并对数量进行抽检核实。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每月10日内需方付供方已核对过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结束后 内付清。
七、验收标准:按混凝土质量标准GB/T14902—20xx验收,由供方按时提供符合质检要求的技术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权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时应提前一天与供方调度联系;
九、违约责任:依照《合同法》追究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十、发生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沥青混凝土》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订立本沥青混凝土摊铺合同,供双方以资信守:
一、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市政工程
2、地 址:
3、沥青混凝土要求:机动道为4cm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6cmAC—20C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0、5cm下封层+透层
4、工 程 量:以现场实际量测工程量为准
5、工 期: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二、技术要求
(一)、沥青混凝土面层
1、沥青
沥青采用AH—70,质量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xx)(下称《沥规范》)表4、2、1—2“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规格应符合《沥规范》表4、8、3的规定,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8、2的规定。
3、细集料、填料
细集料的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9、2的规定,矿粉的质量应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规格应符合表4、9、3的要求,机制砂或石屑应符合表4、9、4的要求。
(二)、粘层
1、在沥青上面层和下面层之间设置粘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快裂的撒布型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3的规定。
3、乳化沥青的用量0、3—0、6L/m3,应待乳化沥青破乳、水分蒸发完毕之后方可铺筑沥青上面层。
(三、)下封层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层上设置下封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3的规定。
3、下封层采用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集料采用S14规格,集料
(四)、透层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层上设置透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
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2的规定。
3、透层沥青用量1、0—2、0L/m3。
二、沥青混凝土摊铺的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组织生产沥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级配、沥青含量、出厂温度、到现场温度等),并提供沥青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甲方按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中的技术要求验收,并随时核实沥青混凝土的实际重量。
2、沥青混凝土摊铺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提供沥青抽提、马歇尔试验等相关试验检验资料。
3、因沥青混凝土质量及摊铺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4、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现场两台进口沥青摊铺机同时摊铺,并配备相关的碾压设备(手推式震动压路机、双G钢轮压路机(2台)、胶轮压路机等)。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摊铺第一层沥青混凝土后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 60% 工程款,在第二层摊铺完毕之后付给总量 60% 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
四、供应沥青混凝土的其它要求:
1、甲方应做好摊铺沥青混凝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以及摊铺期间的现场调度及安全工作,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摊铺任务提供便利条件。
2、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五、合同变更:
1、甲方如对沥青混凝土供应规格、数量等提出变更要求,应提前4小时向乙方提出。
2、沥青混凝土在摊铺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变更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质量标准等事项,要求变更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凭证,否则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变更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损失费用由乙方赔偿。
2、因甲方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造成摊铺延迟,由甲方承担责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每延误一天甲方罚款5000元/天,依次累加。
七、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于
订货方(盖章):
年 月 日
供货方(盖章):年 月 日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
交货起止期:20__年5月—20__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部分;数量:暂估40000m3总货款:暂定约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二、商品混泥土单价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
砼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砼立方量。
四、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2、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余款在工程砼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__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及有关规范进行生产。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砼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砼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8、每批次商品砼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9、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0、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3、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砼的试压报告。
14、砼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砼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砼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砼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砼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乙方供应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安全,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则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就 工程所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应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强度(Mpa)规格(mm)单价(元/m?)数量(m?)金额(元)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本合同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提前壹天通知乙方供货,以确定所需产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本次供货量以预付款到帐后大约在本年底内完成。
五、质量要求:乙方在供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XX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推广应用证书》等证明材料,乙方必须供应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容重严格控制在650kg/m?。乙方必须提供每批产品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所有证件及报告,并负责制作试块。
六、运输方式、交货及收货
1、所有蒸压加气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具体位置以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货到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初验,若初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送检复试后,若产品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应立即做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相应的损失。
4、数量验收:甲方材料员对乙方加气块实测实量,并为乙方开具收货凭据。如因运输或卸车造成大量破损的,甲方则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扣除。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甲方需预付货款,乙方方可发货。
2、每月15日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收料单开具完税发票,交甲方财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计划后必须及时供货,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而耽误甲方施工,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 做出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需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_____》《预拌混凝土》(GB/T14902-____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小区工程建设。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小区。
三、供应混凝土量_______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
2、强度等级:
3、坍落度(cm):
4、数量(m3):
5、单价(元/m3):
6、工地运输方式:
7、总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_______车,且平均欠量大于_______%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_______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_______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_______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_____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_______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_______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______牌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_____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_______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_______%,其余部分_______次_______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_______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如果经当地_____委员会_____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执______份,供方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小区工程建设。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小区。
三、供应混凝土量_______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
2、强度等级:
3、坍落度(cm):
4、数量(m3):
5、单价(元/m3):
6、工地运输方式:
7、总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_______车,且平均欠量大于_______%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_______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_______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_______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_______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______牌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_______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_______%,其余部分_______次_______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_______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执______份,供方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 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甲方:
乙方:
时间:
买受人: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因生产实际需要,将全部混凝土运输交给乙方承运,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车辆。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公司六辆搅拌运输车辆实施全方位承包的办法承包给乙方,即包油料、司机工资、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用等,所有费用及营运安全等综合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金额10万元/月。
第二条、运输单价:0—7公里每立方19.00元,7—15公里每立方25.00元,超出15公里以外,每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增加一元。拉水每车按7方计算;砂浆每车不足5方按5方计算;补料每车不足7方按7方计算;塔吊、人工推每1方增加10元
第三条、装载要求:乙方承运混凝土搅拌运输,乙方协同甲方的调度人员安排装料,装料时必须将罐内积水倒完,装料后不得私自往罐内加水,装料和卸料后,均应将车辆冲洗干净,如将混凝土洒落造成公路污染,则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的生产任务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车辆,根据甲方调度的安排装运混凝土到指定的工地,运输途中和待料浇筑期间不得随意停止罐体转动;因乙方司机或车辆原因造成混凝土超过卸料时间至混凝土报废的,由乙方负责(按成本计算)。
2、乙方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安全法规,车辆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及时间:公司每月25日结算运输款,第二月10日支付上月的运输款项给乙方(含符合国家的税务发票)。
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①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运输的时间、地点及数量。
②甲方应提供驾驶员的住宿两间,伙食费用自行承担。
③甲应提供乙方所需维修场地及水、电。
④甲方只预付承包后第一个月的燃油款10万元。
⑤交警及路政的'关系由公司出面协调,如产生罚款由乙方自行负责。
⑥工地路况不好,出现异常情况,由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确定施工道路危及车辆行驶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⑦罐车到工地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等待时间超过4小时后,此车应按塔吊计算,因质量或其他原因需返回公司调料等,不做计算。
⑧公司生产部必须配合乙方,合理安排车辆。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①乙方应根据甲方调度的安排及时组织合格车辆承运,并根据生产量的多少,自行增减车辆以保证公司生产运输正常。
②对运输的混凝土要负责安全责任,保证混泥土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处以1000—5000元/次自罚款,并开除。
③在运输过程中,遇施工便道,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乙方驾驶员不得故意刁难找借口,阻碍工程施工作业。
④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罢工,停产。合作中难免出现异常情况,如出现其他情况,双方需及时商讨解决,确因双方达不成共识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否则一次性罚款20万元。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八条、油价每升上涨或下降1元/升,运价每立方上涨或下降1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继续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__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每浇筑一批次砼,若发现有一车不够数量,则本批次砼所有车的砼数量均按不够数以每车结算。甲方有权随即对每车砼的数量在任何计量准确的秤上抽查。
2.对混凝土砂浆、垫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3.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具体付款方式见二条)。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须预付每次用量的80%价款。
2.每次价款完全支付期限:1条所指日期的15日内(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2条提到日期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在三、6条提到的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混凝土在运输中的遗撒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乙方负责)。
(4) 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专人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 应遵守国家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 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多要或浇错部位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 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通知单,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约定或法定方式解决。
(5) 浇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 乙方在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泵车及罐车的安全责任,如发生翻车、伤人等事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不服从甲方的违章指挥。
(7) 混凝土在运输、浇筑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如车祸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采取抽样检测,即见证取样.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样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样检测一次,对于取样检测的试块,每次由乙方负责制作标养一组、600℃.d一组,同条件二组(规范、标准、质检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监理指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若试块不合格、回弹则由乙方负责并出具所有费用;若回弹不合格,其相关一切责任(经济、社会)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没有连续浇筑而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浇筑通知单后,乙方安排生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浇筑砼的时间基础上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没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__元每次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人员野蛮作业不服从指挥,辱骂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每次罚款1000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 乙方按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一切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3. 供应量预计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据两家商砼厂家的供货速度、砼质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标)及服务质量给予适度增减.商砼厂家供应量及质量、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日期: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____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 S8抗渗加15元/m S10抗渗加18元/m防冻剂加10元/m早强剂加10元/m细石砼加10元/m膨胀剂加10元/m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图纸含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____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____《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____%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备案存档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15元/方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2、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一、双方当事人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标,标准按GB/T 14902-20xx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安全责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数量及强度等级应在供货前两天列出书面计划或电话联系供方,由供方及时准确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混凝土浇捣接近结束时如需增减混凝土数量,需方必须将估计结果在供货结束前一个小时与供方调度联系,否则造成后果(损失)由需方负责承担;需方不得违章要求供方强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泵送,其费用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
五、混凝土计量方法:以供方的发货单并由需方收料员签字验收后的单据作为砼结算数量依据,需方可随时监督并对数量进行抽检核实。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每月10日内需方付供方已核对过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结束后 内付清。
七、验收标准:按混凝土质量标准GB/T14902-20xx验收,由供方按时提供符合质检要求的技术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权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时应提前一天与供方调度联系;
九、违约责任:依照《合同法》追究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十、发生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需方(甲方):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供货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预拌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混凝土品种及单价
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种及单价向需方供应上述工程项目的预拌混凝土。
序号强度等级单价(元/m3)容重
(T/ m3)预定产品方量预定供应时间说 明
非泵泵送
1C15//按照国家标准GB/T14902-20__执行
1、所有产品为含税单价。
2、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 50 m3,则按 1000 元/次收取台班费。
3、混凝土坍落度:自卸80~120㎜,泵送120~180㎜,要求大于180㎜时单价需增加20元/ m3。
4、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5、早强混凝土单价增加20元/ m3,水下混凝土单价增加25元/ m3。
6、石径5-10㎜的混凝土单价增加40元/ m3,抗折加20元/ m3。
7、防水混凝土(P6单价增加20元/ m3,P8单价增加30元/ m3),膨胀混凝土单价增加50元/ m3。
8、掺加膨胀剂等外加剂材料的混凝土,若需方提供外加材料的,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5元/ m3人工费。
9、泵送楼层超过20层(含20层),增加20元/ m3。
10、如因市场价格变动,经供需双方协商价格作相应调整。需方需用C35以上强度的,每立方增加15元。
11、如运距超过10公里的,商品砼单价=原单价+(2元/公里×(实际运距公里数-10公里))。
12、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C20//
3C25//
4C30//
5C35//
6C40//
7C45//
8C50//
9C55//
10C60//
上表说明:订货数量暂定 立方,最终按实际供应与签收数量结算。
二、计划与发货
1、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 小时由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以以书面或传真、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计划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计划表中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浇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订货计划报出后,如遇临时有变更的,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出厂的混凝土给予签收。供方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由需方签收人员按供方发货单上标明的数量进行签收,作为供方供应量结算的依据。需方指定1~2名签收人员,若有变动,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供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需方签收员(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需方结算员(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2、每立方混凝土拌和物重量以配合比容重为标准,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以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对任意车次抽检,以三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时,则本批次已供货量按抽查出来的负误差折减计量。
3、每批次供应的最后一车数量由需方确定,每批次同一标号只允许一车装载量小于运输车辆的额定载量,即只能有一车装载量少于额定装载量;实际装载量少于额定装载量超过一车的从第二车开始收取空载费,空载费=(额定装载量—实际装载量)×30元/ m3。
4、卸车期限: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过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按实际供应与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
2、双方按以下约定支付货款:
双方按月对账结算。每月5日前对上月发生量对账完毕,1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逾期付款的,需方按欠款总额2%/月向供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所有货款结清为止。
3、本合同的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超过(含)30 天内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需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结算并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5、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时,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6、需方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则以签收的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为结算凭证,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未经双方授权,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的数据或书写其他内容均视为无效。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按下列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验收:
(1)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
(2)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3)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办法》;
(4)GB50164-20__《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5)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6)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监理和供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时的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办法》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经检测单位试验出现不合格的,需方应在试块达到龄期后的三日内通知供方前往检测单位了解情况并确认结果,超过三日者视为合格,一切责任由需方负责;经确认的试块检验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供方向需方提供预拌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
六、双方责任
1、可泵混凝土泵送时由供方负责将需方订货的各种强度等级的可泵混凝土泵送至需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定的施工部位(桩基础除外),两种以上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进行泵送施工时,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入模部位由需方负责控制,供方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但布管所需的架子及马凳等级物料需方负责,并为供方提供塔吊配合泵送管道的安装与拆除,固定泵送的架子由需方架设及加固,并确保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的安全要求。
2、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生产剩余的混凝土。
3、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办理特殊区域通行、占道及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通和安全;负责提供照明和水电;确保满足工地施工要求;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部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需方事前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送设备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4、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5、需方在开始供货前应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6、需方在施工过程中部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则供方不再承担本工程混凝土的成品质量责任,并有权停止供货及终止合同。
7、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如需方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流动性进行调整时,必须有供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下由供方负责进行。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否则供方不承担该批次混凝土的质量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订立后,需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供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3%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签订本合同前,供需双方应互相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合同签订后,需方不得再与其他混凝土供应商签订该工程的混凝土采购合同。
2、供方开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税率3%;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发票不作为需方已支付款项的凭证,需方使用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需方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3、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且发票属性与交易事项一致。如果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假、虚开的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需方被税务部门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供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 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供 方需 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材料的名称、单价和数量:共计¥ ( 仟 佰 整)。
二、乙方供应试验材料必须满足:
1. 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和数量及时供应。
3. 乙方加强质量控制,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三、供货时间、运输
1. 甲方应提前三天将供货计划通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三天内供货。
2. 由乙方负责混凝土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料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指定地点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1%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均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时,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 方:
需 方: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建设,由
承建的 项目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种及单价向需方提供预拌混凝土。
序号强度等级普通混凝土单价(元/m3)订货量(m3)高性能混凝土单价(元/m3)订货量(m3) 备 注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50m3,则增加泵送台班费1500元/次。
2、使用46米及以上泵车,混凝土单价增加5元/m3。
3、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预拌商品砂浆在同标号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加100元/m3。
4、早强砼(Z)单价增加20元/m3;;桩基混凝土单价增加4元/m3;水下混凝土单价增加10元/m3;抗裂纤维混凝土(X)单价增加30元/m3。
5、粒径5~10㎜细石混凝土单价增加30元/m3。
6、抗渗混凝土(P6~8)单价增加10元/m3;(P10)单价增加14元/m3;(P12)单价增加18元/m3 ;膨胀砼(W)单价增加30元/m3。
7、若混凝土需要掺加特殊材料,由需方提供材料的,其质量由需方负责,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3元/m3人工费。
8、楼高33~50层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加25元/m3,51层以上价格面议。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方合同签约代表或合同约定代表所签认的函件为本合同附件予以承认。
10、如因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混凝土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订货与发货:
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24小时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的,需方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发货的混凝土予以签收。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计量与验收:以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数量、强度等有关数据由需方签收人员进行校核签收;每次供应的尾数由需方确定,只能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10m3),超过部分按车收取空载费〔﹝10m3—实际装载量〕×30元/m3〕;一次订货少于混凝土车额定容积量时,同样收取空载费。
2、校核: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容重按2400Kg计,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次数≧3车次,以抽检的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当天当批(次)按超出部份折扣减负误差;
施工场地内有地磅,经双方同意,也可每车过磅的方式进行计量,以实际混凝土净重值除容重为该车实际装载方量。最终以实际总方量办理结算。
3、需方签收(认)人员名 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场签单验收人员结算及对账确认人调价函确认人
4、未经双方认可,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及对账单上的数据和其他书写内容,均以原单数据为准。
四、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则以签收的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为结算凭证,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2、超过30个日历天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4、本工程项目按:
5、按以下双方约定支付货款:
6、发票与账户信息:
〔1〕需方开发票信息: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供方试验人员须旁站见证,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__和GB/T50081-20__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供方向需方提供混凝土资料一式四份。
六、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过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卸料前需方现场签收人员必须核实送货单(发货单)上所标明的强度等级、浇筑部位,一经签收视为确认。
七、双方义务、责任
1、供方义务、责任
2、需方义务、责任
八、双方签订合同的公章,必须是双方单位法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采用项目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有单位法人委托书确认。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外),每推迟一天,供方按需方当次要求供货金额的0.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供方有权暂停(或缓)供混凝土,并按需方应付货款总额的(0.5‰)/天向供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供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资料管理员必须及时按照验收的要求,把准确的工程名称、浇筑部位及浇筑时间提供给供方(试验室),否则由于资枓的原因造成不能验收由需方负责。
2、供方开具的发票不能作为需方已付款凭证,需方在使用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须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3、本合同不得单方面修改,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字加盖公章方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执两份,供方执两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 ] 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项目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 方供 方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签约代表:
电话号码:
传 真 机:
收 件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签约代表:
电话号码:
传 真 机:
收 件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买方(甲方):xx项目部
卖方(乙方): xx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 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盐城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送货或中途供货停止,每延迟一小时承担甲方误工工资5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生二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的发货时间为准。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时间段付款的办法进行分阶段付款。货款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提出书面异议并出具处理意见,在验收完毕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亦可拒绝提货。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办人:代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需方:
工程名称:
供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
规格
粉/液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价款总计: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
第三条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
甲方:
乙方:
日期:
供货方: 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品房
2、工程地点:##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__年12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电话:##)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30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