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销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单位(供货方,合同中称为甲方)与清远市好来登国际酒店(代销方,合同中称为乙方)就代销茶叶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以代销方式销售甲方提供的茶叶。
2、甲方应该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书面材料(如是复印件,须证实与原件一致)。
3、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茶叶是经检验合格、符合相关单位认可并经批准上市销售的合格产品。
3、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对茶叶进行适当的包装。如在销售期间,茶叶的外包装被人损坏,但内包装完好,乙方可要求甲方重新包装。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无偿提供罐、叶名称) 罐、 (茶叶名称) 罐,供乙方摆放在客房内进行销售。乙方可根据销售情况,适量增加或减少数量,甲方须予以配合。
5、如乙方需要补充茶叶,需提前一星期(七天)通知甲方。
6、乙方需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一个月所补充的茶叶货款。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茶叶样品,经双方查验后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8、甲方应如约提供茶叶,每次补充的货品应与样品一致。如茶叶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等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换货、退货;如因此引起客人投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如给乙方造成经济上或品牌形象上的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9、如茶叶较长时间都未能销售出去,乙方可要求退换。但需在货品保质期三个月(90天)前通知甲方。
10、本合同从20xx年四月一日起至20xx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讨是否延长本协议。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1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商品代销合同范本。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期间。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订单及订单确认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3)商品退换货文件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简称产品)的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_____国_______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美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收佣。
2。美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收佣。
第十五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一条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