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西兰花收购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将自己的套装(红富士、秦冠、嘎啦)苹果______斤销售给甲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规格:65以上______元;70以上______元;75以上______元。
二、质量要求:扎、碰、虫、烂、红点连片、面部黑点、日晒发黑发黄、片锈、大裂口发黑等都不能装箱,色度______%。
三、乙方必须负责剪把,在装箱期间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吃住,并组织人员装车或短途送货,且保证甲方包装和入箱货物交货前不受损伤,如有丢失或损伤,乙方应照价赔偿给甲方;如发现果农调包换货,罚款5000—10000元。
四、甲方付给乙方定金______元,若任何一方违约应付对方的违约金是定金的______倍。
五、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办一份。
七、付款方式:______。
甲方:
乙方: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西兰花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保 护 价
西兰花
9.5cm≤直径≥11.5cm
0.80元/只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西兰花应通过甲方委托单位的农残检测;
2、外观质量:新鲜嫩绿、无杂质、无病虫害、花蕾紧实。
第三条 甲方提供西兰花栽培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统一品种和质量。
第四条 乙方按当地土壤和生产条件落实种植面积亩,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栽培技术进行精心管理。按时、按质提供产品,不得擅自将产品外流或转卖。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交货,如遇气候变化交货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地点:浙江省三门县三清农产品保鲜厂厂内;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西兰花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上午采摘的西兰花上午交货,下午采摘的西兰花下午交货。
第六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前一天到乙方的种植地对西兰花随机进行检测。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______日内现金支付货款。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成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的市场价格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平均亩产量和保护价的标准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为了搞好双方小麦购销合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20xx年5月16日以前,向甲方交售小麦、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小麦等级、质量
1、小麦等级为二级(容重770克)以上。
2、质量要求为无霉变粒、无芽麦。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甲方接收地点;
第四条 小麦产品的验收地点
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小麦经验收合格、交付完毕后,甲方应在3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
2、乙方在交售小麦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银行息。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