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装食用油购销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大米、食用油,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组织产品的供应。
二、供货
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大米(本地米 )给甲方,每袋大米提供:单价为人民币 元/袋(千克);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大米(秋然米)给甲方,每袋大米提供:单价为人民币 元/袋(千克);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食用油(金龙鱼调和油)给甲方,每瓶食用油提供:单价为人民币 元/瓶(升);如因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乙方可在订货前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由乙方重新提供报价单,按照新的报价单执行。
三、运货地点和数量
1、地点:
2、数量:
四、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大米和食用油的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
1、经过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3、乙方所提供大米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大米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乙方所提供的食用油应当符合标签表明的数量或体积;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退回。
五、验收和抽查
1、验收:蒸饭师对大米、食用油质量和重量依据选购评判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
2、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参照选购样品对餐厅大米、食用油质量和重量进行抽查。
六、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转账支票方式;
2、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以每月30号备齐上月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或收据到甲方指定地点对账,甲方在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供货质量情况,维护甲方的权益。
2、若乙方违约或无法提供大米或食用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根据乙方实际供货量在每月予以结算款项。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运至指定位置供货,若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
5、乙方应遵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行业规范,出示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东升小学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次送货前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同时不得高于楼区其他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50%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每月月底结算一次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从20______年9月1日到本学期期末学生放假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公章):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食用油质量应符合卫生部门和质量监督局的要求。
二、食用油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桶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缺斤短两现象,将给予整批油退回。三、食用油质量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每批次食用油必须提供质检报告并且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食用油。
四、如因食用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