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花岗岩购销合(精选3篇)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岷县至合作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房建 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墙砖、地砖、花岗岩及踢脚线 等瓷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
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此价格含运费含税金含装卸费。
品牌: _惠达 质量标准:___合格___等级:___优___。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保证供货到现场。 (具体时间书面通知)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及花岗岩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及花岗岩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具体要求如下:
瓷砖及花岗岩
(1)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
(2)负责采购、运输、装卸
(3)质保期两年
(4)两年内瓷砖变色、釉面起皮、地砖起拱、卫生洁具破裂、水龙头损毁、感应阀损毁、台面破裂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应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过程如发现瓷砖变色、釉面起皮、地砖不平、卫生洁具表面不光、感应阀质量差、台面花岗岩变色,将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工地现场,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货到工地后验收后付送货款的70%,
2、工程竣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
3、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后,余款10%结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10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5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瓷砖及花岗岩,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工作产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项目部购买乙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品名、产地、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数量、单价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
2.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做更换处理,逾期按每天____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计量方式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由甲方总库、分库库管员和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双方约定误差在________内。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
第五条、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2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至甲方。
5.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3):甲方自提自运。
5.3货物装卸采用第_____种方法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3)甲方负责装卸。
5.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总库、分库库管员和采购人员、项目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账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送货人在送货单的结账联上签署名字或由乙方加盖公章,乙方须在送货后五日内凭甲方认可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甲方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乙方从送货单开票之日起90日内须完善甲方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否则该送货单自动失效,并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3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7.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7.2货款结算与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次,按甲方财务制度和下表约定结算支付款项,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之日为付款算起日。
第八条、验收约定
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双方交接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处理办法
9.1双方在交接时如出现数量不符,则双方按实际数量交接,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如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由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9.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用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10.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产品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合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10.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工程名称: 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甲方向乙方购买花岗岩石材产品。
2、石材供料时间:月日起开始供货至年月 日止,共计 天完成供货,具体以甲方第一次定金到乙方账户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3、交付地点: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石材成品应当符合双方确认样品的品质,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石材存在合理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确认。
第三条 运输与装卸
成品石材的运输由承担,卸货及费用由负责。
第四条 关于石材的验收
1、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供货。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时,甲方应指定管理代表按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予以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管理代表应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经甲方管理代表签收的送货凭证甲方认可为乙方的结款凭证。
2、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喝签订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室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是, 。
第五条 结算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0%定金,该合同以甲方定金到乙方账户之日起正式生效。此后按乙方每次送货金额 万元,付 元,余款在该工程石材供货结束后 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2、甲方先支付乙方按到款金额发货,余款待货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因重新供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零点五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零点五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直至甲方付款后恢复供货。货款拖欠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履约定造成损失及其它损失。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工艺要求应与乙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并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进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3、双方约定;关于货物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必须双方依据合同条款要求以管理代表签字为准,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决定扣减和变更。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区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