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合同(精选3篇)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3. 甲方拥有 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 100%的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转让方之义务
5.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5.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5.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受让方之义务
6.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6.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6.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7.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8.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9.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9.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一 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二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生效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3.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合同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账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派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合同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合同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合同双方亦不得凭本合同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价款
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先行支付预付款 元;待合同生效后,并第四条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待双方依法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甲方将依本合同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乙方将按本合同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合同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
⑦本合同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合同。
④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合同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②乙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 (百分比)的违约金。
10.2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合同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合同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合同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合同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修改,变更、补充
本合同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合同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合同之生效
14.1合同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
16.1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公司租房合同书;
16.4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合同书;
16.5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