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购销合同(精选25篇)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第一条 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1、机制砂:
细度模数:ц=3.0~2.4,含泥量(或石粉含量≤5%),泥块含量≤1%,含水量≤3%(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碎石:
细度ц=25~31mm,片状颗粒含量≤20%,含泥量(或石粉含量)≤1%,泥块含量≤0.5%,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瓜米石:
细度模数:8—12mm,片状颗粒含量≤15%。含泥量(或石粉含量)≤2%,泥块含量≤1%,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4、细砂:
细度模数:3—6mm,片状颗粒含量≤8%,含泥量≤10%,压碎值≤8%(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第二条 砂石料到场价格
砂石料从生产现场至工地现场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砂石料的定价为:
1、碎石:33元/方(含运费);
2、机制砂:31元/方(含运费);
3、瓜米石:36元/方(含运费);
4、细砂:38元/方(含运费)。
第三条 交货办法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乙方签收后按材料计划组织生产或供应。
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电话通知送料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在施工现场办理丈量方量签认手续。
第四条 价款结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据实际签认单据汇总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计量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价款。
第五条 关于质量和供应保持约定
1、乙方所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如供应过程中砂石质量不达标,甲方可拒收料,而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供应,即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供应单价随市场的上浮或下跌来作定价;
第七条 违约与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所需求量总价款的5%偿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单位:
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 66000 m3;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
过磅时材料的实际重量即实际净重=毛重-皮重-杂质重量-含水量(说明:材料中所含杂质量、含水量以甲方试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为依据)。甲方提供过磅单,接收单及过磅单上需同时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员、甲方现场收料人员、乙方送货人员三方签字后方才生效,过磅单不得转让、倒卖或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和林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南广铁路施工需用1-2碎石和石粉,乙方自愿有偿供应,为了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供需量及供需时间。供需时间自20xx年7月22日-20xx年9月7日之间;供需量,在此期间内生产的1-2碎石和石粉全部供给甲方。
二、供应价格。1-2碎石和石粉按相同价格供应,料场装上车价格,每立方米均22元。在供应期间内价格不变。
三、供货方式。乙方装车,甲方运输。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保证碎石、石粉满足甲方需求。所供材料满足质量要求。
四、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款2万元,在供需期间,每5天结算一次。预付款在结算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陈军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产品用途:
2、交(提)货地点: 3、交(提)货方式: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料场,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4、交(提)货时间、数量: 5、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6、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与期限:
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会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天津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法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会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 □ 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定、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供 方 :需 方 :
年月日:
为了协调好沙石料采购方(甲方)和沙石料出售方(乙方)的关系,确保沙石料的充足供应和资金的足额清算,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沙石料买卖合作期限为半年,即从合同签定之日起,满六个月为双方合作的终止期限。
二、合作义务:
(1)甲方应需求量明确划定沙石料场内的沙石料作为半年合同期内的用料库存,并预付给乙方 元做为定金。
(2)乙方接受定金后,不得转卖甲方指定的现有库存沙石料。
(3)经双方协商石料每立方米 元,价格一次议定,双方不得中间抬价或压价。
三、数量、质量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石料 方,沙料 方
(2)石料直径不得大于15立方厘米,沙料含土不得超过 %。
四、结算方式:
每十五个工作日双方结算核对一次,经双方确认质量,数量符合要求后,由甲方付给乙方50%料款。待石料采购总量完成后,料款全部结算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乙方因擅自转卖甲方库存沙石料给甲方造成损失,就按所卖沙石料的3倍补偿甲方损失。甲方不按约定,延期支付乙方料款,则应付该笔料款的30%补偿乙方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产品的名称:
品种:
规格: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汽运
四、价格: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_________________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产品用途:____________
3、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
4、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
5、交(提)货时间、数量:____________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______%;
乙方供货______%后,甲方付款______%;
乙方供货______%后,甲方付款______%。
(2)乙方供货结束___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3)其他约定:_________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______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号登记号:_________税号登记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鉴证机关(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_______________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_________元/立方米,0.5cm—2cm石子_________元 /立方米,2cm—4cm石子________元/立方米,细沙___________元/立方米,戈壁料________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________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_______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________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 66000 m3;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
过磅时材料的实际重量即实际净重=毛重-皮重-杂质重量-含水量(说明:材料中所含杂质量、含水量以甲方试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为依据)。甲方提供过磅单,接收单及过磅单上需同时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员、甲方现场收料人员、乙方送货人员三方签字后方才生效,过磅单不得转让、倒卖或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和林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
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
电话: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
电话: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二、交货期: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三、数量: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四、交货地点: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单价:
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325000 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六、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七、货物发运: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数量(T)单价(元/T)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 %;乙方供货 %后甲方付款 %;乙方供货 %后甲方付款 %。
(2)乙方供货结束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3)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 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 元/m,0.5cm—2cm石子 元/m,2cm—4cm石子 元/m,细沙 元/m,戈壁料 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 年 月 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产品的名称:
品种:
规格: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五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南广铁路施工需用1-2碎石和石粉,乙方自愿有偿供应,为了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供需量及供需时间。供需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间;供需量,在此期间内生产的1-2碎石和石粉全部供给甲方。
二、供应价格。1-2碎石和石粉按相同价格供应,料场装上车价格,每立方米均22元。在供应期间内价格不变。
三、供货方式。乙方装车,甲方运输。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保证碎石、石粉满足甲方需求。所供材料满足质量要求。
四、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款2万元,在供需期间,每5天结算一次。预付款在结算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 66000 m3;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过磅时材料的实际重量即实际净重=毛重-皮重-杂质重量-含水量(说明:材料中所含杂质量、含水量以甲方试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为依据)。甲方提供过磅单,接收单及过磅单上需同时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员、甲方现场收料人员、乙方送货人员三方签字后方才生效,过磅单不得转让、倒卖或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和林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66000m;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
过磅时材料的实际重量即实际净重=毛重-皮重-杂质重量-含水量(说明:材料中所含杂质量、含水量以甲方试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为依据)。甲方提供过磅单,接收单及过磅单上需同时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员、甲方现场收料人员、乙方送货人员三方签字后方才生效,过磅单不得转让、倒卖或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捌拾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和林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全称):宁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项目片石、碎石 材料购销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供应材料的生产厂家、商标:乙方向甲方提供年检合格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甲方需要的资质资料。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签订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要提供一份该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加盖企业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条 产品品牌名称、规格、含税单价:产品品牌名称包装形式计量单位含税单价(元/方)机制砂散装方石粉散装方1-3散装方2-4散装方片石散装方废渣散装方泥夹石散装方
1、 由于市场波动导致价格变化,调整价格必须出具调价函并经双方盖章确认:调整的单价如另一方不认可,可暂时取消交易。上述单价不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材料检测费等。
第四条 装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供应计划单(表)组织发货。甲方所需材料必须提前一天以传真、电话、短信方式通知乙方供应数量,供应时间,以便乙方及时组织发货。乙方必须确保材料的供应,以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需要。
2、装车地点: 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那荷屯亭更山矿区。
3、甲要以乙双方出据的发货清单作为结算凭证。
甲方货物签收人: 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甲方对帐人: 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4、如货物采用过磅方式计算重量的,则以乙方磅站过磅数量为准。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每月1日~5日由乙方书面提供给甲方《材料购销结算单》,甲、乙双方对帐确认上月(按自然月计)的进货时间、数量、货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金额。
2、最终结算金额须经过甲方签字确认、乙方代表签字确认及加盖公章,并经过甲方公司规定程序流转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甲方在第一次进货起算每到十万元结算给乙方,若第一个月货款未达到10万元,则应先结清上个月货款,付款方式以此类推。甲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付款。
2、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当次付款金额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机关税务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3、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所订条款支付货款,拖欠时间在60天内时,每拖欠一天,甲方按拖欠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利息,拖欠时间超过60天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和保留追讨货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它: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项目部人员以个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确认与经济有关的事项,如未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一律无效。
3、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后直至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其义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但相关质量条款和解决纠纷条款除外。
4、本合同文本以打印稿为准,如手改时需双方盖章确认,否则手改部分无效。
5、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 方乙 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日 期:日 期:
开 票 信 息开 票 信 息
名 称: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砂石料购销合同书
购买方(简称甲方):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供应砂石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单价: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砂石料检测规范标准,以质量监测站检测合格为准。因砂石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安全环保要求:合格。
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运输方式及地点:每次乙方送料依甲方所购数量进行安排送料。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工地材料验收及收料方法:乙方送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退换货物。乙方送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实际所量方数进行计算,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卸到指定地点。确认无误后,甲方收料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签字送货单甲方保留一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方式:砂石料数量按实际进货数量(工地签字的送货单)计算,单价按本单价执行。所送砂子、石子各以200m3为一结算周期。最后砂子、石子各不足200m3的材料款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一同付清。施工结束日期以最后送货日期为准。单价含税及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七、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其他: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料款两清后,此合同自行废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 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要求 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 ㎜ ,含泥量应小于 3%,其它指 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二、收料地点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的使用地点后收料。
三、单价 出厂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运至 段内时单价:
运至 段内时单价:
以上单价含一切费用。
四、计量与支付方式
1、计量: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 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 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甲方按实际拉运数量和本协议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每 支付一次。不开具发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 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委托联络人 或桩号,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电话: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 应地点等) ;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 24 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
八、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当协商解决或由有仲裁管辖权的劳动仲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一式两 甲乙双方各执一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供应结束、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 话: 乙方代表: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物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为固定价格(如上表),单价已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不含税),实际结算数量以(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员在收货单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
二、 物质材料交货期限及进度
交货期限:自甲方施工单位施工起至甲方单位俊工止。
交货进度:在无自然灾害,无政治问题的情况下,乙方交货进度必须赶上甲方单位的施工进度(否则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 验收和计量方法
1. 乙方把材料运到甲方指定的料场后由甲方负责,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员和乙主人员共同量方计量(如乙方所运材料的过程中少方量问题,甲方可当场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车数都以此为结算依据。
2.验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员开据有效的结算联收料单(一车一单),给乙方作为结算凭据。
四、 结算与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应每月对帐(对票)一次。
2. 本项目沙石料总计两百万,预付二十万,余款再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为整栋房主体封顶付总已购买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项;第二次为整栋楼房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 其它事项:
1. 在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不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甲方有权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应法律责任。
2. 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更换供应商,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执行本合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砂场实际情况,为提高本砂场的效益,保证股东合法权益和盈利,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本砂场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将本砂场所有砂石料承包给乙方销售,为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太阳升镇坪段砂场所有砂石料全部由乙方销售,甲方不得参与任何销售行为、干涉乙方销售,乙方保证中粗砂以22元/立方,细砂27元/立方,1-2石12元/立方,2-4石20元/立方。
二、承包期限:以本砂场经营期限为准。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乙方以每天的销售量结算给甲方,当场支付现金结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协商一致。
2、因人力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如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违,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同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六、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购货单位:
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 66000 m3;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
第五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和林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
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长期收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 立方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院内货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财务在供货时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甲方有权调整砂石料价格。
乙方向甲方供应价值10万元的材料作为供货保证金 ,超过保证金部分甲方当即现款付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30天。
合同到期后,甲方在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