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供货协议书(通用3篇)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清单(如下产品被用于项目:)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汽运。
2. 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3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收到货物确认签字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 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向供方支付预款后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需方验收合格。
3.在承运商为供方所指定的前提下,如货到需方时发生货运破损,需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需方收到货五个工作日提交供方,否则供方将不负责向承运商办理索赔事宜。
六、保修条款: 依照原厂商保修标准 。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 两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产品
名称牌号商标型号质量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货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的费用负担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七、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八、随机配件、备品、工具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担保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限:________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方
单位名称:________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甲方:_____公司
乙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产品;乙方系专业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
1.1品名:
1.2规格:
1.3数量:
1.4备注: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
2.2付款方式:
2.3付款时间: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
3.2技术标准: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4.3甲方于_年_月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5.1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
6.2验收方法:
6.3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
6.4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
6.5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
第七条交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7.2双方约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
8.2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9.2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
10.2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
11.2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时间:
11.3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
11.4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_____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2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2.3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4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
13.2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3.3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4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