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板机链轮供货合同(精选3篇)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业主方(需方):
经三方协商同意,根据我国《合同法》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质量标准及价额
根据工程需要,该工程所用电线电缆经三方同意由乙方供货,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等如下表
第2条:供货退货规定
1、质量规定:三方约定由乙方负责采购所需的电线电缆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交货时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有关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经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2、交货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所需数量及时送货到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库房,乙方负责下货搬运),由甲方保管员当面点清货物规格数量,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方可作为乙方在甲方供货的入库依据。
3、交货地点:彭水县两江桥旁乌江画廊游客接待中心改办公楼工程。
4、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 日内必须供货到交货地点。
5、退货规定:由于乙方所供货物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退货,甲方未使用完的电线电缆乙方同意退货结算。
第3条:货款结算办法
三方约定乙方货款由彭水县江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甲方认可代付给乙方,乙方供货到甲方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甲方等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80%,其余货款于工程完工明确工程实际用量后一次性付清。
第4条:争议和纠纷处理
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或请有关部门解释。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查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材料款后自动失效。
甲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 方(公章): 乙 方代表:
年月日:
供 方: 签订时间:
需 方: 履行地点:
经双方协商,双方就刮板机链轮供货事项,达成如下:
一、供货要求:详见下表
二、质量及技术要求:供方所供配件按合同约定及盖章确认的图纸供货,随货提供货物清单、材质报告。
三、交货地点、时间:需方厂内,自合同签订,供方收到货款后5日内到货。
四、运输及费用承担:运输及费用由供方承担,未交付需方之前的一切风险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货到后需方依据图纸验收,需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随货供方提供合同总价17%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电汇方式支付。
七、违约责任:
1、供方迟延到货的,每延迟一天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延期到货达十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返还需方已支付货款,并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损失。
2、如供方提供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供方直接拒收,供方拒收的需方在5日内免费更换,逾期不予更换的,需方直接解除合同,供方返还需方所支付的货款,并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损失。
3 、供方必须随货提交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清单、材质报告、发票),如有提交不全的,供方需在5日内补齐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双方盖章的图纸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需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工地(位于 项目部)施工上的需要,向乙方订购木材、胶合板,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格计算)
二、如甲方以后需要增加货物的数量或者添加货物相关的其它品种,双方另议。可行后按甲方使用(乙方所供货物)的实际数量结算。
三、质量问题:当每批货送到甲方工地时,以甲方负责收料人员当天检验后接收为准。以后乙方在质量方面不负任何工程责任。(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收料人员不得无故提出拒收或退货等无理要求。对此,乙方将有理由做出相应反应。)
四、交货方式:乙方把货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负责收料人员( 或 )同志验收完毕在送货单上签字生效。乙方可凭此送货单向甲方单位所议定日期结账。
五、供货及付款方式: 甲方如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按甲方违约处理。
六、在甲方按协议规定的付款前提下,乙方应及时供货,积极配合好甲方的工作。在乙方正常供货的情况下,甲方在该项目(本工地)上不能购买第二家客户的木材、胶合板。如甲方购买其它客户的木材、胶合板时应立即付清所欠乙方的全部货款,并按甲方违约处理。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本合同生效日期起按总货款金额的 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乙方可在所在地地方法院裁决。
九、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