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化工产品供货合同书(精选3篇)
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卖方)向甲方(买方)提供________的合约。(以下买方均称甲方,卖方称乙方)。
第二条 价格及设备清单
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____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____元;
2.设备清单(见后附页)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____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5‰/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 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 乙方预计安装 天,调试 天。安装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5‰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基本操作说明)。
第六条责任与保证
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 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 售后服务项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经友好协商,特就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商定结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
2、甲方与乙方结款依据为乙方开具的发票和甲方的入库验收单。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货品价格公道,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北京市区统一货价。
2、保证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三无”产品。
3、保证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严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乙方所供货未结全部货款,以视处罚。
4、乙方要保证手机或坐机24小时通畅,便于甲方及时要货与沟通。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货,如出现送货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6、协议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并将更改后的有效证件传至甲方备案,如乙方停业、外出等临时情况出现送货有变动的,要及时安排好临时接替人员,提前通知甲方,并将转交代理人员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货需要。
三、甲方责任:
1、按照每日需要货品,根据使用部门提前下的申购明细单,库房人员要提前八小时通知乙方要货,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要求,便于双方工作顺利开展。
2、如遇紧急情况要货时,甲方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乙方,与乙方及时沟通,以准保作用部门需求。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
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具体见表格: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包 装数 量含 税 价批 次 订 量合计金额: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元
二、质量责任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产品须符合利达(柳州)化工企业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需方在到货7天内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如双方确认属质量问题,供方须负责无条件退换货并全额承担生产的费用。
三、订单及交货期限:需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订单,供方负责保证货源并及时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送到需方桂林市苏桥新区福龙工业园生产仓库,所有运费由供方自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到货后,供方开具相应数量的17%含税发票送交需方,需方在收票后续期30天内一次性付清该笔货款。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合同到期或在不可抗力因素下自动失效;任意一方无合作诚意严重违约的,受损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处理裁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价格如有涨跌,双方协商以市场价操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 以附件形式补充,补充附件与合同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九、每批到货原则上需进行过磅验收数量,开票数量以磅单结果为准,过磅费用用供方承担。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供方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有效期为半年,到期后须续签方有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