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服务合同(精选21篇)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小区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下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
第二条维保范围
乙方按甲方确定的系统功能、设备材料,负责本项目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调试(发电机、供电及消防系统的气体灭火装置的维修保养不含药剂的更换及充装费用),经乙方维保后本项目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通过省、市公安消防局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检查。
第三条服务质量和要求
乙方按国家颁布的消防技术规范和省、市公安消防局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检查验收的标准以及产品的技术指标,负责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具体详见附件《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协商续签合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期内维保费(不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用)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下称“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固定包干,其中每季度维保费(不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用)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合同总价包括不含税总价元和税率为%的增值税税金。
维保费包括维保前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全面修复、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保养、故障时紧急抢修的人工费、交通费、机械费、加班费、税金、管理费及因维护保养所需更换单价在人民币元/件(含)以下的辅材产生的费用,但乙方每年提供的辅材总值不超过当年维保费总额的%,超过部分的辅材数量及单价需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购买及更换。单价在元/件以上的设备、材料及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的费用不包括在上述合同总价内。需更换单价在元/件以上的设备、材料及配件由乙方提出规格、型号及数量给甲方,由甲方购置后交由乙方进行更换,或由甲方确认价格后委托乙方购置,乙方更换。对于甲方委托乙方购置相关配件的,甲方收到合法发票后予以结算。
2、维保费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确认乙方维保工作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完成,由乙方提交工作报告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以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维保费。
3、在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乙方凭合法足额其经甲方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请款通知书(一式一份)、《月度工作报告》(一式三份)等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
4、甲方收齐相关资料办妥结算后30日内将维保费以支票/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交完备的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确认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合同期满未能续约的,最后一个月的维保费必须在办理移交验收确认手续后予以支付。
6、本合同项下所指“增值税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1)专用;(2)普通。(请结合具体业务选择对应发票类型)。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7、如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8、如本合同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不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作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
1、合同期间内,如省、市消防部门对该系统进行检查,在检查前,由甲方会同乙方对合同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检测。乙方应保证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省、市消防部门要求,乙方应负责在天内维修整改完毕;如属系统重大或突发性故障之类的特殊情况,应在甲乙双方具体约定的时间内维修完毕,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本合同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未能通过省、市消防部门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查的,乙方除应无偿负责维修外,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作为现场代表,负责解决维修、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签证和工作量的确认工作。现场代表如有变化,甲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护,甲方人员应能独立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操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紧急故障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8小时内完成维修。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图纸资料以及有关设备设施的资料,并且提供相应便利条件(包括用电、用地等),积极配合乙方的维修保养工作。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质量、安全问题,该代表须持续持有消防安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本维修保养项目相适应的消防职业技能等级,乙方应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上述人员有义务配合项目接受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如乙方现场代表变更则需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每月20日前进行一次系统巡查工作,并提前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时间:每天9:00-18:00),乙方人员到达及离开项目现场时,必须按要求在甲方设定的专用记录表上签名记录(表格设在项目的消防中心)。
(3)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场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实施维护保养,使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合同总价已含,不再另行收费)。
(4)工作方式:
①以全年为计划,按甲方要求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
②每月 20 日前乙方应对消防中心报警联动控制器及外围设备10%的受控器件检测一次,检测后两天内提供检测报告交甲方签字确认。
③每半年(具体时间以乙方提供的本年度维修保养的具体计划表为准)组织内部消防人员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抽查自检,并于检测完成后两天内提供一份保养情况的全面报告交甲方签字确认。
④每年度对整个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模拟火警试验,并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设备状况评估报告和详细的《鑫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参与人数不少于6人。
⑤每年不少于一次协调相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习。
⑥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应急抢修的时候,应尽量提供备用设备设施(在甲方指定责任人的口头同意下),并且尽快更换或修复设备。
(5)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一年不少于三次)管理培训,并提交系统操作指引手册,使其对系统有充分的了解,并能对系统进行日常的操作管理。
(6)协助甲方的管理人员建立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每日的系统运行记录登记制度,做好检查维修原始记录。
(7)如出现系统重大故障需进行紧急维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处理完成后提交处理结果给甲方签署备案。如属特殊情况,到场及维修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确定。经乙方检测发现的系统故障,乙方到场及维修时间依上述规定执行。每次系统维修完后要填写维修保养单,交甲方签字确认。如维修后系统达不到合同确定的标准,甲方可不予签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补修完毕。如逾期完成则乙方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8)在检测、维修过程中乙方应注意保护好甲方的其他设备、器材和物业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9)如非急修情况,乙方进场工作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佩带上岗证、工作证。施工现场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服从小区物业管理,无证不能进场工作。乙方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进行检测、维修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如因乙方在保养过程中操作不当而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需负维修或更换责任;如因此造成项目业主损失的,乙方也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赔偿。
(12)乙方应为该维保工程购买甲方及第三方财产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倍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须承担其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责任,如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任何人身损失或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因乙方或其聘请的人员给甲方和/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失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支付乙方维保费(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除外)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1天按当期未支付维保费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一年维保期内乙方累计收到甲方两次书面警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费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到场维修,每逾期1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 1 ‰作为违约金;凡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排除系统故障(包括针对甲方报修、乙方检测发现故障后维修、维修工序不合格被要求补修、未能通过检查被要求维修)并经甲方确认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 1 ‰作为违约金,本款所述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4、如乙方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检测、维保义务,并按要求提供报告,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5、凡因乙方迟延或不适当履行检测、维修义务或维修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未能通过省、市消防部门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查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费的违约金。
6、维保期内,乙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乙方除承担代为维修费用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代为维修费用30%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3次以上(含3次)未及时到场进行检测或维修,或逾期3天以上(含3天)没有按约定排除系统故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
7、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维修及保养所需更换单价超过元/件以上的配件,必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购买,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购买的配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8、维保期届满后,甲方从应付维保费中预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后2个月内由甲方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和违约金(如有)后不计息归还乙方。
9、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包括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情况)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外,另须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0%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质保期
1、自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维保工作后,乙方须对全部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为2年,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定期对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应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3、质保期内,如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派人进行检查并维修完毕,如属于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超过约定期限未到现场维修或者未维修完毕的,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代为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维修费30%的违约金。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乙方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乙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2)守约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及取得权利人书面许可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违约方应按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负责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合同履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业务联系人信息
1、为便于履行合同,双方各自指定对接人壹名,具体信息如下:
(1)甲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甲方对接人有权代表甲方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管、纠正乙方违约行为、督促乙方付款、收发函件。超出前述授权的,须甲方加盖公章确认。
3、乙方确认本方对接人有权代表本方收发函件、协调沟通合同履行事宜、参加会议、签署会议文件、确认事实及违约责任、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接收质保通知、安排组织人员履行质保义务等。
4、鉴于消防设备的特殊性,乙方对接人应保证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便于及时处理故障。
5、各方均确认:对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达信函,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担。
6、如上述信息确需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通知变更信息导致变更方无法收到有关函件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补偿款、道义资助款、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文印费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日内完全排除附件5所列汇总故障。
4、以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附件二、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考核标准
附件三、建筑消防设施月度评估记录
附件四、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故障情况汇总
附件五、消防日常维保更换配件材料价格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合同》签章页)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一: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一、月、季、年巡检内容规定
1、月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一。
2、季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二。
3、年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三。
二、月、季、年巡检其他规定
1、每月巡检参加人数:4人
2、每季巡检参加人数:6人
3、每年巡检参加人数:6人
三、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维保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①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②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③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2次(每半年一次)充放电试验,4次(每一季度一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①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②每季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季两次)。
③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④ 每季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每季两次)。
⑤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
障的检查及维修。
2、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度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度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月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季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6)每月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每季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甲方及时更换。
(4)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每月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如需系统放水,费用由甲方负责)。
(6)每月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月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4、气体灭火系统
(1) 每月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自动巡检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状况完好
开闭位置正常
目测巡检
2、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寒冷季节测定室温
测量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手动良好
(2)每月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如压力达不到规范要求,气体药剂的补充费用由甲方负责)。
(3)每月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每月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每月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每月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5、防火分区
每月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6、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每月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月巡检细则 表一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自动巡检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状况完好
开闭位置正常
目测巡检
2、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寒冷季节测定室温
测量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手动良好
季巡检细则 表二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分批检查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控制阀门电磁等
状况完好
目测巡检
2、报警阀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5、室外阀门井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目测
6、水泵接合器
无渗漏
目测
7、喷头
完好无损
清除异物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5、启泵试验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试验
年巡检细则 表三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模拟、仪器检查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控制阀门电磁等
状况完好
目测巡检
2、报警阀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5、室外阀门井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目测
6、水泵接合器
无渗漏
目测
7、喷头
完好无损
清除异物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自动试验完好
5、启泵试验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试验
5
供水设施
1、水源
测试年供水能力
2、储水设备
检查结构材料
3、气压稳压设备
正常工作
模拟试验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用户安全、正确、方便地使用电梯,保证电梯能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磋商协定,就甲方所服务的 内的电梯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电梯型号及保养费用
二、 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月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未曾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合同,则必须在合同期满时方能终止本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
三、 保养等级内容
A级保养:保证保养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个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定期进行清理润滑(依据电梯保养周期表内容执行)。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在维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为保证该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电梯的装修、照明更换除外),负责实施技监局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质检局的各项年检标准(但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养期内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付款。
(2) 甲方应按电梯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电梯,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
(3) 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4) 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以便尽快地使设备恢复正常运作;
(5) 前述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保养维修服务。
2、乙方职责
(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的维修许可证、作业人员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在每个电梯中张贴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及“乘客须知”提示牌;
(2) 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提供一流、优质服务;
(3) 每月至少两次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4) 定期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每月甲方汇报一次;
(5) 提供各部件润滑(运行系统、传动系统)以及整机运行情况检查;
(6) 检查调整各项机件及安全保护系统;
(7) 指导甲方操作及正确使用设备;
(8) 以电梯保养周期表的内容实施保养。
五、保养工作中的免责范围:
1、 在保养合同期内,因甲方人为或恶意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使用不当引起的零配件及电器元件严重损坏等情况,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乙方的修理人工费;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公共设施损坏造成的电梯整修和零部件的更换由甲方负责;
3、 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甲方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之后,对于这种变化,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
六、其他
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造成的任何设备、财产、人员
2、乙方应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维护,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5页,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雅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设备维保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
一、定义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备件”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维修维护服务的更换备品(包括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有关设计、交货、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其它使系统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等。
5、“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
6、“资料”指乙方在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甲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
7、“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8、“甲方技术部门”是指代表甲方行使或履行合同中约定甲方技术部分权利义务的甲方内部职能部门。
9、除有特别说明外,“天”、“日”均指日历日。
二、合同的组成
以下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不同文件的条款之间有冲突,文件之间的优先效力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
三、合同的标的和金额
1、合同金额
序号
名 称
品牌及规格
数 量
(台)
金 额
(人民币元)
合 计
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设备维保报价明细表及维保设备分配清单》详见附件一。维保服务费包括维修维护服务的人工费用、备件费用、更换备件的费用、相关技术支持及培训在内的一切费用。
3、维保服务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此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双方盖章有效)
4、乙方承诺: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维护服务,年维护费用不超过本次采购的年维护费用。
四、维保服务内容和要求
1、保修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保修服务内容与要求在附件二《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说明书》中列明。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外包其服务。
五、维保服务说明
1、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前,如甲方因内部资源调整等原因,有权拒绝与乙方签订设备维护服务合同,并无须支付额外费用。
2、当甲方的系统不再运行,甲方可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终止对其系统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无须支付额外费用。双方按照相关设备的实际维保期限履行合同。
六、维保服务人员
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作为与甲方的接口,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乙方应派出附件三《项目人员名单》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维保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七、维保服务考核
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以甲方用户满意度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甲方相关部门和下属机构每季度填制《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见附件五),每半年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见附件六),其中《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分数和成绩是相应的两季度《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分数和成绩的算术平均值,根据《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成绩,甲方对相关部门和下属机构报送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加权)并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见附件七),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对乙方的单次最终考核成绩,甲方将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对乙方的付款依据。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合同全额正式发票,发票受票人按甲方最终服务用户名称分别开具。
2)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附件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网络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方案》中“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的规定进行支付。
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九、违约责任
1、维保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含提供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可按次向乙方扣减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请其它专业服务公司进行维修服务,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服务问题造成事故,使得甲方设备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剩余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如待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4、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周,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
5、双方均可由于对方没有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照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解除合同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不受上述通知期限的限制。
十、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
2、甲方尊重乙方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不在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做非法复制和扩散。
3、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的转让及更改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维保服务期内,乙方如发生债权债务变动或关联公司战略重组需经甲方认可。
2、对本合同作任何更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的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此次保养设备名称及项目:
1、电动双梁门式起重机32吨1套/3000元
2、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0吨1套/3000元
3、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0吨1套/1800元
三、此次保养费共合计(大写):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不含税票)
四、服务保养检查项目及乙方责任:
a电器电路部分是否正常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相关设备是否安全:
b、主电动葫芦转动钢丝绳导绳器部分电机限位等是否正常运行:
c、天车道轨调整紧固道轨压板螺丝:
d、对安全滑线滑块进行检测连接片螺丝紧固:
e、主葫芦注润滑油各部分锁紧螺丝紧固:
f、DK\QK箱电路检测手柄灵敏度检测按键操作是否操作灵活有无接触不良失灵现象大线及附线等是否安全可靠:
g、LD主梁螺丝紧固、主动轮齿圈、减速机、齿轮油等检查ZD电机制动环调试:
五、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并接到对方电话12小时到达贵公司,只需另行计费。
六、服务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为期壹年服务期限
七、甲方责任:
a、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b、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c、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d、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e、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材料费。
f、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g、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八、质量保证:
所更换配件保修三个月(易埙件除外如、导绳器、断火、接触器)
九、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元: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十、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起重机附载、,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十一、其他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让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成都海关
住所地:成都市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成都海关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维保项目进行维护保养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保证设备清单表中所列服务器正常运转。
2、技术服务的内容:对设备清单表中的服务器设备提供7*24小时维保服务,响应时间不多于4小时。
3、技术服务的方式:上门维保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成都市_________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4小时响应。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4)
3、其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服务器所有硬盘数据、服务器所有配置信息(包括网络配置、安全产品)类型及其他相关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追究乙方所有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上门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成都海关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工作内容
1、合同范围:
2、工作内容:
甲方机房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等工作。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内容
第一条:可用性保证
3、“可用性”是指甲方所外包服务内的服务器能正常运转,正常为甲方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
4、乙方保证甲方的系统可用度为99%,即每月的“不可用”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
5、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不能达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品质,同时经证明责任不属于甲方非违规操作,乙方将免收甲方一个月费用。
6、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其计算每月的系统“不可用”时间,但不包括以及以下情况导致甲方系统“不可用”的情况。
4.1 乙方经甲方的.同意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
4.2 任何由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4.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错误操作引起的;
4.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操作所引起的;
4.5 由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
第二条:安全性保证
乙方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安全性保证的品质。
1、员工管理:乙方和每位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保密协议,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特点,指定经验丰富资深的技术工程师为其长期服务,以保证信息管理上的安全。
2、系统管理: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进行安全系统评估,提供量身定做的安全管理建议。根据甲方使用者的不同给出分等级的操作权限,其中包括设备安臵、机房出入、帐号管理、报警机制、历史记录管理等措施。
3、安全维护: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系统安全进行维护,保证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4、以上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文档除维护日志外,其他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
第三条:客户服务代表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指定一名常驻服务代表,所有相关事宜由服务代表代为联系,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咨询;
1.2 外包服务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3 帮助甲方协调乙方人员调动或厂商关系;
1.4 服务变更及工作情况汇报;
1.5 服务请求受理;
1.6 乙方的优惠政策及最新消息通报;
2、 乙方服务代表提供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的服务,自早9点-17点。
第四条:技术支持保证
1、 乙方保证自始至终将为甲方提供技术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2、 乙方技术支持每天24个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受理服务;
3、 乙方响应服务时间2个小时,技术支持为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两种模式;
4、 解决甲方问题时间根据第一条“可用性”而定,但每次不应超过8个小时;
5、 方将为甲方开通一条免费技术服务热线,并保证该热线有专人接听;
第五条:意见反馈、投诉
1、 乙方开通总经理投诉热线和邮箱,甲方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对乙方某个员工就如下问题进行投诉:
1.1
1.2
1.3 服务态度; 技术服务能力; 工作完成质量;
2、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 ),
投诉邮箱。
3、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8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六条:不可抗力因素
1、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
1.2
1.3
1.4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设备停产而厂家无法提供替换设备; 设备被人为破坏或设备因调试、扩容而引起的中断;
2、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规惩罚
1、当乙方无法完成上述所承诺的服务品质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违约惩罚,同时经验证责任属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免除一个月服务费用。
2、由于乙方服务人员的责任而导致甲方信息泄密,乙方将在验证后,给予甲方免收3个月服务费用的惩罚。
3、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事故,导致甲方重要数据丢失,甲方可申请乙方赔偿不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用。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确保______酒店(以下简称甲方)所属的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各系统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甲方与西安天河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本合同确定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范围:
本合同确定的系统范围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等系统及相关的消防设施。
二、工程所在位置:______
三、甲乙双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的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
(2)甲方将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执行本合同相关事宜。
(3)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维护保养时予以监管与协作。
(4)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保区域内的系统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
(5)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与额度付款。
(6)甲方按合同承担“有关双方系统零配件维修更换清单规定”中的甲方相应承担的责任。
2、乙方的职责:
(1)乙方按合同规定,每月对设施、设备巡查二次(共计24次),查看是否有损坏、漏水、漏气等现象。每两月进行一次联动动作检查。
(2)为确保甲方消防安全,对甲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在规定的时限内应确保系统100%正常运行和设备100%完好率。
(3)乙方每月次现场维保后,应将由甲方主管专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案。
(4)系统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排除,恢复正常工作。
四、关于系统零件更换的责任界定:
1、系统零配件故障凡可以维修的`乙方应尽力维修,继续使用。
2、凡双方确认经鉴定实在修不了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更换,由甲方确认后负责购置。
3、以上更换零配件经双方协商,可由甲方委托乙方购置。也可由乙方提供零配件规格,型号、品牌、厂家的信息,由甲方自己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修复。
五、技术要求:
1、确保消防各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确保系统性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按现有的消防法规要求执行)
3、确保系统的各个相关设施完好,可靠。
六、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年维保费采用包干的方式计价,每年合计总维保费¥______元。
2、维保费用支付方式分三次支付,即:第一月次维保后支付费用¥______元;第二次在半年末支付费用¥______元;第三次在年末支付费用¥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一方拟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之对方,并说明原因。
2、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或者不认真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消防主管机关责令整改、处罚的情况出现,则一切罚款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定同意签认后执行。
2、乙方提出的替换备件,由甲方认可后安排购买。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需重新续签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及相关设备达成维护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使用者,即维护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维护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1、电脑硬件故障排除;软件故障排除;电脑外设联接及故障排除。
2、系统软件的安装、恢复、优化;病毒清除及防范。
3、上网及电子邮件设置;局域网组建;互联网共享;打印设备共享。
4、客户数据资料的备份及最大限度的修复。
5、常用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安装、升级、操作使用指导。
6、客户自有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操作使用指导。
7、客户自购的维修零部件的检测安装。
8、设备内部机件的定期除尘保养、设备外部的定期清洁保养。
专业维护人员可以为客户提供不限时电话咨询、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方式如下:客户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每月电脑技术维护人员固定上门服务一次。
三、本合同签定所适用之服务内容为:
甲方适用本次服务协议的电脑数量为台,周边办公设备有台。共计台,详细清单附在本协议之后。
四、服务标准
1、保证甲方电脑设备运行正常。
2、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不对以下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而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进行维护:
a、甲方设备使用人不按正常操作程序、自行拆机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b、甲方用电系统未有良好接地,因雷击或用电系统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c、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坏。
五、乙方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乙方承诺从报障时起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乙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30-晚18:0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如甲方要求加班服务,则甲方需付元/次。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乙方承诺在4 8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乙方工程师在甲方场地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收费及结算方式
1、维护期限:自20___年__月___日至20___年__月___日止。
2、每年所需费用共计____元(人民币);
甲方以年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维护费用,以季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季的维护费用,以月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月的维护费用。
以上收费事项均为技术服务和硬件设备的维修费,不包含配件材料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如有增加维护的电脑,双方可另签维护合同。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维护费。
七、合同终止条款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存在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等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若无法在本合同执行期内按合同有关内容进行服务和接受服务,且双方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11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1_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_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_3或1_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设备代码使用编号层站台数维修、保养时间保养费用(元)元/台/月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11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1_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_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_3或1_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设备代码使用编号层站台数维修、保养时间保养费用(元)元/台/月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
电话:
订合约人: (以下筒称甲方)
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 技术条款
感谢您选择我们___有限公司的服务,同时也感谢您为我们提供了显示湖北华菱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力的机会。
___有限公司以
第一章 服务设备明细
为确保电梯质量,延长电梯使用寿命,我们建议对您的电梯进行全面、持续、规范维护保养服务,这种服务将于 年 月 日开始。您的电梯明细及服务费用为:
第二章 ___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责任
一、 维护内容
每季度机房对主机、控制柜进行注油和清洁; 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和检查调整; 检查及平衡曳绳张力和清洁;
检查机房控制柜、主机、所有电器、开关; 查看每层外呼、楼层显示器是否正常;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客户通知,我们派遣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 ___有限公司的责任
一、积极配合客户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
三、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以认真分析及纠正。
四、保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梯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免责条款
一、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未及时处理本公司所提合理的建议所产生的事故或合同终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出现紧急报修的情况,甲方要未予及时直接通知本公司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的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客户责任
一、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电梯及其运行的准确消息和基本情况。
二、甲方应按本公司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风气,按温度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本公司电梯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三、甲方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提供设备的安全设施以及保安服务。
四、由甲方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年检费用,如一次不能达标,复检费由乙方承担,直至技术监督局发证为止。
第六章 付款方式
第七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时间从 至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需要维护及支持服务,乙方有意愿且有能力提供该项服务,且具备专业的服务资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恪守执行。
1、合同范围
1.1维保标的:______________;
1.2维保标的所在地:______________
1.3维保内容:______________
1.3.1热线支持服务:______________
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1.3.2现场支持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及维保需求委派技术服务人员至维保标的所在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1.3.3远程技术咨询与指导服务:远程电话提供产品咨询及技术咨询、指导操作
1.3.4故障诊断与修复服务:远程或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并修复
1.3.5硬件维修/替换服务:维修或替换故障设备
1.3.6基本系统维护服务:远程或现场系统维护服务
1.3.7备品备件服务:备用件支持,当维保标的硬件出现故障不能使用时,提供备件更换
1.3.8维护记录建档及总结报告:建立维护档案,详细记录每一次维护及故障维修内容,提供年度总结报告
1.3.9原厂版本更新及升级服务:______________
1.3.10其他:______________
2、服务要求
2.1服务作业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范;
2.2确保维保标的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安全、可靠、稳定、持续运行,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与要求;
2.3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______
2.3.1远程技术咨询与指导:______________
2.3.2维保标的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______个小时内响应,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______个小时内内修复。超过______个小时内仍未能恢复正常的,乙方应提供备件供甲方使用。
3、服务期限
3.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到期终止。
3.2服务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寄出之________日起算第【30】________日即告终止。服务费用计至终止________日,甲方已支付的未满期费用,乙方于终止之________日起【10】________日内退还甲方。就该提前终止,不视作甲方违约,甲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4、服务费用
4.1金额:______________就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总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已含______%税)。该金额已涵盖完成约定服务内容所需设备、材料及人工等一切费用及税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
4.2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
4.2.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4.2.2服务期满______个月,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维保标的正常运转无异常,双方无争议的,甲方于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个工作_______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之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4.2.3服务期满______个月,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维保标的正常运转无异常,双方无争议的,甲方于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个工作_______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之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4.2.4服务期满______个月,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维保标的正常运转无异常,双方无争议的,甲方于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个工作_______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之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4.2.5服务期届满,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维保标的正常运转无异常,双方无争议的,甲方于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个工作_______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之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4.3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交付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相关款项;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法令法规要求造成甲方之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税款损失,行政主管单位行政查处损失等)。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______个月仍未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的,视作乙方放弃该笔货款,甲方不再有支付义务。
4.4甲方应付乙方费用均采用______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帐户,乙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付款延误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为乙方服务工作提供便利;
5.2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和整改要求;
5.3甲方对乙方指派之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指派;
5.4在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条件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积极采纳甲方在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积极处理甲方提出的投诉。对甲方不满意之处,乙方应及时整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6.2乙方应自备完成维保服务所需工具、备件等,所指派服务人员应已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服务所需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6.3乙方应合法用工,所指派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聘雇关系,因服务人员引发之一切纠纷(含劳资争议、工伤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6.4乙方所指派服务人员在维保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安全规范,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与甲方无关,由其劳动关系所属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以及承担全部费用,或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5如维保服务需要服务人员进入甲方场所的,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统一着装,衣帽整洁,进入甲方场所应佩带甲方的出入证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服务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随便离开服务区域或进入与服务内容无关的场所,不得影响甲方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6.6因乙方维保服务质量不符本合同约定要求或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自应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6.7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7、保密
7.1乙方保证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之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不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泄漏他人,否则应支付甲方【100】万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造成甲方之所有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7.2乙方应保证其指派的服务人员、股东、董事、员工、顾问或代理人等所有接触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之商业秘密人员遵守本保密约定,否则乙方承担泄密责任。
8、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使用技术、提供的备件等)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情形,如有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主张,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9、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9.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与本合同项目相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处(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旅游或任何形式的馈赠),或上述人员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类似要求而乙方照办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乙方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甲方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基于上述实质性违约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万作为甲方有形、无形之损害赔偿,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上述商业贿赂之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2乙方员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认为系为图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类行为均视作乙方行为。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响应或提供服务的,每逾期______个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达______个小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一切费用,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造成甲方之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0.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一切费用,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造成甲方之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0.3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一切费用,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造成甲方之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0.4服务期内,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提供维保服务,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5乙方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一切费用,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造成甲方之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2.www。cer。net/artide/200X13089728。shtml。10.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造成甲方之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1、
12、附件(二):不可抗力
可是创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创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疑难杂症,对我们这些80年代出生的温室小花朵来说,更是难上加难。11.1合同任何一方因战争、台风、地震、水灾、暴风雪、政府禁令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可协商顺延履行时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因一方延误履行而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方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在大学生对DIY手工艺品价位调查中,发现有46%的女生认为在________元以下的价位是可以接受;48%的认为在________元;6%的则认为________元能接受。如图1-2所示11.2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____个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双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13、争议处理
12.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位置的优越性12.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其它
13.1本合同保密、知识产权及禁止商业贿赂条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无效而失效。
调研结论:______________综上分析,我们认为在学院内开发“DIY手工艺品”商店这一创业项目是完全可行的。13.2如本合同任一条款经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将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效力,应在最大范围内继续有效。
(1)位置的优越性13.3除特别说明外,本合同约定之天数指________日历天。
因此不难看出,自制饰品在校园里也大有市场所在。对于那些走在流行前端的女生来说,〝捕捉〞新事物便〝捕捉〞到了时尚与个性。13.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3.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自双方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人工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该涂改或添加无效,但合同双方认可或均盖章确认的除外。双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写的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为准。
是□否□13.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订于。
情感性手工艺品。不少人把自制的手机挂坠作为礼物送给亲人朋友,不仅特别,还很有心思。每逢情人节、母亲节等节假________日,顾客特别多。(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技术、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2.项目内容见技术协议书。
3.项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_____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二条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整(含17%税、备件费、设计费、安装、调试、运费、培训、维护费等),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第三条 结算方式
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1.详见双方技术协议书(略)。
2.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第五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改造所必需的技术资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专人配合。
第六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维修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1.由乙方调试人员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
3.责任按《_民法典》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件(略)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工作内容
1、合同范围:
2、工作内容:
甲方机房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等工作。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服务内容
第一条:可用性保证
1、"可用性"是指甲方所外包服务内的服务器能正常运转,正常为甲方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
2、乙方保证甲方的系统可用度为99%,即每月的"不可用"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
3、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不能达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品质,同时经证明责任不属于甲方非违规操作,乙方将免收甲方一个月费用。
4、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其计算每月的系统"不可用"时间,但不包括以及以下情况导致甲方系统"不可用"的情况。
4.1 乙方经甲方的同意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
4.2 任何由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4.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错误操作引起的;
4.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操作所引起的;
4.5 由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
第二条:安全性保证
乙方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安全性保证的品质。
1、员工管理:乙方和每位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保密协议,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特点,指定经验丰富资深的技术工程师为其长期服务,以保证信息管理上的安全。
2、系统管理: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进行安全系统评估,提供量身定做的安全管理建议。根据甲方使用者的不同给出分等级的操作权限,其中包括设备安臵、机房出入、帐号管理、报警机制、历史记录管理等措施。
3、安全维护: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系统安全进行维护,保证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4、以上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文档除维护日志外,其他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
第三条:客户服务代表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指定一名常驻服务代表,所有相关事宜由服务代表代为联系,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咨询;
1.2 外包服务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3 帮助甲方协调乙方人员调动或厂商关系;
1.4 服务变更及工作情况汇报;
1.5 服务请求受理;
1.6 乙方的优惠政策及最新消息通报;
2、 乙方服务代表提供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的服务,自早9点-17点。
第四条:技术支持保证
1、 乙方保证自始至终将为甲方提供技术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2、 乙方技术支持每天24个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受理服务;
3、 乙方响应服务时间2个小时,技术支持为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两种模式;
4、 解决甲方问题时间根据第一条"可用性"而定,但每次不应超过8个小时;
5、 方将为甲方开通一条免费技术服务热线,并保证该热线有专人接听;
第五条:意见反馈、投诉
1、 乙方开通总经理投诉热线和邮箱,甲方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对乙方某个员工就如下问题进行投诉:服务态度;技术服务能力;工作完成质量;
2、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 ),投诉邮箱( )。
3、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8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六条:不可抗力因素
1、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设备停产而厂家无法提供替换设备;设备被人为破坏或设备因调试、扩容而引起的中断;
2、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规惩罚
1、当乙方无法完成上述所承诺的服务品质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违约惩罚,同时经验证责任属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免除一个月服务费用。
2、由于乙方服务人员的责任而导致甲方信息泄密,乙方将在验证后,给予甲方免收3个月服务费用的惩罚。
3、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事故,导致甲方重要数据丢失,甲方可申请乙方赔偿不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用。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至20 年12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为使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保障设备正确操作与安全运行,延长甲方锅炉使用寿命,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维保工作承包给乙方,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合同期内,对甲方锅炉进行两次维保,并提供报告书,说明检修、保养情况,以及设备现时状态。检修时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现象,全面对燃烧机进行维修保养。达到甲方锅炉设备全年正常运行之目的。具体包括:
1.对炉本体检查维护:保温材料检查、隔热材料检查。
2.燃烧机机械系统、电器系统、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维护。
3.所有循环泵、补水泵、排水泵的检修维护及换热站内板式换热器的清洗工作
4.锅炉附机配件检查维修包括:压力调节器、浮筒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板式水位计、水位计附带旋塞阀。
5.以锅炉附带各种报警、保护功能检查维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其内容包括:燃油、燃气阀组检漏功能,燃气气压保护功能,油泵、油压调校,火焰检测熄火保护功能,风压保护功能,高低水位报警保护功能,气压报警保护功能。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相应配套的水、电等便利条件;
2.提供机组相关的材料说明及管路设置情况;
3.对乙方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与管理。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管线。
4.检修人员需经过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20000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锅炉运行60日后七日内付10%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余款5%待一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书自20xx年5月20日起开始执行,至20xx年10月20日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从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违约,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在余款中增加。双方均有诉讼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之一方如将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延长,需提前二个月向对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本合同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就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修项目施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于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维修施工范围
当甲方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技术支持需求,由乙方全面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和支持,恢复设备原有视频监控功能及保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运行。
三、双方项目代表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四、甲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当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技术支持,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进行支持时,应向乙方说明设备故障或技术需求的详细情况,以便乙方准备维修使用的器材和工具。
在维修施工现场,负责联系各种相关事宜和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乙方顺利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负责检查及核实乙方运到维修施工现场的器材,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有权禁止乙方使用。
在设备维修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维修施工完毕后,甲方要及时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在《维修施工记录单》上签字。
对乙方提交的维修施工结算,及时进行审核。
五、乙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根据甲方维修工作的需求,乙方提供给甲方一部7_24小时维修受理工作电话(电话号码为:),并确保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在维修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人身事故和视频监控阻断事故发生。
在对故障设备维修施工中发现问题,有责任向甲方汇报,并提出设备维修修正方案,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维修施工完毕后,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维修施工记录单》,并向甲方提交各种维修资料(维修中所使用器材或零部件的清单、维修施工结算等)。
六、维修质量保修期
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约定乙方自维修施工完毕并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所维修的设备或系统实行6个月保修。
乙方对在维修中提供使用的维修器材质保期为更换之日起2个月或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中注明质保期限为准。
七、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对于乙方维修过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这些工作应按照“先修理,后分责任”的原则进行,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内开始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修理。设备维修后,经分析确认设备故障是由于乙方原来维修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结果,甲方与第三方商定的设备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需要返修时,属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这些责任属于保修责任。属于甲方原有设备自身因素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维护保养及维修施工价款及结算
系统维护保养:人工费见《视频监控维修保养测试计划价格一览表》,共计:65,000元。
系统维修故障处理:人工费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结算: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及技术支持:(人民币)¥___元/次/故障;
新增工程费用:人工费、物料费用需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得出。
计费方法解释:___元/次/故障:是指每次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不分维修时间长短,不分维修人员数量,直至使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确认为止,每次维修所产生的固定人工劳务费。
维修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价格结算。《目录》之外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与甲方在维修前确定的单价结算。
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每次阶段性结算维修施工费用前,依据由甲方签字的《维修施工记录单》和商定维修中《乙方提供备件及器材表》及施工结算书,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维修事项的施工款,以甲方管理部门最终审定的维修价款为准。每季度进行结算一次。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施工或技术服务款发票后,采取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维修施工结算款额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及文件效力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本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议导致甲乙双方或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拾伍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履行义务迟延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十二、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留两份,四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地点:北京市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补充条款
乙方在维修设备过程中,更换下来的不具备维修价值故障零部件,必须全部交还给甲方。未将故障零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拒付材料费。
在本协执行议期限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 11 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 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1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 1xx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xx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xx3或1xx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 设备代码 使用编号 层站 台数 维修、保养时间 保养费用(元) 元/台/月 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 壹 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 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电 话:
签订日期: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11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设备代码使用编号层站台数维修、保养时间保养费用/台/月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 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服务相关事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质量标准:
5、工程面积:
6、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7、服务价款及结算方法:
A、工程单价:
B、工程总额:
C、付款方式: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甲方应支付该工程总额的30%为预付金。乙方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余款。
D、中途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服务款,乙方可解除合同,工程完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服务款,每推迟一天按工程总额1%(百分之壹)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收取。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指出错误;
(2)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以及使用相关物耗、器械库存点等因服务所须的一切便利条件;
(3)为加强联系,甲方应指派专人在服务现场实施监督,积极配合乙方施工;
(4)工程完工后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如三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此工程即视为合格,在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期限付清全部服务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