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实用12篇】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通用12篇)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方因为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加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各种办案费用和出差补助等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的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中规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2、乙方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要求的咨询意见;

5、乙方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每个合同年度为甲方工作个小时。甲方委托事务不足小时数的,视为乙方完成工作量;甲方委托事务超过小时数的,超出部分减按每小时元人民币计算。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期限: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相互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故意泄露对方之商业秘密和涉案人员的个人隐私。

第七条工作费用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正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因为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结果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

鉴于双方合作时间较长事项繁多,未尽事宜及有关争议,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业惯例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2

甲方(聘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五、合同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_____年;其后每年类推。

六、法律顾问费

1.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元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______%。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八、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______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在于督促双方及时的履行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详细的约定,但是一定要约定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认真的履行合同。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免责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范围如下: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6、应政府要求,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应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应政府要求,为政府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应政府要求,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4、接受政府委托,就_______________县政府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由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5、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计划的________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6、应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权制度改革,草场承包、出让,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者提供法律咨询;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的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5个工作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起七个工作内将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1、2、3、6项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不收取费用。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4、5项涉诉法律事务,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乙方不收取费用;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的,按照《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由双方协商收费事宜。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

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当结清有关费用。涉及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的结算,由该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预期30个自然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的。

上述1、2项因甲方的过错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应经支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于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者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并支付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和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号码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对于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戳载明的投邮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甲方(以下或称“企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指派(先生/女士)配合法律顾问工作。乙方律师应尽职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如下: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二)参与起草、修改、审核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修改、审查企业合同;

(四)日常法律事务的咨询;

(五)处理企业劳动法律事务;

(六)配合企业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就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

(八)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三、服务方式:

(一)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以电话及当面咨询、传真、信函往来等方式为乙方处理法律事务;

(二)律师上门服务,了解有关情况,解决现存问题;

(三)根据甲方需要,定期进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四)与甲方负责人定期会见,交流情况,解决问题;

(五)受企业委托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处理等事务。

四、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处理以下事务,乙方按优惠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届时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权利义务。

(一)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专项经济活动,处理其中的法律事务;

(二)受企业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含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三)办理企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四)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清算、注销等事务;

(五)其他重大专项法律事务。

上述事务及案件中特别疑难或涉外的,根据乙方收费标准可以加倍或三倍收费。遇此情形,双方协商并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予以确认。

五、甲方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材料,配合乙方律师工作。

六、乙方律师为甲方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包含乙方为甲方处理免费法律事务时的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由甲方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查询费、文印费等。

七、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之前两个月之内如果任何一方均没有明确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则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关系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年度,依次类推。

八、顾问费每年 元,签订合同时支付。

九、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固定收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需收费的,可协商按有关标准优惠收费,不实行计时收费。如果有特殊案件需计时收费的,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确认计费方法。

十、乙方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回访制度,年终由甲方对乙方律师的工作予以评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5

聘请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为依法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聘请单位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商定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余*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业务开展以及涉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提供有关法律依据;

(二)参加甲方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审查、修改或者草拟甲方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诉讼、答辩、控告、声明、申诉等法律事务文书;

(三)协助甲方依法正确处理重大经济案件纠纷,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有关经济和权益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四)在涉及甲方的诉讼中,接受甲方的委托、授权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甲方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法律顾问在甲方任职期间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种方式,甲方选择(一)

(一)其工作时间不固定,采取灵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随时联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五、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业务范围分轻、重、缓急,随时商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关资料等。

六、甲方承担所聘请法律顾问为其履行职责时支出的差旅费、补助费等有关费用,待遇视同甲方工作人员,并按规定直接由甲方予以报销。

七、法律顾问应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内部制度,在业务中接触到甲方商业机密时,必须严守机密。

八、乙方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受聘律师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九、如受聘人不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意见,直至要求换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根据最新《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代理费,但可根据情况予以优惠。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商定,单方无权修改或终止。

十一、协议期限一年。自20 年3月24日至20 年3月23日止。

十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顾问全年聘金五万元,聘金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章后即行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项 聘请事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师作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助理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务。

2、乙方承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聘期内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3、乙方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可调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顾问(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1、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帮助甲方审查日常经营性合同;

3、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解答甲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4、为甲方董事会、经营范围、章程、分支机构设立等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所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并就甲方重大事件接受甲方邀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经甲方授权就重大事件对外出具律师函;

7、经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8、完成甲方公司日常经营所涉的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办理上述事项,除第6项外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6、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诉讼和仲裁案件时,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签发授权书;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如系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工作方式

1、本合同期内,乙方指派的负责甲方法律事务的顾问律师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如下:

2、如遇重大法律事务、紧急情况发生和甲方认为必要时,法律顾问应当应甲方要求到指定和约定地点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3、为及时实施和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双方约定,除重大紧急事项外,甲方应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 法律顾问费

双方依据《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含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收取顾问费(含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耗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乙方和顾问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乙方和顾问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收费方式、收费数额及支付时间

双方确定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

合同期内第一年乙方对甲方现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法律评估,就现有制度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向甲方报告,同时对甲方现有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及规范。

4、支付方式

甲方将上述法律顾问费支付至如下帐户,且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单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帐号: 清算行号:

网上划款清算号:

第七条 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_____;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_____。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_____;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1.2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法律文书;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4)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活动;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及费用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 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 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 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9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项目,引荐 提供项目贷款,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融资服务内容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1.2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1.3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1.4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1.5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 2 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 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2.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2.3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2.4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3.3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融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

4.2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 %融资服务费。

4.3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帐户:

户 名:

账 号: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规合法发票。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保密义务

6.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2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7、违约责任

7.1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开户银行: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附则

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10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项目,引荐 提供项目贷款,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融资服务内容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1.2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1.3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1.4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1.5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 2 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 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2.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2.3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2.4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3.3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融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

4.2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 %融资服务费。

4.3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帐户:

户 名:

账 号: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规合法发票。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保密义务

6.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2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7、违约责任

7.1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开户银行: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附则

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派出服务的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法、公正、独立、优质、高效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限

暂定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再议是否续约。

三、服务内容

1、就甲方经营中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指导,尽可能防范经营风险;

2、协助甲方起草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代表甲方向债务单位及个人发出催款律师函或致电;

4、协助甲方完善对内的规章制度;

5、为甲方处理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6、为甲方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7、进行必要的工商、产权专项调查;

8、对于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出具见证书;

9、为甲方安排举办每月一次的专题法律讲座;

10、提供最新法律、法规;

11、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10次。

四、报酬

乙方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外,另支付签约费 元(大写);顾问费和签约费于本协议订立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特别约定

乙方严守甲方机密,涉及甲方的纠纷案件及甲方的一切相关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和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双方约定,双方的业务联系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双方所指定的工作联系人进行,具体为:

(一).甲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姓名:

手机:

电子信箱:

(二).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律师

电话:

电子信箱:

七、其他约定

(1)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向有关机关、单位或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等,由甲方负担。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交通费、食宿、通讯、材料打印费用等,亦由甲方负担。承办律师应当尽可能节约开支。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商定。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 篇12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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