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运输服务协议书(汇编3篇)

原料运输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原料运输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 、服务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费用结算与付款

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

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双方确认费用后乙方需按约定的时间将费用汇至甲方指定之银行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料运输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序号产品名称规 格、型 号单 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1、 付款及开票:

1.1 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 甲方于收到全部货物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货款(如货物是分批完成的,甲方应在收到每批货物后 / 日内支付相应的货款给乙方)。

2 甲方应于签合同签订后 3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 %,计¥/元;剩余部分则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后 / 个工作日内付清,即合同全款 / %,计¥ / 元。

3 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后乙方发货。

2、 交货方式、日期及地点:

2.1 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 / 日内交付合同全部货物。

2.2 交货地点、收货人、电话: (甲方指定地点)。

2.3 乙方交货于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3、 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3.1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配件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并且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如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损毁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3.2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3.3 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乙 方负责办理,费用有 乙 方承担。

3.4 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合同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3.6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4、 质量标准:

4.1 保修期: 产品 年保修,自甲方收到货物后开始,软件厂家提供一年原厂电话支持和产品升级服务。保修期自产品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用户方使用之日起计算。产品超过保修期,按照相关厂商的软硬件收费的标准,乙方负责有偿维护。

4.2 合同产品均为原厂商的原包装,产品附带资料、附件齐备的全新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三包”规定。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4.3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免责条款

5.1 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10天内通知另一方。

5.3 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3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6、 违约责任

6.1 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6.2 非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在货物上设置障碍妨碍买方或买方客户正常使用,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6.3 买方的支付行为并不表示对卖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可,对于卖方供货存在质量瑕疵或者卖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有权随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款项。

6.4 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相关问题造成延期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货物无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甲方不得恶意拖欠乙方货款,甲方无故拖欠货款,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7、 责任与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列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所有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动,都将由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署。它们将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对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中出现的任何权力或责任的分配、转移或转让均不能由一方给第三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具有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发生体制上的变动,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享受本合同的权利。

8、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必须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原料运输服务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确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提供给甲方服务的车辆为_____ (车辆品牌及型号),共_____ 辆,具体参数及配置为_____ 。(或另行制作《车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1.2 行车路站点线图:_____ 。(或另行制作《行车路站点线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行车次数及时间:_____ 。

第二条 服务要求

2.1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车均具备供暖、空调设施,且车辆外观整洁,车内环境清洁,机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装有座套和头套,且每周更换一次,而且要确保客车始终拥有及时的保养和完好的车况。并保证符合车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做到证照齐全;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具有足额的座位险、交强险。

2.2 乙方应为每部车辆配备司机和乘务员各一名,并确保所有的驾驶员具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司机、乘务人员着装整洁、职业,服务态度文明友好,司机在班车行程内应全程负责甲方乘车员工的乘车安全,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更换司机每月不得超过 3 次(不论每次更换时间长短),乙方应及时将更换后司机的相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对班车司机的投诉,并说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应即时更换该名司机。

2.3 甲方有权最终决定所有班车的车型、行车路线、接送站点及发车时间,如果甲方需要调整所需的班车服务,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班车所用车辆,如发生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车款总额的 10% ,并要求乙方在 1 日内将车辆更换为本合同所约定之车辆。

2.4 乙方保证其班车及班车司机应提前 20分钟 到达指定运输线路的始发站。如果由于班车故障,则乙方应当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保证甲方乘客在40分钟内及时换乘,未能及时换乘的视为延误,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200元的延误费;如因班车司机人为原因,班车不能按时出发或不能按规定时刻表运行时,视为乙方延误。在上述情况下,甲方首站乘车员工在规定发车时间后,超过20分钟仍未见到乙方车辆时,甲方员工可选择出租车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载其他员工,乙方应在24小时内为甲方员工报销出租车费用。

2.5 乙方提供的车辆及内饰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定,乙方驾驶员在执行班车任务时禁止使用手提电话,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投诉。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服务验收

4.1 甲方验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在服务每满______ 月后,须向甲方该阶段客运服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车辆、司机及乘务员信息、每日客运详情)的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车的服务费,服务期限内全部车辆总计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 ,乙方应负担所提供班车的相关费用,包括燃油费、保险费及维修保养费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 转账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条假日,付款日期顺延至收假后首个工作日)全额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运费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请支付服务费用时,应出具国家正式票据,若未出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班车服务费。

6.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资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变更任何行车路线,接送站点和班车时间及班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4 甲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纪律和措施,确保班车乘客按秩序上、下车就座,保持车内卫生,自觉维护班车设施,防止班车发生任何损坏。

6.5 甲方乘车人员凭有效证件或识别标志乘车,防止无关人员混入车内,自觉遵守乘车规定,按规定地点上下车,不得携带宠物乘车。

6.6 如乘车人员超过核定人数时,乙方可以拒载。甲方如需临时增加车辆,需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7.1 乙方应严格按班车服务条款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班车服务,乙方保证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法规要求的资质。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车在任何需要修理、保养、年检时,乙方应调拨规格及质量条件相同的临时班车,替代原来的车辆提供班车服务,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费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应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临时替换车辆须经甲方认可。

7.3 乙方应负责招聘、雇佣培训及管理所需班车司机,负责支付其工资和其它必要的雇佣费用。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在行车时时速应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内,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

7.4 乙方应对班车司机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乙方保证班车司机均已接受过有关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方面的培训,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规章及制度的培训。一旦有任何班车司机违反交通法规、安全制度及合同约定造成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5 如果在班车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车时,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甲方职工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职工或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7.6 乙方每年对驾驶员考评一次,包括安全意识、驾驶经验、事故记录和年度体检等,乙方有义务将上述考评记录、体检结果等交予甲方检查。

7.7 为了促进更好的服务与沟通,每月甲方员工对乙方的投诉次数不能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甲方将书面警告乙方。并且对于每次投诉,应在接到投诉后三日内尽快圆满解决。如果投诉超过1个月还不能解决或者累计两个月投诉每月超过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不按甲方规定的线路、时间、地点行车,季度累计延误 2次 的,发生服务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扣除本季度运费的 30% 作为违约金,且暂停支付运费,责令乙方尽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支付运费。季度累计延误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0 %支付违约金。

8.3 经道路运营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义务,甲方应当自乙方不履行义务之日起七日内书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内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

第九条 特别约定

9.1 当燃油价格涨跌幅度达当前价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号柴油7.14元/升,负十号柴油7.56元/升)的30%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运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合同的确认方,协助甲、乙双方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_____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2.4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2.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