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中违约(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对系列药品品牌在乙方代理区域达成市场开发维护战略同盟关系,特此制定以下甲乙双方的条款。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省市________县所有品牌产品的独家代理商。市场保证金为__________元。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第一条 甲方所供给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
第二条 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高出低价部分甲方不承担税费。
第三条 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换货,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第五条 甲方按双方协商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 随服务、税票(换货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运输产生的包装破损而产生的换货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原材料涨幅、以及产品规格的变化,甲方提前一个月和乙方协商。然后由甲方做价格上面的调整,现提货价格参照附表: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 甲方确认乙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向第三方供货,承担违约责任
(三) 甲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第一条 乙方旗下所属药房凡是*品牌系列品种一律作为主推品种销售(现有品种及后期新增新品)。
第二条: 乙方年销售量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季度为_________万元,月_______万元。每年年销售量按15%递增。
第三条 乙方区域内出现乙方代理的系列品种,甲方应无条件派出业务人员将其收回。
第四条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不得乱价影响其它市场。
第五条 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一个月的提货数量进行现款结算提货,乙方须按合同上的账号进行结算支付货款,货款以公司帐户收到货款为准,在甲方没有授权本公司业务人员进行现金、支票等结款方式时,甲方不承担此货款风险。
第七条 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年或季度提货量年度_____,季度_____,年终返_____点/季度返______点。
第九条 保证金返还方式:分四个季度返还,每个季度返还__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 上述条款乙方无违约,甲方无权收回代理区域。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乙方在无任何理由情况下没有把甲方品种作为主推品种销售,承担违约责任。
(二) 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结算支付款项或拖延付款时间,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进行赔偿,甲方有权收回市场。
三、以上条款甲已双方任意一方没有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按当月货款金额的三倍作为赔偿。
四、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五、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药品销售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七、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武汉市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 ;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