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汇编3篇)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精选3篇)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_商标注册公司

为保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无形资产,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商标申请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商标在第类,

进行注册申请,并就商标有关事宜向甲方提供免费咨询及相关法律建议。

二、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书、委托书的文本由我

司提供),我司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需要,负责完成商标申请文件的撰写,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乙方在获得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通知后将受理通知书原件送交甲方。

四、如后期商标局发文,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需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乙方答复,如到期不答复,乙方可视为甲方同意商标局的处理决定,按相关法律回复商标局。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费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者汇款方式汇至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在商标申请期间,甲方任何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

乙方,以便联系。如因甲方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在甲方商标注册申请核准后,乙方可以无偿为甲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监测服务,并在发现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八、甲方在商标申请保护及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过程中,需乙方提供相应协助的,乙方将无偿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建议,以协助甲方维护自身权利。

九、甲方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前,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续展手续。

十、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先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2

1.格式一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我/我厂(公司)______地址在______是______国国籍/

依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理。

_________________

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

┌注册

│续展注册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

│转让注册

│复审/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补发商标注册证

事宜。

申请人: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须经公证手续,认证按对等原则办理。)

格式二申请到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

┌──────────────────────────────────┐

│兹委托贸促会商标代理处据下列具体项目代办申请商标注册:

│一、申请注册单位名称:

│中文________

│英文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中文________

│英文________

│二、申请注册商标名称和图样

中文

音译

英文

意译

├───────────────┴──────────────────┤

┌──────────┐

│图样:一张粘贴于右,余25张随附

锌版:根据要求另送

└──────────┘

│三、申请注册国家(地区):________

│四、商品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

│五、要否在国外先办理查询:

│六、国内注册证号码:

注册日期:

(国内注册图案须与申请商标图案相符)

│七、最早使用日期: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

在申请国

│八、曾在哪些国家(地区)注册成功:

│九、该商标在申请注册国家(地区)的销售代理人或客户名称及地址:

│十、备注:

└──────────────────────────────────┘

2.说明

我国的当事人向外国国家(或香港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应委托中国国际贸易

促进委员会、我国驻外使馆商务处(经商务处介绍当地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

进委员会驻香港商务机构或直接委托外国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外国个人

或企业来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也应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中国专利代理(

香港)有限公司代办申请。委托代办申请商标注册,应按规定填写委托书,注明委

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人签字后即生效。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商标注

册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3

编号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商标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

(20__版)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 商标(粘贴商标标识),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号: ,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争议;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 。

第二条 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

代理费: 元;

其他费用: 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前打“√”):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或在 年 月 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

□其他: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图样 张,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黑白稿 张;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 。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号( ): 注 册 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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