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精选29篇)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分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甲方根据总工期及分项工期的要求另文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根据调整计划及时安排所需要的施工人员进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甲方调整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质量缺陷的修复。
2.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现行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甲方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在未经三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4.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未达标的,乙方向甲方承担未合格工程价款30%的违约金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承担与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致的质保责任。
5.乙方施工完毕后5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并通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期间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交付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如有时);
3.甲方与业主的施工合同;
4.招投标文件;
5.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目下分包作业所必需的施工条件;
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4.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乙方的月、季施工计划。监督乙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的实施。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
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向甲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组织工人进行作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地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若有)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搞好民工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
10.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的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不得出现拖延、克扣、截留、挪用等情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
11.乙方必须和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雇工都要签订劳务合同,并将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不签订合同或故意瞒报,每发现一人向甲方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九条劳动力组织与管理
1.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及用工要求,乙方应合理组织劳务作业队伍,选派合格的作业人员和安排充足的劳动力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遇农忙、节假日、劳动力紧缺等时期,要确保班组的稳定和足够的劳动力,保障施工进度。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保障劳动力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劳动力进场施工,乙方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使用下列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清退出场,同时收取乙方一定的违约金,使用下列作业人员造成的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未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2)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3)患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精神病以及身体残疾等从业禁忌的人员;(4)从事特种作业却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5)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6)其他与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员。
3.乙方应依法与所属工人签订个人劳务合同并对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编制花名册,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工种、家庭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紧急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乙方应把农民工花名册、劳务合同、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自农民工开始工作之日起提前1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如施工过程中农民工人数有增减,应当自变化之日起提前1日将新的农民工花名册、劳务合同、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送甲方项目部备案。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实名制管理,所有人员进入项目上下班必须有考勤记录,必须办理民工工资卡。乙方负责记录好工人的出勤情况和工资金额等日常管理事项,逐月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月3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报甲方项目部审查、备案。
5.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若出现,由乙方承担 200-20000 元每次的违约金责任。甲方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并清退出场,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必要的经济赔偿外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作业人员在工作、生活区域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
(2)作业人员拉闸断电、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等;
(3)作业人员擅自动用施工机具、机械设备等;
(4)作业人员盗窃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物资等;
(5)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野蛮作业,违规用电等;
(6)作业人员在生活区不遵守制定的管理制度等;
(7)作业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工方式
2.合同单价:
3.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协议工程及其缺陷修复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进入工程实体的主材除外),小型机具及配件、修理费,场内材料转运,劳保用品,安全,保险、利润,文明施工费,质检(自检),管理费,补救措施费等全部费用及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人员从进场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退场之间发生的全部费用。
4. 工程数量增减不调整合同单价,单价除上述内容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机外,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的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和可能发生的包括雨季、干旱、高温,拆迁、停电、停水、临时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设备转运、材料涨价、机具设备涨价、人工费涨价、因测量复核而临时停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检查而临时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
5. 甲方也不接受本合同计件范围内任何形式的计日工,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6.劳务作业工程量的确认:按实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量进行确认,以甲方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产值报表作为支付依据。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支付及发票
1.劳务作业分包款的结算: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每期由甲方对乙方进行收方结算,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盖章认可的劳务结算审定单为结算支付依据;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工程量或工时不予计量:
(1)未经甲方书面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
(2)未经甲方验收或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工程量;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4)未经甲方直接安排或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的计时工。
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待双方办理完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等四流一致资料齐全后一次性支付,支付比例100%
2.乙方申报支付计划前应提供的资料:(1)劳务班组的分项合同(有班组长签字加盖手印、劳务公司盖章的原件(含班组长身份证复印件),并且合同要素必须体现有数量、单价、总价、支付、结算等条款;(2)提交上一次人工工资发放明细即“民工工资实际支付表”,民工工资实际支付表必须有乙方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手印、班组长签字加盖手印、甲方派驻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手印、劳务公司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全部齐全之后才能提请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3.若项目开设民工工资专户,乙方所有人员工资必须按实际发放,乙方在进行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时须按照甲方公司规定开具劳务发票、出具民工工资代发委托书、劳务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个税申报表、工资表、考勤表等相关资料。若以上资料不齐全时,甲方将扣除委托支付民工工资的相关税费、社保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后再进行支付。
4.全部款项支付至本合同签署处列明的乙方银行账户(乙方银行账号信息详见合同签署栏,若乙方变更该银行信息,需于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通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乙方在甲方每笔款项支付前,应首先按税务机关相关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开票信息详见附件),自开票之日起15日内送至甲方,并按要求提供乙方单位增值税及附加完税证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发票内容必须与合同约定内容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享有永久的索赔追偿权力。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5日内将发票送达至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由甲方指定人员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无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情形,由乙方承担责任。
6..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的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不支付违约金或者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损失。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或法定不一致的(除国家政策调整外),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虚开发票 20 %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因乙方开具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应予赔偿。
1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确保发票票面信息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合同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及责任、保险条款
1、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建筑业相关规范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如:酒后作业、不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野蛮施工等)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及后果。
2、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及损失赔偿、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垫付以上损失赔偿、行政处罚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可直接从应付乙方劳务款中予以扣除。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安全施工,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及设备购买意外保险,人员意外保险(除甲方购买之外)乙方按不低于保额80万加8万元的方式购买。
4.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乙方的现场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以便甲方向人社办及时申报《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人员增减变动名单》,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因变更(甲方书面确认)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或者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罚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或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后劳务的结算按实际完成产值的70%结算,剩余30%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
2. 乙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已支付的部分,乙方应限期予以退还。
3. 因乙方原因无法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金额30%的违约金。
5. 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上访闹事、围堵甲方公司或项目部,若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3-5万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
6.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违约事项处理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为止。
7. 乙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维权费用。上述费用、乙方违约款及罚款、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补足。
8.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按时履行的,双方可以书面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且双方互不负责。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供政府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应承担扩大损失的责任。
9.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发出三日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 本合同之违约责任条款,是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的合理、合法的约定。双方承诺并确认,出现本合同解除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履行结算和清理义务,不再行使请求减轻违约责任的权利。
11. 本合同未约定的违约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应向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及补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签字盖章后及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确认所有往来文件、涉诉资料的寄送均以本合同签署栏载明的地址为准(若载明通讯地址与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且无法有效通知的,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一方若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通知并仍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变更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书面通知除双方当面签收外,均以快递形式寄送。发送的书面通知除收件人正常签收外,自快递发出之日起第7日视为送达之日(无论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 :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因甲方需对新设供热所的办公场所进行基本的.装饰装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完成该工程,为了明确责任,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特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内容:部分区域进行装饰装修。
二、工程结算价及付款方式:按照《20年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与《20年山西省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不计取其他费用,只取8%的税金和管理费,现场签证以实结算,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期限: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10日。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推迟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验收: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七、施工安全: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未明确之处,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索赔。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保险。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对所承接的工程施工具有约束力。
12本协议中所称“工程”是甲、乙双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协议》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合作双方是独立平等的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乙方所承接的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福将老年公寓”另加“团山寺”,总承包工程内容:图纸所示内容、土建、安装、水电、绿化、装饰、土方道路等。
总工程量约为4亿元左右。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2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需要以甲方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项目部由甲方委派一名督察员和一名财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乙方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人员及设备,注入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
23本工程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实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等,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及法律义务。
24在本项工程中,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顺利进行,由建设方拨付的所有款项,均应直接转至项目部指定账户。
25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信等费用全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26本工程甲方根据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提取1%管理费,乙方按进度款支付给甲方(包括工程预付款在内都提取百分之壹的管理费(税后金)直接打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甲方到乙方工作的所有人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27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揽的工程为合法项目,且乙方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并组成与本协议相关的合同文本。
28乙方负责承担工程竣工资料,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并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
29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各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如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继续承担本合同义务。
第四条纠纷解决
4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效力问题
51本协议一式四分,由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
5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之日起失效。
第六条其它条款
61本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信守各自在协议中的承诺,遵守诚信原则。
6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与本工程无关的其它业务各自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和义务。
63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长久的原则,给对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顺利圆满完成。
甲方:乙方: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结合本合同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国营某某农场危房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国营某某某农场所属某某农场
1.3承包范围:某某农场农户住宅10户
1.4承包方式:土建工程包工包料
1.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共天。
1.6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同类工程项目的质量规范和要求,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1.7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工程合同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包括围墙修建、门柱及各类税费),工程面积以发包方最终确认的面积计算。新建住房设计为砖混结构的平房,单户建筑面积有75.92平方米和87平方米两个户型,详细施工要求见施工图及说明,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减工程设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场地现场情况向乙方提出技术或质量要求。
2.2开工前甲方须清除对乙方施工有影响的障碍物(乙方施工过程中的障碍物由其自行清理)。
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和工程中出现的以下问题提出措施:
a:对未经验收签字的隐蔽工程和不合格的部位要求乙方进行返工。
b:对不按相关规程操作或现场混乱、干扰施工的不文明行为要求停工整改或按工程总价的10%进行经济处罚。
c: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将中止合同。
2.4及时进行乙方提出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对邻近工序的施工造成干扰和妨碍。
3.3严格按照蓝图及甲方的质量要求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验收所需的备案资料。
3.4对隐蔽工程未经甲方认可和监理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5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6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施工垃圾消纳等工作。
3.7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设施及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做法说明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是否合格以发包方最终的验收结果为准。
4.2由于乙方原因或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停工、返工、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赶追,并不得以此为延误工期的理由。
4.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如果延期完工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的约定
5.1乙方开工后,甲方先期预付的工程款;
5.2房屋封顶,甲方预付的工程款;
5.3工程完工,甲方预付的工程款;
5.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法律规定留置工程总造价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返还的时间依照同类工程国家规定的期限执行。
第六条关于安全的约定
6.1乙方在施工前应为职工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报备职工花名册和办理职工工伤保险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2乙方在施工前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6.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职工进行加强管理,不得在非本项目区域内走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调度。
6.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设备及现场设施,如造成丢失、损坏等,应照价赔偿。
6.5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犯《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及其它损失。
6.6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7.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8.1本项目的现场技术交底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8.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建设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方在略阳城关镇官地山村柳树坝开发的“利玛花苑”5#楼修建工程,现承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友好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2、3、4、工程名称:略阳“利玛花苑”楼工程地址:略阳县城关镇官地山村柳树坝 建设规模: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22m2 建筑结构:框支剪力墙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承包范围:“利玛花苑5#楼土建工程(不包括电梯和门窗)
四、工程价款
1.按(______)《陕西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______)建筑安装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计价,下浮3%作为本工程结算价。
2.工程量清单中材料调差,以汉中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价差5%以内不作调整,价差超过5%以上部分调整计价。
3.本工程未发包部分,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的3%作为工程配合费支付给乙方。
4.乙方领取的全部工程款必须开据正式税务发票,所缴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条件
1.乙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二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并取得了安全B证。
2.为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施工,检验施工方的`实力,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本工程量清单计价总额2640万元的10%,即26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六、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到正负零,正负零以上每三层混泥土现浇板面结束(3—5工作日),甲方支付本工程合同总额5%的工程款。
2.本工程主体封顶,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到本工程合同总额的60%.3.主体完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5%的工程款。
4.室内外粉刷基本完毕,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5%工程款。
5.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20%的工程款。
6.剩余部分工程款,三个月内工程决算结束,除扣留合同总额
3%的保修金外,其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7.履约保证金退付:在本工程主体封顶后退还乙方保证金50%,余额在工程结束后全部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工程工期、质量:
1.工期:按定额工期计算,完成施工任务。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图交给甲方建档保存。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监督和管理。与监理单位共同审核乙方完成施工任务,签署工程款支付令。
2.甲方负责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3.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施工有关的事项和周边相邻关系。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挥。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标。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和技术力量,以及工程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确保工期和质量。
7.乙方应为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本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与乙方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如有冲突,工程决算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其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项目部可开设独立账户。甲方所拨付的工程款(除甲方代扣工程总额的%的管理费外)可直接拨付给项目部。
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监理一份、项目部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_________。(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的法律_________。(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图纸_________。(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监督_________。(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验收_________。
第十一条决算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修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_________。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建民房概况
1、本合同建房位置为: 。
2、厨房类型:共两栋,东侧为框架结构五层楼房,西侧为砖混结构 三层楼房。
附厨房设计图。
3、厨房面积(允许实际误差_____%):东侧厨房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西侧厨房总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厨房主体材料及外墙保温、防水、外墙大理石、瓷砖、楼梯扶手、粉刷、采暖、门窗、上下水管道、屋内暗线敷设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间的钉子、铁丝、切割片、小线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格、型号购买材料,并达到国家建筑材料验收标准。
但是甲方负责购买东西楼层屋内的地板砖,施工仍归乙方。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厨房面积按每平方 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
2、进场后乙方先进行东侧_____层厨房施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东侧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五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东侧施工完毕进行西侧厨房施工, 待第一层 施工完毕甲方支付
乙方 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以上施工为主体工程,待东西侧厨房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东西厨房的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_____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条
工期 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厨房主体以及内外粉刷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厨房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进行返工,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负责,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担。
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出现伤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厨房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滞纳金为_____元。
2、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
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
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
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
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
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
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
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
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
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
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
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
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
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
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
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
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
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
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
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
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
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
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 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 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 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 乙方施工工期从20_年7月10日至20_年8月5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口中基美域(暂定名)
1-2 工程地点:永兴镇陈安
1-3 工程内容:中基会馆、多层洋房、别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现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及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面积计算(约6万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应暂定总工期,另外总工期内是否含现场大坑回填。
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 合同价款确认方式
4-1 计价依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20xx年颁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颁布的《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会馆、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按定额标准取费(含精装修可下浮3%);别墅按定额标准取费并总造价上浮8%(含精装修可不上浮);道路、绿化及其他建设工程按定额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3%。明确本
工程的取费定额。
4-3 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颁发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5 %采保费为材料价,经甲方认价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资补差按海南省定额站最新文件执行。本工程的水、电费调差按照实际缴纳单价计入决算。
五、甲方责任
5-1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2 开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六套,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办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审批手续。
5-3 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责任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过程中确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设备管线或树木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5-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灾和保卫等工作。
5-7 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申请报验,负责组织初验、签署检查验收报告。
六、乙方责任
6-1 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6-3 建立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按质监部门要求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4 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资料收集。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和竣工图各三份,并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二份。
6-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6-7 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6-8 保证解决农民工工资,在最后提交结算书前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并在提交结算书的同时,提供一份全部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
七.质量与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报,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如甲方不按时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给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报,甲方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总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7日内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还执行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单位工程应及时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9-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城建档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
及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给甲方。
若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工程结算已经批准,甲方应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护费用为止。
十.约定事项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结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甲方必须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双倍计息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欠款项将本项目未售房屋按成本冲抵工程款(实际抵押房屋成本应为乙方施工范围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的费用平均值,作为冲抵房屋的单价)。
十一.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格证作为依据。如甲方或监理方发现材料质量或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停止使用并更换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相关手续必须齐全,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强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观材料品牌的选择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造成乙方停工,应按乙方现场人数及实际停工天数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误工费,现场施工设备和材料租赁费用按乙方需支付价格按实补偿支付给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规范施工,至使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工期不得顺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实际天数每天 元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本协议与《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计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费用:乙方按分包方的决算总价3%收取,但分包方应承担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现场仓库、人员宿舍费用。
14-2其他未约定的条款和结算依据,均按国家政策性文件执行。
14-3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所承担缴纳的政策性规定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在本工程决算后相应扣回。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亦称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相关教材)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基本建设工作,而发包人按期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价款或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 乙方应本着安全
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 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 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 乙方施工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本工程结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双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县西关村。
二、工程名称:住宅楼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图纸设计内的土建、水电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内容及要求:
1、基础工程:基础灌柱桩工程、砂石回填、基础梁等。
2、主体结构工程:按图纸设计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须(钢筋、水泥、砖等)合格。
3、装饰工程:
①内外墙水泥压光,地面为原砼毛面,东西外墙为水泥压光,南北为涂料,颜色待定。
②门窗:内门不做,只留门洞,进户门为防盗门(防盗门价款必须在X元每副),窗为普通铝合金窗。
③楼梯间:楼梯地面及踏步为水泥压光,楼梯间墙面做仿瓷涂料,楼梯栏杆为不锈钢栏杆。
④屋面炉渣找坡压光,做B卷材防水,雨水管为C管。
⑤电照工程:线管预埋和穿线,线管材料由乙方负责,电线由甲方出资购买。
⑥给排水工程:楼内图纸设计的给排水主管道(卫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价格及价款
本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大约1000,建筑面积计算以建筑物水平投影为准,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23计算,工程每平方造价700元(灌柱桩开挖4以内由乙方负责,4以下甲方按实际结算补工程费用)。建筑面积如有增减,按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按图纸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从开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竣工,因停电、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天气工期顺延。
八、付款办法:
工程开工后____日内付乙方工程贰拾方万元,主体三层封顶后付乙方工程贰拾万元,主体结构工程竣工后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万元,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双方结算后一次性付清。留壹万元保修金,________年后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开工前,确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场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场地狭小,甲方应给乙方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相应其它机械设备堆放处。
③负责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④按合同约定付款。
2、乙方责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内容。
②按规范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③安全问题:乙方必须教育工人安全
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
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
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
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
9.1 调整的条件:
1
9.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
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
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
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
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
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
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
8.1 结算方式:
2
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
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
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时间:
2
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
9.1 保修内容、范围:
2
9.2 保修期限:
2
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
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
1.1 违约的处理:
3
1.2 违约金的数额:
3
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
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
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
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
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
1.1 合同副本份数:
4
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
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_____间,一共______层,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乙方不负责楼梯、楼面、楼底、现浇混凝土板面与板底的粉刷。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
第一层砖砌浇好楼面甲方付款_____元;甲方付清后乙方开始
第二层砖砌,浇好楼面后甲方付款_______元;付清后乙方开始
第三层砖砌,完成第三层砖砌浇好楼面甲方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如果甲方修改房屋样式或加高屋顶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则对增加的工程量另外计算价钱。)
五、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七、注意安全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1#厂房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2.1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修金。
2.3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
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2.4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
(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3.1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
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4.2(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4.3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4.4(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
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5.1(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6.2(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
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
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7.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大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XX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20xx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语言: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图纸提供日期:
图纸提供套数: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办好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乙方工作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成品保护的要求: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调整的条件: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预付时间和比例:
扣回时间和比例: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结算方式: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银行的时间: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
保修期限: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争议。
争议的解决程序: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违约。
违约的处理:
违约金的数额:
损失的计算方法: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索赔。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保险。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合同副本份数: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合同编号:__
发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证号码:__讯地址:__编码:__联系人:__电话:__传真:__帐号:__电子信箱:__
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证号码:__讯地址:__编码:__联系人:__电话:__传真:__帐号:__电子信箱: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总概算文件号:__。
3.工程编号:__;施工许可证号:__;营业执照号:__
4.工程地点:__市__区(县)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天(日历天),自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
一)。
2.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职务:__,职权: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工程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元。其中:材料费: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元(人民币),税金: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 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 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六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八条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2)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第十九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姓名:__,职务:__,职权:__。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第二十条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时间和起止地点: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
5.办理 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
5.对施工现场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1.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归承包方,百分之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__的违约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万分之__的奖励。奖金由发包方收益中开支或从发包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发包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承包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_____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二十三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_年;
(5)装修工程为_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十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发出知前7天告知对方,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
第三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三十八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承包方(盖章):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签订地点: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___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___,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___%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___%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___%,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工程款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___%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___‰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___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_×(同上)(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决算
第十二条保修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
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
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
,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
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
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
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
,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
,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
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按质、按建筑工程项目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模板安装、拆除,泥工(砌筑墙体、抹灰),钢筋加工安装。
四、工程造价:模板安装每平方米元(所需支撑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元(所有焊接材料、机械由甲方提供)预算造价,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合计单价160.00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3456000.00元对该工程劳务包干。工程管理人员由甲方按月支付工资,乙方只负责完成该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施工。所有建筑所需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工期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工艺调整)。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供应方式办理:
1、所用材料由加方自行采购。
2、所采购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的甲方负担。
三、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规定办理:
模板安装每平方米元(所需支撑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元(所有焊接材料、机械由甲方提供)预算造价,建筑面积平方米,合计单价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元包干。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后,甲方应每完成三层主体拨付一次劳务费,拨付比例为完成建筑面积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设工程涉及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重大财产的安全,因此国家严格规定了建筑业的从业资格,对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为维护双方各自权利,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同,达成如下合条款:
1、工程名称:陈X在跳马乡组建设的农家乐 (以下简称甲方)
2、本人暂只承包农家乐的所有围墙包工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乙方)
3、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开工前负责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和现场的平整工作,采购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甲方用挖机把所有围墙的基础整平、压实,如有机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计时工请乙方人员用手工清理整平。
(3)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建设所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协议向乙方付工程款,负责协商好有关部门和周边的关系,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给乙方计时工。
(5)承包价格:围墙每米108元,砌多长算多长;计时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责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砖(长400c高20c宽19c)砌成2.2米高的围墙(包水泥砖作盖)两边粉毛灰。
(2)围墙基础只负责砼厚8厘米,宽30厘米的混凝土,砼层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负责。
(3)乙方只负责30米以内的材料运送,如超过30米运距由甲方合理补给乙方运距费用。
5、付款方式:
进场付给乙方部份伙食费,再按进度付给乙方70%人工工资。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诚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地点:
该工程项目地点位于____市瓦窑西路二巷4号万福庄园。
二、建筑面积:
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筑层数13层(含地下室两层)。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内容:
土建及水电(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质处理、垫层、道路等)。
五、结算方式:
1、土建工程结算方式:按________年定额和____市定额站规定执行的现行工程量结算的标准结算出工程总造价,同时在结算出总造价的基础上,下浮2%;
2、水电工程按________年广西水电定额结算后下浮8%;
3、门、窗材料由甲方指定价格,双方确认结算(市场实价3%采购配套费税20%的采购配套管理费)不打入总结算之中;
4、外墙装修材料由甲方选定并指定价格,双方确认进行结算;
5、钢材按甲方指定的厂家、价格按市场同等价格。
六、工期:
本工程项目施工工期为500天(含节假日两天)交付给甲方使用。
七、发包条件: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给甲方伍拾万元执行保证金。
2、乙方支付500万元(含50万元执行保证金)给甲方作为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此款不计利息,支付时间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到甲方账户,如此款未按时到甲方账户,此合同作废。乙方支付的伍拾万合同执行保证金不予退回给乙方,归甲方所有。乙方汇给甲方的本项目前期费用及保证金,待本工程主体00以上,建至六层时全部付清给乙方。
八、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甲方用甲方开发的本项目(万福庄园作担保)。
九、本项目甲方约在________年____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调,开工时间顺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按规定的开工时间未能开工,在超过一个月后,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十
一、当乙方完成00以上两层封顶,按工程量的80%付给乙方,以后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层工程量付80%给乙方,直到封顶。进入工程装修并完成装修付给装修工程的80%给乙方。之后的工程款,待整个工程完毕达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给乙方,余款结算扣除3%保修金外,十个月内全部付清(保修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
二、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该工程项目与民工签订的民工劳务输出合同费用,便于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由乙方领取支付给民工,确保民工劳动费用。
十
三、本合同只对合同乙方签订人负责。
十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伍拾万元人民币作本合同的执行保证金。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另行发包给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将本合同执行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付到甲方账户,则视为乙方放弃本项目。本合同作废。
十
五、本合同条款与施工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十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____市____区北京公寓会所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工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和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部位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部位及内容如下,乙方应按下列工程部位及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
1、将该会所外墙干挂石材的防水打胶、玻璃打胶及打蜡工程。
2、屋面部分石材的干挂工程。
具体见后附报价单。
甲方负责的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提供电接口及施工水电。
2、甲方不提供施工人员的吃、住宿场所。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一、根据
第一条规定的工程部位及内容,双方协商确定该工程按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包料(安装石材所需的辅料)、造价包干方式承包施工,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总价,不含税。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天内完成施工前期工作,并组织设备和人员进场,完成外墙清洗后,甲方支付乙方2万元进度工程款。
二、乙方完成外墙打胶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95%(包含之前支付乙方2万元的工程款)。
三、在乙方完成外墙打蜡工程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95%。
四、在乙方完成屋面干挂石材工程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95%。
五、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结清余款。
第四条 工期
一、该工程工期为30天。
二、在具备各项开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书,甲方审查开工申请书以后方可发出开工通知书。自乙方收到开工通知书后的
第二天起计工期。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不满足施工要求,影响工程进度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方案改变、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顿而延误工期。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迫使施工停顿。
4、因甲方自己工作(如地下室施工)延误工期。
5、因客观条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等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批复,逾期不予答复的,则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同意。
第五条 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责任
1、提供施工用的水源、电源,施工的水、电由甲方提供。
2、应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施工监督、签证、验收等工作。驻地代表对乙方提交的资料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签证,过期视作同意签证。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施工和编制施工方案。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4、负责组织现场施工,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5、乙方该项目负责人:
第六条 工程结算与验收
一、该工程按包干合同价进行结算。
二、验收标准:施工满足____市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完成当天现场完成施工验收。总验收在完工后十四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七条 保修责任
一、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工程竣工结算后算起,保修期间所有质量问题和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及其他任何责任:
甲方没有付清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及义务,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余款(尾款),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 500元,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额的1%。
二、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拖延工期责任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额的1%。
第九条 除外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施工错误造成被施工建筑物开裂、倾斜、倒塌的,由乙方负责。但对于在任何时间的下列损失和相关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
2、该建(构)筑物原设计本身或原结构内在或潜在的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3、乙方完工后,该建筑物违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载等)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4、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三款所规定施工部位以外的其它部位的损失。
5、由
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按照合作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于结清工程款后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劳务发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定立本合同,其有关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本工程属二层基础,一层商品住宅楼,前后和东山墙为37cm砖,西山墙为24cm砖,开挖深1.6m,宽1.2m,要求40cm素土,30cm三七灰土,楼顶为楼板棚顶,上面用架木做造型,上楼板属于甲方。
(2)上下水、暖、电、刮瓷、油顶、不属于本合同范围,白灰属于乙方,室内房心土由甲方供应。
(3)建筑面积按前墙的长乘以面积的宽为平方米,其中前墙长为 米乘宽 米,另加前后出檐 公分,一层面积共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4)本合同承包为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建筑用料由甲方提供,且甲方需保证三通,水通、电通、路通、包括用料的保障。
第二部分:付款方式及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时预付40%的工程款及其生活费:
(2)一层顶封后预付40%的工程费。
(3)其余20%的工程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部分: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归双方研究要求达成合格,内墙为砂灰墙面。
(2)本工程按图纸施工,中途需改动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操作。
(3)由于甲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造成的质量不合格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部分:乙方责任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控制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炎,防盗。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材料不足,水不通,电不通,造成的务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3)安全问题由甲方造成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五部分:甲方责任
(1)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部分:本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待工程结束后由甲方付款剩余款项而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江县普安镇金山综合体道路改建工程
2、工程地点:普安镇谭家嘴村、宝塔坝村
3、工程内容:堡坎工程、填方、路面混凝土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开发行审[20xx]22号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 3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中选价柒拾贰万捌仟玖佰元。(小写):72.89万元。增减工程量按评审综合单价结算。
2、付款方式
该工程采用“334”的付款方式。即完成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款总额30%,工程完工后再支付合同款总额30%,余款在工程审计验收合格并留足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国家工商总局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①甲方向乙方设计图纸,作技术交底。②派驻现场技术监理人员(施工员)对工程实行指导监督、管理、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等。③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阻力。④审拟工程开工、停工组织工程验收。
2、乙方责任:①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有序施工。②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施工人员安排,确保工期和质量。③加强安全施工意识,制定安全施工措施,配备安全设备,加强安全管理,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如伤、残、病、亡(包括第三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④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乙方提出任何合理建议或修改意见,需经甲方批准,并出具书面通知,方可变更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⑤文明施工,在甲方协助下认真处理好建设居民、行人、车辆关系,避免由此而发生的矛盾纠纷,影响工程进度。
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按照合格要求进行返修完工,其维修费用、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所需材料必须正品合格,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则和图纸及甲方要求为依据进行验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文字补充形式,以合同签字为准,视为合同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财政所、办公室各执壹份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__二路建材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为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甲方签〔签章〕:乙方签〔签章〕: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主工程。
2、工程承包方式:清工
3、工程承包内容:楼施工图内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结构的混凝土浇筑保养、墙体砌筑、楼层清理)。
4、工程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完工后按施工图标注面积计算,其他项目承包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5、付款方式:开工后,乙方每天需将工人出勤工时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负责下属考勤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未及时考勤每天罚款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次月10天内按实发清,工人工资必须凭人员名册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按________________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________________%,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允许借支。完工后付________________%,竣工验收后依壹个月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要求:优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及标准,并按创标和省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
7、工期: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特别需夜间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每月不少与25个工作日。
8、乙方必须有固定在施工现场工人________________人(其中技工________________人,普工________________人),遇工期紧张时需增加临时工人,人员数量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临时工人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元/天支付,算在月进度款内。
9、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乙方工人必须和甲方签定个人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
10、其他:
(1)乙方必须负责配合项目部定位测量放线工作,所内外驳运,但工资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作任何调整。
(2)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返工和材料浪费及不符合施工图及规范要求等现象,如甲方、总包、监理单位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由乙方及时返工处理。同时乙方承担其一切损失和罚款金额。负责材料装卸、堆放、清理、所内外驳运,做到工完场清,及时做好废料利用和回收工作,甲方不负责任何点工工资及其他费用。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
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
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
,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
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
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
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
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
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
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
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
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
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
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
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
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
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
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
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
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
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
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
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
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
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
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
;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
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
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
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
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
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
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
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
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
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
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
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
,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
,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
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甲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甲方所设的预结算部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原则。
二、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均交由乙方编制。
2、根据甲方年度工作计划,乙方在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保底/ 万元。
3、乙方按公司预结算收费标准收费,由甲方财务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为预结算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办公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管理费。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办公耗材、电费、水费、餐费。
2、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纪律、形象、惩处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个人常驻甲方办公室经营的基本条件,即:办公室、办公桌、椅以及就餐条件。
③甲方公司项目外的投标预算业务,在项目经理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安排乙方编制,并由乙方填写《投标预算编制费审批表》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甲方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监督费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标预算原因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项目预结算费必须全部上交甲方财务部。
甲乙双方每月对收取的预算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依据约定扣除乙方每月应上缴的金额,剩余金额甲方分两次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60%甲方按月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给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①负责甲方在建工程项目款、安措费、项目结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②参加甲方项目的图纸会审、合同评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的工程预结算收费标准自行决定下浮数额,但应服从甲方收费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管理,且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自营项目及正常经营业务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安排的工程预结算业务。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续签,则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财务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预结算部投标预算收费标准》附后。
甲方: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