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标投资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根据实际将学校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期限:(原则上不准超过三年)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根据双方事先商定事宜向甲方交付承包金(大写):万元整(¥: ),同时乙方还应缴纳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校内食堂场地等固定资产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并无偿提供管理人员、炊工人员的办公住房。
2、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方实际情况统一规定。
3、甲方及甲方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甲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4、甲方需加强学校管理,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引导师生在本食堂用餐。
5、甲方可将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者违反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而受到的各种处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所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受到处罚,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在结清各项手续后无息如数退还。
6、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由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随机检查食堂经营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包括采购、储存、清洗、烹制、加工、售卖、留样、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自主经营权,必须独家经营不作分包。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等。
2、乙方向学生供应自己加工烹制的三餐,不得制售生冷荤菜,严禁向学生供应酒及含酒饮品,不得出售液体饮品及水果,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情节较轻处罚200元,情节较重者处罚5000元直至终止合同,并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
3、乙方须按甲方作息时间规定保证按时开饭,若遇突发停电,乙方须立即启用事前准备的备急发电机发电,或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按时开饭。
4、乙方食堂员工须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须为每一位员工备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的所有垃圾应倒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的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事前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进行水、电改造、房屋装修及结构改造。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其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以服务师生、低于市场价的微利为宗旨,诚信经营、价格公道,食品定价须与甲方事先沟通,不得随意抬高价格,不得售卖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8、乙方应严把原料的采购检验关,按照甲方及甲方上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台帐制度、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食品加工流程制度、卫生保洁及清洗消毒制度,将四室分离布局合理、主副食库分离食品分类上架,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卖间、食品原料存放间
9、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扯。努力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10、乙方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中途转让承包合同,否则取消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承担相关责任。
11、承包期内,乙方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宿舍等处的水、电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并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按时缴纳水电费。
12、承包期内,若发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饭菜质量份量价格等原因被处罚,由此产生的医疗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擅自停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给学校和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首先用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赔偿。
2、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该费用可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双方也可根据实际续签合同但需提前30日。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合同的解除:
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乙方应依本合同按时缴纳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若逾期缴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发包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
堂内的所有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财产向甲方提出任何请求。
六、若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西华县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串串香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餐馆,餐馆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餐馆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位于市区路第号和第号门市;
2、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
3、甲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餐馆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
5、上述门市房屋的承租权和室内财产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同餐馆经营权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鉴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元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付给甲方元整;乙方给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门市房屋租金,门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负责向门市房屋所有权人支付。
2、承包金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权。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保证该门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市房屋的使用功能,严禁改变房屋的本体结构。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和室内的装饰装修,在届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安全责任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对就餐客户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对来本店的客户以及本店工作人员承担全部人身安全
责任和防盗等治安责任。
第七条
餐馆的转包与转让
在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处置甲方财产,更不得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