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果园流转承包经营合同(通用3篇)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_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
由_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财政局、_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分行组成的_____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
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_为代表的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_____厂的承包方。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_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
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_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
承包方的抵押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
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_______劳字_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
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___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
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3‰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违约金。
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
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3%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另行推选第一承包人,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_________,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__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
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环保砖厂的效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的全部机械承包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_____个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______段计付。
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的承包款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砖厂合伙人为_______人,即____________,按每人__________万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________万元后,在________年_______月前,向甲方支付合伙人的承包款共计_________万,现由甲方向_________按份分配。上述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月息_______分计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阶段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承包款为______万元,除乙方留足自己应得的_______万元合伙分红外,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承包款______万元,该款在_____年______月底前付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剩余的全部承包款。此后按每年_____万支付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砖厂财产的交接
1、由甲乙双方对现有机械设备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登记签字交接,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时,由甲乙双方对财产进行验收和接收,由双方签字认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
4、乙方在合同期内添置的易耗品,按照“来添去丢”的原则,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关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合同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性开支和税费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守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借款和用甲方财产进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内,乙方自主聘请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报酬和待遇,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反,罚违约金 ________万元。
七、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承包方(甲方):
发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经济林承包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并征得发包方同意的原则,就农村果园经营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果园流转承包标准
发包方所经营果园位于,共计80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承包方使用。该土地四至界限;东抵 南抵 西抵 北抵
二、果园流转承包期限九个月:
果园流转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果园流转承包价格:1元
四、果园承包方应在十二月底以前将果园流转承包费用(包括果园前期投入经费共计10800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现金支付),如果承包方果园收入除成本外没有任何盈利,则不给予发包方前期投入的任何经费补偿。
注:发包方前期投入经费(共计¥10800元),杨师工资九个月(共计¥16200元)(由承包方每月平均支付、每月1800元),工资支付从四月到十二月。
五、果园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交付的承包经营果园必须符合双方约定标准。
2、甲方获得该果园承包经营权后,甲方享有该果园的开垦、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理权。
3、果园管理由双方约定为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履行义务,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放支付高于流转金一倍的违约金。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具体数额依据损失情况确定。
七、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自动生效,不得反悔。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服务站处(农业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