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承包简单合同范本(通用3篇)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料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否则合同不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
1.甲方有偿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对外张贴、悬挂以及从事业务等。
2.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号及其他与加盟有关的任何标识。
3.乙方全部使用甲方提供的“甲方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工作单、资料袋等相关物品(详见附件)。有关甲方商标、标志和标记的物品由甲方统一印制并有偿供应,乙方不得擅自印刷。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乙方未使用的带有“甲方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相关物品。
4.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地服务区域内使用“甲方商标”与商号,商标与商号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使用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号、加盟标识及其他与加盟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商号(即乙方经营主体的名称)带有“甲方商标”的,乙方应在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
甲方:
乙方:
快递(物流)片区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原则,甲方将 的内墙及楼梯踏步抹灰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楼层室内抹灰及楼梯踏步抹灰。
二、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承包价格:室内抹灰按12元/ m2计算,楼梯踏步按23元/m2计算。
2、付款方式:乙方每抹完一层甲方按每一层建筑面积的50%付款,剩余工程款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三、材料使用要求
1、乙方进入现场后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需用量计划由材料员进行采购。
2、乙方属清包行为,一切料具由甲方负责供应到工地,但进场时间及数量由乙方在二日前提出,甲方料具应按时进场不得延误,如一日后料具供应不到,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做出相应安排,否则由甲方赔偿乙方工人300元/人·天的误工费。
3、如因甲方原因(停电停水、电梯停运、搅拌机不能正常运行等超过一个小时以上或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导致乙方延误工时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每人每小时30元的误工费(按每天9小时计算)。
四、施工质量要求
1、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同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按国家规定的中级抹灰标准和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乙方每抹完一层或一间屋,经自检合格后,应及时报验甲方检查验收,如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处理。
五、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所有进场人员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作业现场做好文明施工。
2、料具管理:领取料具由乙方指定人领取,乙方所领取料具严格按工地规定履行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摁印:
年 月 日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物资收录表》
附件二:《业务考核表》
附件三:《结算价格表》
附件四:《财产担保承诺书》
附件五:《业务操作委托函》
附件六:《担保书》
附件七:《中转费用价格表》
附件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十:户口本复印件
附件十一:财产证明(房产证明/机动车证明)。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每月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负责人姓名
婚姻状况
本人联系方式
贴照片处
负责人性别
学历
本人身份证号
是否专营
代理哪些同行
业务联系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户口所在地
现经营地址
设备情况
机动车辆
摩托车/电动车
人员
电脑
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
姓名
关系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签字确认: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干芝麻叶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
第二条:付款方式
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双方应遵守
3.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3.2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3.3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3.4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4.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4.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或者签约后 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 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甲方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元。
4.乙方私自印刷甲方工作单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
5.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 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 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 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 快递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 %的滞纳金,超过 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7.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甲方可增设加盟商,该加盟商须与甲方直接签订加盟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运营守则》,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11.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甲方不向乙方人员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合作中,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量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按日均到付代收金额的3倍增收,但最高不超过月代收货款总额的 %。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甲方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运营所需的物料费 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服务区域为下列区域。具体服务区域如下:
省/地/区/县
可操作区域
不可操作区域
注:1.以上可操作区域,原则上只能增加不可减少。
2.严格遵守甲方网络规划要求。
3.服务区域表述采用列举关键字的原则,以xx大厦、xx街、路、xx镇、xx村等常用的地址信息作为关键字,如东小口镇,北方明珠大厦,天通苑家乐福,龙德广场。
4.可服务区域和不可服务区域二者可详细具体填写一项,不需要两者都逐一列清。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