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瓷砖采购合同(精选3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履行地点:承租人公司住所地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收合格租赁物之日起算(租赁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本租金价格是双方经充分协商确定,已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除非根据本合同,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双方均不得变更合同价格。
每月结算一次租金,每次支付为本次实际租金发生 %,其余租金待 时支付。
其他约定: 。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安装、调试)和费用承担
1、承租人自通知出租方所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地点之日起,出租方应当在 日内按期交付租赁物。
2、出租人应按适合保护租赁物性能和适合租赁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出租人包装不合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租赁物损毁的,由出租人负责。
3、运送租赁物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 负责,归还租赁物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 负责。
4、租赁物运至交付地点后,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出租人应按照承租人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双方需签字确认;若在验收(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出租人应立即调换,负担调换租赁物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经年检并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6、出租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1、出租人应当保证提供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要求,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出租人维修责任范围及时间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维修责任范围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 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
归还租赁物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等,双方应签字确认损坏程序及数量,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 天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继续履行外,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按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租金的5%。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承租人公司所在地法院处理。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因履行本合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2、出租人所出租材料必须为自有财产,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否则,引发第三人对承租人诉讼的,出租人应当赔偿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3、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出租、出售、转让、抵押。
4、出租人和承租人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发生变动,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5、出租人授权 作为本合同出租人代表,负责承担本合同的具体执行工作,负责本合同履行包括租赁材料送达、收取、结算和收款等一切事宜。出租人代表电话: 退货地点:承租人授权 为本合同承租人代表,电话: 。负责承担本合同的具体执行工作,对本合同履行包括租赁材料的收取、退还、保管、使用事宜作出决定,对本合同事项结算和赔偿的确认还须加盖承租人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方为有效;对于只加盖承租人与本合同相同印章没有承租人代表签字或者与本合同不相同印章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债权债务的依据。
6、如遇春节停租,停租时间 日,停租期间不计租金。
7、租赁期间,租赁设备和机组人员的全部保险由出租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损失和机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出卖人与买受人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建筑材料采购合同1、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元;买受人扣除出卖人结算总价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住宅楼质保期满后返还给出卖人,在质保期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否则买受人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不计利息。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出卖人送样品至现场经买受人、监理、建设单位确立后由出卖人报验,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__)标准。自工程移交瑞达物业公司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和终身维修,超出质保期或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收取维修工本费。
四、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出卖人根据买受人要求(书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货地点________工程施工现场,若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由出卖人负担全部费用。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出卖人负担全部费用。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施工过程中所有损耗由出卖人承担,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承诺书、投标报价书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买受人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出卖人,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
十、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本工程无预付款。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现场后,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安装完成后须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根据建设单位付款情况同比例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瑞达物业,支付剩余工程款,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根据发包人付保修金比例无息返还。
十二、违约责任:1、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三、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____份,
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
十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出卖人负责卸货。若未取得买受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2)出卖人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出卖人无条件退换。若出卖人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且买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出卖人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出卖人处建筑材料合同总价20%的罚款,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买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在买受人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出卖人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买受人无任何关系,出卖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经买受人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出卖人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出卖人负责保管,损坏、丢失出卖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和售后服务记录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出卖人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位臵,对建筑材料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如果有)并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11)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出卖人单位(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买受人单位(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每次用量计划乙方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用量计划约定数量、期限供货(未注明时间的,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供货)。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499.1-20xx、GB701-20xx、GB1499.2-20xx、GB6566-20xx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53-95 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自标的送达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经验收人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完善签字手续后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采用第( )项方式:
7.1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7.2乙方自提,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
8.2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计量、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钢材计量方式:
9.2钢材价格计算方式(该价格包含货款、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9.2.1 9.2.2
9.3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3.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每月2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支付当月货款的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个月内无息付清。
9.3.2双方其他约定: 。
9.4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4.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每月25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次月25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个月内无息付清;
9.4.2双方其他约定: 。
9.5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甲方在乙方付款前应首先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
9.6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0.3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4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个月内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5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超过6个月支付货款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10.6因业主拖欠乙方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数量交货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日或 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11.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1.2甲方迟延15日仍不能交货或连续3次供货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重庆市 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四、乙方指定收货人: ;结算人: 。如乙方内部人员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完善有关手续。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
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严格按照签订数量及金额执行,如增加量需另行签订合同。
15.5合同正本所有信息(除签字、盖章)一律电脑输入并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否则不予办理。
15.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