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采购合同(通用3篇)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
供需双方依据《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燃料油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产本品购销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供货地点:
1、产品名称:180#燃料油。
2、数量:按工地实际需要,结算数量以双方过磅确认的收货数量为准。
3、单价:随行就市,不得高于当地当时石油公司挂牌价格。
4、供货地点:需方指定伴合场。
二、质量:供方产品必须保证需方拌合设备正常燃烧为标准。
三、计量方式:按需方过磅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产品计量以需方工地地磅数为准,需方承担3%损耗。
五、保障供应:需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供方送货,供方在48小时内保证供应。
六、结算方式:供方第一车油运到甲方拌合场开始,半个月内结清。
七、需方应保证送货道路畅通,符合重油车的通行要求,并协助供方重油车卸货。
八、期它约定事项:
1、双主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政府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制无法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双主均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风险责任交货前由供方承担,交货后由需方承担。
2、供方承诺所供油品质量符合需方使用要求,如发生油品质量问题,经宁波商检检验确认因油品不符需方要求,供方承担,交货后由需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则可向宁波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代理人:代理人: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预算批复文号:
(三)委托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的权利;
(2)甲方有敦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协议的权利;
(3)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免责条款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在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中,甲方享有在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派员进行监督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有向乙方提交项目技术需求/技术参数的义务;
(4)甲方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有确认的义务;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协助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等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协议范围内组织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且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协议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
(3)乙方有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收取采购(招标)代理费用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的义务;
(2)乙方有向甲方讲解货物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3)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3日内,负有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并交甲方确认的义务;
(4)甲方确认上述文件后,乙方有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义务;
(5)乙方有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的义务;
(6)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有通知到投标、谈判、询价供应商的义务;
(7)乙方有按照项目需求抽取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义务;
(8)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9)乙方有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记录并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标报告的义务;
(10)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汇总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连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一并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
1、代理报酬为:
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三)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向甲方供应每一份订单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甲方以《手机配件订货单》方式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乙方在收到《手机配件订货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收到订单后第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默认。
3.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乙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乙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乙方须免费提供1-3%的备品和甲方客户所必须的产品附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的样品供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乙方需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甲方负责知会乙方更新有关信息,乙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乙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电池负公差不能低于50,否则属于严重违约)
4. 返修率不能超过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三超过后甲方有权利退回全部货物。
三、品质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其向甲方出具的承认书所述,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甲方确认。
2.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乙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甲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长途运输、装卸,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