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5篇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5篇)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xx〕132号)下达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12.24万元。在资金安排使用上,由我局安排使用290.24万元,其余422万元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我县的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戏曲公益性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数字化建设、流动文物展、城市智慧书房建设、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等项目,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和一致好评,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6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度,中央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我局安排使用290.24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资金下达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安排使用资金290.24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县文化馆文化活动经费50.81万元,县图书馆建设城市智慧书房15.93万元,县图书馆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经费30万元,县文物管理所流动文物展经费20万元,县文化馆戏曲公益性演出157.5万元,县文化馆公共数字化建设1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戏曲公益性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数字化建设、流动文物展、城市智慧书房建设、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等项目,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基本需求。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7个,完成数量7个,完成率100%。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轻骑村村行”送文化下乡活动120余场,开展戏曲进校园、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等活动315场,举办“护佑天使放声高歌”主题歌咏会、宣汉县首届车厘子采摘节、罗盘顶冰雪节、薅草锣鼓赛歌会、余门拳展演等大型活动30余场,受益群众达90万人次。

(2)质量指标。戏曲公益演出、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流动文物展览等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90。

(3)时效指标。7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全部属于公益性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送戏下乡、全面阅读等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间接带动农产品、土特产品销售和旅游经济收入预计超过300余万元。

(2)社会效益。有力地助推了我县公共文化的繁荣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文化软实力。

(3)生态效益。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

(4)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李花节、冰雪节、薅草锣鼓赛歌会、余门拳展演等文化旅游节会已经成为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宣汉的整体文化形象、文化氛围动得到了明显提升,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20xx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之间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不均衡,很多资源匮乏、人气萧条的农村群众受惠程度不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范围,精准对接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五、工作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巴彦县财政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覆盖地区:巴彦县;受益人群:50.70万农村人口;主要内容:18家乡镇卫生院及116家农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西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每年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均做为重要内容给予安排和部署。20xx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实施两票制,按照基本药物使用不低于要求比例,且均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没有线下采购现象。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口为50.70万人,国家财政补贴我县乡镇卫生院为319.46万元,用于我县18所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共经费补贴,全部发放。农村卫生所基本药物中央补助资金193.54万元,省级101.40万元,县级101.40万元全部到位,保证所有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根据基本药物药品销售情况,按照15%的比例足额拨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余额按服务人口平均分配,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80分。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国家、省及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贴319.46万元,农村卫生所补贴396.34万元全部到位并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在20xx年及时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预期目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项目活动和活动开展取得显著效果。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中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保持中长期持续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按照省要求,现将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投资6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58万元,地方资金902万元。共分5个项目,分布在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1、兴城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1.8万亩,共涉及3个乡镇8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94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5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2、绥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面积1.5万亩,建设地点涉1个乡镇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1万元,省配套资金8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3、建昌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2.82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共涉及6个乡镇19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9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53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资金6660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县区财政部门,全市资金执行48.52万元,执行率0.73%。其中兴城市项目已申请资金1102万元,目前已拨付0万元;绥中县项目已申请资金917.83万元,目前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0.35%,其中:省资金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5.88%;建昌县已申请资金1091万元,目前资金执行43.29万元,资金执行率1.49%,其中:中央资金已拨付43.29万元,执行率1.6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达到绩效指标的要求。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6.12万亩,截止到12月底,共完成4.94万亩。其中兴城市完成建设面积1.45万亩、绥中县完成建设面积1.2万亩、建昌县完成建设面积2.29万亩,主要包括:方塘、机钻井、灌溉管网、配电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质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工程建设质量经检测均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按计划执行。

(4)成本指标:兴城市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50元;绥中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233元;建昌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提质增效1000元、节水灌溉1450元,平均1031.9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建成后提高粮食增产增收,解决灌溉用水难问题,改善耕地质量,田间道路通达率95%以上。

(2)生态效益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深受项目所在地居民满意,受益农民满意率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按计划完成,由于施工前期遭遇极端天气施工场地严重积水,部分项目进场施工晚,后期由于天气寒冷,水泥工程无法施工,因此剩余一些水泥尾工未完成。

2、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未完成的尾工倒排工期,督促施工方开春后立即施工完成,并组织监理方加强督验。

(2)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保证项目资金应拨尽拨。

(3)组织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4)进一步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5)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及公开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拟在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基本概况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自查工作组织领导、人员组成、方法步骤以及自查项目数量、资金数额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经费总体情况,包括中央财政拨款、省级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的落实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成效等。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工作内容、计划调整情况;

(二)项目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总投入及实际支出情况;

1、20xx—20xx年中医药项目

主要包括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按每个项目分别列示预算批复内容、项目实施、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2、20xx年中医药项目

主要中医药项目的资金拨付执行情况

(四)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自查自评情况

(一)基本情况分析;

(二)项目实施的社会效果、投入产出

(三)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典型项目

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人才培养、治未病预防保健、中医药标准化等项目分类,从省、市、县、乡四级项目承担单位中挑选2-3个典型材料。典型材料要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实施过程、项目实施前后状况、产出效益对比等,并配有反映项目标志性成果情况的照片资料。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项目资金总账/明细账复印

(三)中医药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规定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__年保山市图书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17.77万元,实际下达17.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__〕41号下达8.82万元;中央支持资金保财教〔20__〕193号下达8.95万元)。

(二)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到位时间20__年5月31日,中央支持资金资金到位时间20__年12月3日,到位率100%。

(三)州市配套或自筹下达及到位情况

无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

(四)项目实施主体或单位

保山市图书馆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20__年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实现图书馆大数据查询、统计和维护,以及图书的盘点、顺架、上架、倒架、剔旧,搭配现有的工作站和门禁系统,实现部分图书的防盗功能;购置图书装具,解决了部分老旧图书下架保存问题,完成资源整合展示平台建设,在馆内设置数字阅读区,全年举办小型读书会活动18期、大型读书会活动8期。不断提升读者服务工作水平,年度服务读者满意度不低于95%。 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阵地示范作用,有效推进全民阅读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8.82万元,于20__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支出。

资金支出明细主要是:办公费0.14万元、水费0.6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84万元。

中央支持资金8.95万元,于20__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支出。

资金支出明细主要是:办公费4.07万元、差旅费0.30万元、维修(护)费1.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1万元。

(2)省级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无省级配套资金。

(3)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使用情况

无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业务用计算机、打印设备、公共文化环境防疫设备购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图书馆小型修缮维修(护)费支出。

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据实编报项目预、决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配合财政、审计和文旅等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变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造成的损失和浪费等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①购置读者用台式计算机5台,指标完成率100%;

②购置业务用便携式计算机1台,指标完成率100%;

③购置彩色A4打印机2台,指标完成率100%;

④购置文件柜2套,指标完成率100%;

⑤建设资源整合展示平台1个,指标完成率100%;

⑥建设移动APP一个,指标完成率100%;

⑦采购数字连环画库1个,指标完成率100%;

⑧举办读书会活动26期,指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①图书编录和借阅办理效率有效提高,指标完成率100%。

②全年服务市民阅读需求有效提高,指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读者满意度95%,指标完成率100%。

三、自评结论、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山市图书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四、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金未使用完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绩效目标或指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

近年来,在保山市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全民阅读推广成效显著,公共图书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覆盖人群明显增长。为更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达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急需市本级财政配套部分基础设施提升资金50万元,用于图书馆内部提升改造。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8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立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20__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率以及24个三级指标,主要设定:“化妆品抽样检验批次”、“医疗器械抽样检验批次”、“药品抽样检验品种”等10个数量指标;设定“药品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审核率、不合格药品处置率、特殊药品非法流失安全案件查处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性案件移送率”“药品监管行政事业人员培训覆盖率”等2个质量指标;设定“任务完成时间”1个时效指标;设定“培训人数及课时”1个成本指标;设定“‘两品一械’安全监管水平”、“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等5个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基层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体系完善统一”等3个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对监管满意度”、“公众对待特殊药品监管满意度”等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20__年1月22日我局将各省药监局报送的提前下达部分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汇总后交市场监管总局,由该局合并汇总食品、药品2部分绩效目标后报送财政部。20__年3月我局指导各省药监局编报20__年度区域绩效目标并报送我局,经汇总审核,我局于20__年3月31日将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药品部分)区域绩效目标报财政部。20__年4月29日财政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__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__〕148号)下达20__年补助资金预算,批复各省药品监管部门区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署。20__年1月5日我局印发《关于报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__年区域绩效目标和20__年度区域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药监综财函〔20__〕3号),部署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开展20__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二)汇总审核。20__年4月29日,我局将汇总后的20__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报财政部。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得分94.14分。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得分8.29分;数量指标中10项指标分值共50分,得分46.85分;质量指标中2项指标分值共6分,得分6分;时效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成本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社会效益指标中5项指标分值共15分,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中3项指标分值共9分,得分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2项指标分值共4分,得分4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__年中央财政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额21.5亿元,其中药品分11.47亿元,各地方财政实际拨付药监部门11.37亿元。20__年6月10日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印发《关于下达20__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__〕148号),在全国人大批复预算90日内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部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设备、服务等采购事项开展时间较晚、资金未能按计划支付。二是部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使用资金时,优先使用了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的监管资金。三是疫苗批签发工作受疫苗研发进度、企业产能和疫情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样品送检率未能按年初排产计划执行,疫苗批签发工作相关经费资金执行率未能达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规范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__年5月20日财政部会同市场总局、国家药监局共同制定《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__〕98号)。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设定的“化妆品抽样检验批次”、“医疗器械抽样检验批次”“药品抽样检验品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量”“药品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审核率、不合格药品处置率、特殊药品非法流失安全案件查处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性案件移送率”等24个三级指标分析,20__年整体绩效目标大部分已完成。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__年绩效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疫苗批签发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执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化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算执行按时完成。二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财务人员和专业人员相关业务能力及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指导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当年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四是指导中检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疫苗研发进展,认真测算下年度疫苗批签发分工,科学合理安排各省疫苗批签发工作。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因素是《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__〕98号)规定的经费安排的因素之一,权重10%,在经费安排上将持续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适当方式发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在系统内公开,起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作用。绩效自评结果将按财政部要求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9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142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511号)共下达固镇县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其他)54.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省厅下达固镇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其他)共54.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固镇县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他)54.6万元,用于村级文化协管员补助、农家书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固镇县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527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后,县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到固镇县文旅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按使用方向严格按程序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项目采购,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支付资金,确保各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固镇县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体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目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完成公益电影放映2304场;

2.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70本;

3.平均每个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数量4.2次;

4.全县228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配备财政补

贴的文化协管员。

(2)质量指标

局长牵头,副局长负责,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操作,审核、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按照中央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严格使用方向按程序规定执行,严格项目实施,严格资金使用,严控质量,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取得良好效果。

(3)时效指标

截止20xx年底,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聘用村级文化协管员,实行购买服务,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负责送戏进万村、电影放映、广播、文化活动组织安排等,严格按省里规定执行,并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图书配送按序时进度完成。

(4)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实行项目合同制,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项目实施成本,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后,文化的基础设施设备将进一步完善提升,有利于文化工作的规范化、均等化,丰富了全县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切实提升我县文化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使文化工作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

(1)可持续效益

提升我县文化整体工作,提升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掘固镇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开展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把固镇县建设成为文化大县、文化强县、幸福固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过第三方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后,公共文化设施得到提升,公共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不断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进行绩效测评,并加强运用,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拨付的重要依据,并对绩效评价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充分做到了向社会公开、公平、公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__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__]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__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人落实补助,收到各级补助共计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__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__]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__]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__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__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__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__]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__]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__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__〕114号)下达20__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7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总投入78万元,其中专项资金78万元于20__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专项资金78万元,将全部用于新化县戏曲进乡村工作:一是剧目生产(导演排练、服装、舞美道具制作、音乐制作、演出设备等);二是交通运输、下乡补助及演出劳务费等相关费用;三是分配给各业余演出团体的演出服务费。

目前已用46.47万元,剩余31.53万元。由于资金到账时间较晚,还有部分剧目生产与演出所产生的费用及演出服务费未结算。

3.项目资金管理分析。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资金的使用范围符合按照预算提报的项目开展活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控制使用,开源节流。二是财务办理资金支付时,经办人签字,相关部门审查,单位领导核准签字。三是顺利通过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度审查。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专项资金全年总体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剧(节)目生产任务,二是送戏下乡演出任务,均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部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全年在新化县各贫困村巡回演出及剧院演出共计156场次,受众观众7万人次。

2.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我公司精心打造“辉煌一百年·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的综艺节目及“戏曲进乡村”专题节目去各贫困村送戏下乡巡演及剧院演出。

3.全年新创:引进儿童剧《绿野仙踪》(改为《聪明的小熊》),民俗舞蹈三个《丰收》《苗之灵》《梅山手诀》,舞蹈《祖国的道路》,配乐诗朗诵《百年礼赞》,红歌小合唱《唱支山歌给党听》,相声《猜灯谜》、改编朗诵+合唱《唱支山歌给党听》,《我爱你中国》等经典红歌、抗疫战歌《逆行者》、及新化山歌《叫我唱歌就唱歌》等精品节目。

(2)质量指标。演出主体结合时代要求、乡村振兴和群众需求对演出剧(节)目精打细磨,确保演出剧(节)目既有思想性、艺术性,又有观赏性,同时所有演出对人民群众实行全免费,真正让我县人民群众得到文化实惠。

(3)时效指标。20__年1月至12月,该项目顺利完成。

(4)成本指标。剧(节目)创排费、服装、舞美道具制作、音乐制作、演出设备、下乡补助费、演出劳务费、交通运输费等共计7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免费送戏下乡演艺惠民。

(2)社会效益。“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提升了群众艺术欣赏水平,满足了各阶层观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升了群众文化素养,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惠及群众达7万人次。

(3)可持续影响。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观众认可度、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该项目总投入78万元,将全部用于新化县戏曲进乡村工作:一是剧目生产(导演排练、服装、舞美道具制作、音乐制作、演出设备等);二是交通运输、下乡补助及演出劳务费、演出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目前已用46.47万元,剩余31.53万元。由于资金到账时间较晚,还有部分剧目生产与演出所产生的费用及演出服务费未结算。

改进措施:我们会尽快通知各分配了演出任务的业余演出团体及剧目生产产生费用的个人及商家来结算相关费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财政支出管理、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宗旨,对该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专款专用。此报告于今年3月份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2

根据《x市纪委 x市监委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兑现情况排查清查的通知》(x纪委发〔20xx〕1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村镇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市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资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未全市下达危房改造3636户,由民政局实施和资金拨付。

(2)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829户,应拨付资金1917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897.2万元,(其中:x镇13万元,x乡4.8万元,x乡2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3)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7812户,拨付资金6404.2万元。

(4)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829户,应拨付资金704.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35.9万元,(其中:x乡1.3万元,x乡19万元,x镇19.55万元,x乡1.3万元,x乡10.2万元,x镇8.5万元,x乡8.5万元未多次催促划拨)。

(5)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450户,拨付资金1232.5万元。

(6)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753户,拨付资金1490.0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475.6万元,(其中:x镇14.45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7)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585户,应拨付资金497.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95.55万元,(其中:x镇1.7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8)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2736户,拨付资金10439.52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打捆整合使用,账目乱。有个别乡镇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打捆整合用于新村建设,如x镇、x镇、x镇、x镇、x乡、x镇。20xx-20xx年有个别乡镇无法核实账务,如x乡、x乡、x乡、x乡。

(二)“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危房改造补助金个别乡镇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如x乡、x镇、x乡、x乡。

(三)未按当时补助标准执行。未按当时补助标准兑付,如:x镇。

(四)资金由市纪委或市财政局收走。如x乡20xx年补助资金被市纪委收走。

(五)多次书面和电话通知,还有个别乡镇至今未领取。

(六)至今未上报自查报告的乡镇。有x镇、x乡、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乡、x乡、x镇、x乡、x乡、x乡、x乡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实行三级督导

1、成立项目建设党建服务队(农村住房建设督导小组)

督导小组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周到乡镇二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要求,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2、压实住建局领导班子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责任

采取建立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危改及人居环境的制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到乡镇全面排查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时加大追踪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每次检查要有督导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并送复印件到村镇股。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样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年至少二次,在全市范围内抽样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10%实施户数。

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二)为了危改系统录入完整性和正确性,20xx年4月2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杨爱轩组织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 、市监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和全市52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紧急专题会议,针对《x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x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通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和主观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20xx年5月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五、意见及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拨付情况存在问题,因时间久,户数多,建议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清理,锁定,以便下一步工作。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3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4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5

为全面掌握“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绩效评价组对20xx年度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湘西自治州卫健委对提供的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抽查会计凭证、调查问卷、抽查验证项目投入、产出、时效、效益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依据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分析,发表绩效评价意见,从而评定得出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办[20xx]57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负责人:邓建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X19983T。

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加挂州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老龄健康与保健服务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二级机构: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州精神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民族医药研究所、州中心血站。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2940人,实有在职人数2597人,离休人员2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x-2030年)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加大保护民族医药力度,使我州民族医药工作跟上时代步伐,提升我州中医药服务水平。

20xx年湘西州财政安排本级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

通过该专项资金的扶持,可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在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改善各级各类中医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中医民族医有关的发展,保证我州中医民族医的发展;为建成健康湘西,促进人民健康提供保障。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①建立5种防治常见病诊疗技术30个示范基地;

②完成2个课题项目;

③推广应用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3-5项,推广应用20xx人次左右;

④完成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培训合格率达到98%。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本级财政,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到位率100%。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中医培训费、中医专家进修费、医药会议费、制剂开发费、中医仪器购置等。

2、资金管理情况

为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湘西州卫健委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项目实施单位为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了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上级规定更新了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汇编,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为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得到了制度保障,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

20xx年该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相关科室成立了民族医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民族医药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在了发展力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更好的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卫健委“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2、《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20xx年6月本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xx年6月12日-14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xx年度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州民族研究所

①科研课题进展顺利。20xx年在20xx年基础上,州民研所继续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等2个国家级项目,完成了土家医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1个省级项目和苗药斗独的规范化种植、一种土家黑膏药的制作2个州级项目。承担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2项,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1项,州级重点项目2项。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苗、土家名老民族医药学术传承研究》,目前两个项目均已顺利启动,现正积极收集整理各名老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材料,总结各名老专家临床经验和临床诊疗方案、经验和技术方法;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项目,已经发布诊疗标准40多项,得到国家层面认可。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部分手抄本及相关著作的收集,实地考察了几所苗医特色比较鲜明的医疗机构,收集整理了苗医正骨、苗医小儿推拿治疗小儿发热技术等相关资料,并对该技术的基本特点、临床运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以文字及图片的形式进行了阐述;州级科研项目《苗药斗独的人工驯化和规范化种植研究》,10亩实验基地顺利开工,100亩枳壳长势良好;州级科研项目《土家传统黑膏药基质的优化研究》,确定了研制土家黑膏药的基础方剂及进行了膏药基质的制作对比和优选,并生产出一批土家传统黑膏药,目前本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

②市场开发曙光初见。科学研究最终都还是要走向市场。今年,通过参与我州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招商活动,到医政科带班3个月,到州党校学习1个月,陪同州内相关企业参加了20xx武陵山(怀化)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等经历,对科研机构和成果怎么服务企业、服务市场、走入市场有了更深思考。今年,我们种植的药材已经挂果,我们还要和企业联合推出3款我们自己的产品,明年将继续推出新品和寻找新合作商家,真正走向市场,接受市场检验。同时,在精准扶贫、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1.州民族中医院

①以组织实施重大课题为抓手,提升医院整体民族医药科研水平。20xx年州民族中医院将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少数民族医防治常见病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整理与示范研究”项目为契机,带动提升医院整体科研水平。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目标;课题任务在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同时、按要求选派科研人员参加集中交流、专题研讨、信息共享等沟通衔接,从而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民族医药科研水平。

②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科研管理水平。为规范科研伦理审查管理,年内将从伦理审查对象、原则、要求及科研伦理审查的标准及细则等方面来制订《医院科研伦理审查规定》,通过完善修订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使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资料归档等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③完成18项土家医技术操作规范及9项土家医养生保健技术文本发布前的修订、答辩,按照国家中医药管医政司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上标准发布出版前各项工作。组织修订心窝痛等11个土家医常见病证疗效评价标准、诊疗指南及护理规范文本,制订了三百棒等29种土家药炮制规范文本;制订了18个土家医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文本,完成以上标准的专家评议,形成送审稿上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④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加强与贵州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延边大学、吉首大学等医学院校的联系,有利于医院构建实施完善的人才发展战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医院在民族医药行业的影响力,争取话语权。

⑤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搭建培训平台为基层提供公益服务。一是通过积极申报“20xx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牵头单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等项目搭建培训平台,年内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全州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二是积极选派专业骨干参加中医药特色技术高级研修等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提升医院中医药知识培训师资力量。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执行过程中,我委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年初因目标申报未细化、结余较大等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使用因与日常经费支出方向较为一致,年初进行专项目标申报时也未能将目标细化成具体指标。年内实施与计划存在一定偏差,如年初计划建立示范基地30个,但实施中示范基地数目未达到预期。

2、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用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

3、州民族中医药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匮乏、学科带头人较少,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够,基层尚存在“断层”问题,不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人员编制不足,适时争取扩编。长期以来,州民研所编制一直为12个,人员编制没有随事业发展而增加,随着近年来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增加,人员不足问题凸显。

五、对策建议

1、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2、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能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对直属单位的新增资金需求,能用存量结转(结余)资金解决的,用存量结转(结余)解决,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直属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3、政府制定了引进人才政府机制和州民族医疗人员的培养,完善各老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传承人制度,强化民族医药师传承人教育方式,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大力开展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高位推动全州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向有关部门争取,增加与工作项适应的人员编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①深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站位加高度,一是强化学习。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加强学习、理解、宣传和运用,贯穿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持续深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一岗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担当。要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正确理解和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民族医药的一系列论述,真正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②自我革新催化思想转化,谋事加深度。一是市场引领。了解市场,走向市场,服务市场,研究成果最终将接受市场检验,改变以往闭门研究、纯理论研究的历史,让研究成果真正走向市场;二是尊重人才。特别是尊重以老专家老教授为主的高级人才,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尊重他们的历史贡献,继续为他们搭建好为民族医药事业服务的平台;尊重与体制外人才的合作,不为我所有,但求我所用;三是技术合作。主要是寻求和高校、企业及个人的合作,力求在科研项目实施、产品研发、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四是成果储备。根据自身科研能力和工作安排,尽力争取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项目,储备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研成果。

③工作落实重在制度保障。党的建设、民族医药研究工作、项目工作、产品开发推广工作、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相关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精准扶贫等,这些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建设做保障,在落实时,措施要硬,时限要明,考核要细,分组负责,责任到人。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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