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企业员工离职证明(精选34篇)
,身份证号:,自20xx年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技术部程序员,至20xx年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xx年x月xx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职务,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20xx年x月x日
甲方:x公司(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部门)的(职务),于20xx年x月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甲乙双方确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兹证明先生,身份证号码:,原系我公司x部门员工,因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现离职交接手续已办清。双方劳动合同于x年x月x日解除,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X公司(公司盖章)
日期:
兹有我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为,自X年XX月XX日入职我司X项目部担任职务,至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证明范本四: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员工离职证明范本五: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兹证明李浩先生,身份证:,原系我司市场策划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兹证明______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先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担任______职务,由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最近,某通薪粉宝宝本想趁着跳槽季节换个环境,结果没想到原公司“拒开”离职证明,现在已闹得不可开交。更让他烦躁的是,因为迟迟拿不到 “ 离职证明 ”,新公司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眼瞅着新的工作就要 “ 泡汤 ” 了。
其实,这些跳槽的员工我们HR也要照顾其感受,我们并不是只会招人,我们更要会安抚人。
那么,关于“离职证明”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为什么会这么麻烦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一个新公司需要,一个原公司不愿意开,造成了上面那位通薪粉宝宝的困扰。今天小薪就以此为例来说说,当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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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仅要出具离职证明,还要办理社保转移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接着往下看~
二、不出具离职证明,要赔偿
可能有很多通薪粉宝宝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
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三、不交接工作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吗?
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四、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五、劳动者主张赔偿的举证责任
1)法律虽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具体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2)有公司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举证很难。其实,以下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是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使劳动者遭受了损害。
● 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
● 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
3)离职交接单则证明了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
其立论的依据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辞职,何来随后的工作交接。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损失系因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事实认定。
为了证明该事实,劳动者提供了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拟证明新单位录用了劳动者并许以月薪工资。
关于“ 离职证明 ”,通薪粉们要注意些什么呢?
1)工作交接不是开具离职证明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
2)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以及失业保险待遇而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如劳动者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无法被新单位录用或遭到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遇到恶意不交接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供参考。
没有员工离职证明,只有离职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果。没有离职证明,原单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补充出具离职证明,当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离职承诺书,该承诺书是有法律效果的。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兹证明自20xx年1月2日入职我公司担任营销部门销售岗位,至20xx年10月3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月度销售冠军”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10月9日
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自___年__月__日入职沃尔玛集团担任___部___职务,至__年__月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加盖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药店员工,在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先生/女士/小姐,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职务,由于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以资证明!
x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姓名: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自20__年12月1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商务部商务组长一职,至20__年09月17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将近一年时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加盖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兹有我单位________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在我公司工作至今。现担任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其居住房子由单位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日期:
赵晓清,身份证号:,自20xx年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技术部程序员,至20xx年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公司
日期:
兹证明(身份证:)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担任x部门岗位,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个人申请准予离职,已办理所有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兹有我单位(男/女),身份证号码,已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工作至20xx年xx月xx日止,住房公积金账号办理封存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本证明专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证明开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员工签名:________
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_部__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因春节请假 天,假期到期后未及时回来上班,经电话通知后仍未到岗,根据公司考勤与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请假未及时到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部门)的职务,由于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先生(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____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x部先生/女士/小姐因春节请假 天,假期到期后未及时回来上班,经电话通知后仍未到岗,根据公司考勤与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请假未及时到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 xx月 日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部门岗位,至x年xx月xx日因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本人因前一家公司离职证明(遗失或未),现特承诺在入职昆山允大昌公司时,与其它公司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发生任何劳资纠纷或法律责任由我本人自行承担,与该公司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日期:X年XX月XX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先生/女士/小姐,自日期:20xx年x月x日至日期:20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部门)的'职务,由于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x月x日
乙方原为甲方(部门)的(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