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推荐3篇)

工作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精选3篇)

工作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篇1

一、存在问题:项目部党支部成立时间较短,党员人数较少,各项制度还不是特别完善,党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各项党建工作开展还不是特别完整,党建宣传力度还不够强,项目部职工主动入党的意识还不够强烈。

二、改进措施:项目部党建工作将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强化“第一责任人”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党员教育。

2、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质量。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在中纪委其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引导党员励精图治、埋头苦干、大胆创新、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厂务公开、内部审计,加强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开好 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警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增强党员开拓进取,努力拼搏,积极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4、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精神,围绕环卫各项工作着力抓好以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公司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5、工会、共青团工作:继续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年底前准备搞2~3次文体活动,充分调动全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6、认真贯彻建委党建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分局党委进行反馈,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工作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篇2

一、个人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个人存在懒惰思想,心浮气躁,不善开动脑筋,贯彻上级精神照抄照搬,不会举一反三;

2、工作思路不对,缺乏创新意识;

3、走动式管理存在走马观花,水过地皮湿,未能做到举一反三的解决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工作形式化,如为了应付一些检查,如:安全标准化、无泄漏工厂、清洁文明工厂等,只是为了应付而准备一些资料,处理一些现场问题,未能真正的将工作常态化、持久化,未能真正的将其作为促进工作的一种方法。

二、改进措施:

1、从思想上清除懒的根源,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强化“无功便是过,不进就是退,平庸即是错”的责任意识,每天深入现场不少于4小时,每月坚持业务知识学习不少于3000字;

2、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敢于打破旧模式,改变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不仅自己要做,且要带动车间的每个人不断创新,善于开动脑筋,把五小活动落到实处;

3、坚持走动式管理,每天检查发现问题不少于4条,并督促落实解决,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及责任人坚决进行考核;

4、做好三基工作,切实把安全标准化、无泄漏工厂、清洁文明工厂等实施方案落实并应用到工作中。

工作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篇3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覃升波、陈卫、杨宁、黎兴新、覃常绿、陈姗华、杨龙、陶烈龙、各村支书和主任、驻村工作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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