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状(精选31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学生必须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有关安全教育方面的资料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交通安全:在校外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乘坐“英雄”车、超载车辆上学,在校内不许骑自行车。
3、用电安全:注意教室内的用电安全,不许私自乱动校内所有用电设施,不许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如出现用电故障,不许擅自做主,应找学校老师处理。在家庭也要注意用电安全,不触摸电器。
4、放学时自觉遵守学校路队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不许抢道,不许拥挤,不乱穿马路,不许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5、课间安全,课间文明休息,不许相互追逐、奔跑、打闹、以免摔倒,不玩耍钢条、木棒等危险物品,不做危险性游戏。
6、要遵守纪律。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玩具、木具等危险物品。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找老师解决,同学之间不许相互炫耀“武力”。
7、上体育课及进行体育训练要严格按照老师、教练的要求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准拿体育器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吧吃零食,不在路上小摊点购买零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
9、外出旅游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相互拥挤,并注意走路、骑车、乘车等安全,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擅自活动。
10、严禁***。防止火灾发生,遇见火警时,要及时报告成年人,并要离开火场,保护自身安全,方便成人救火。
11、放学后按时回家,不许在学校、同学、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逗留,外出玩耍要先跟家长大招呼,路途较远,较偏僻的学生往返时要结伴而行或让家长接送,在回家路上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邀请。
12、在夏季要注意防雨和雷电,禁止到池塘洗澡,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不到危房、断壁边玩耍。
13、学生在离校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全体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经常不断的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上述规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规定一式二份,学校、学生(或家长)各保存一份。
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___
20__年__月__日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20xx年x月x日
学生安全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教师要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对学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是整个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是教学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本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与全体教师签订教师工作安全责任书。
1.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任课教师是该堂课的直接责任人。
3.各科教师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脱离岗位,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教学。
5.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任课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并告知学校及班主任。
6.课前检查教室、桌凳、教具、电源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过程中所用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等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隐患。
7.体育教师课前应检查所用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节课活动的学生,全程监控课堂活动。
8.实验课教师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讲明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全监控学生实验。
9.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
10.凡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校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若须及时疏散的,教师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学生立即疏散。
11.对于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参与活动的教师要切实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安全任务。
12.在非教学时间,教师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学生。
13.放学后,谁留学生谁负责学生在校的安全。
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 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事故发生,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盖章):
学校责任人(签字): 教 师(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将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状。
1、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严禁学生翻围墙、翻大门、攀登护栏、班级、楼道和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骑楼梯栏杆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跑跳等。
3、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听从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4、学生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右侧通行,不闯红灯、不横排行走、不骑飞车。横过马路或下汽车时,注意先瞭望、后通行的原则。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和超员车辆。
5、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三无产品(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如在校内发生以上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6、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7、严禁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打火机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害性的玩具,不带手机、MP3等进校。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健康书刊、音像,不进台球室、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准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场地、危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到铁路沿线附近游玩,不破坏铁路设施。
10、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遭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严禁学生下江、河、湖游泳。
违犯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给他人或学校造成损失的,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
学 生(签字):
学校(盖章):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 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 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 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 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7.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教师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东马学校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5、 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7、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8、 依法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
1、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 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4、 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5、 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6、 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
7、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8、 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10、学生违反学校纪行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
12、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职员在校外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 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
家长签:
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校仍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工作,安排两名教师全程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及在车上管理学生。结合我校乘车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明德小学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1、如有接送站点变更必须到学校说明后方可变更,不允许今天乘车明天不乘车,要么一学期乘车或不乘车,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必须和以下跟车老师联系同时给班主任请假。
2、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时间按时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3、如果学生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站点,请家长亲自带学生到校上课。
4、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请家长直接找跟车教师和班主任协商。
5、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到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消防安全责任书)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教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教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不认同本责任书者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教中心。托教中心与学生只是管理教育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教中心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教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教中心有过错的,按托教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托教中心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有关,但托教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家长需按指定时间接送,如果不能按时来接送,需要打电话给托教中心的老师说明。到了托教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教中心回家,非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教中心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托教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教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教老师和托教中心共同负责,托教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托教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教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教中心负责任。
6、托教中心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教中心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日常托教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教中心,托教中心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
7、本托教中心放学、上学不用过道,严禁学生自行过道。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教中心不负责任。
8、托教中心严禁学生***、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教中心、托教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0、学生在托教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1、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托教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各位家长:
元旦假期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孩子们能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我校针对当前形势,结合本校实际,对今年元旦假期期间的学生日常生活和活动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
1.放假时间:20xx年元月1日(星期三)一天,元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课。
2.天气寒冷,不到水库、水塘等危险的地方去滑冰溜冰,防溺水事故发生;不攀高,不爬树。
3.注意交通安全,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或农用车,小学生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等,12岁以下不准骑自行车。
4.注意用火安全,尤其是放假期间,更要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火情火患、煤气中毒。
5.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进入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密闭场所,防止传染病发生。
6.不沉溺游戏,不进入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防止不良思想对学生的影响。
7.注意用电安全,禁止触摸裸露电线,插座等;禁止私自拆卸电器。
8.加强防盗防抢意识,遇到危险应沉着,冷静、灵活、机智,想方设法及时报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9.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元旦假期。
注:九年级周二(12月31)下午放学时间为16:40,晚自习不上,提请各位家长知悉!
马沟渠初级中学20xx.12.30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为加强外出学生(含特长生)的管理,根据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学校
研究外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后,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入证。
一、办理对象:
(一)家距学校比较近的学生(以户口本上家庭住址为准),办理出入证后可在三餐及晚自习下课后持证出入校园,其余时间不准出入。
(二)特长生应注明学习时间与地点(离校时间: ,,)并办理出入证后可在离、返校时间持证出入校园。
二、学生在外出时间段,个人行为、人身安全一律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三、注意事项:
①校园内应推着车子,且把车子统一放在男生寝室后面指定位置(下雨另行通知)。
②学生必须持出入证方可出入校门,且遵守门卫纪律。
③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家长电话:
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 学校____年级(____)班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走廊、梯子、过道间拥挤,在校内追逐打闹,在校内 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障碍(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 严格责任界限 , 健全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 , 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 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xx小学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离校登记等相关手续,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__X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暑假放假时间为:20__年__X月__X日
十一、收假时间为:__月__日—__日,__月__日晚__准时在教室上晚自习,开班会;
十二、补考时间为:__月__日—__日;
十三、正式上课时间为:__月__日;
十五、成绩查询时间:__月__日—__月__日
十六、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 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 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 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学生处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特事特办)。
7、 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长打招呼。
8、 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 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 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长: 学生:
年 月 日
为加强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确保学校安全。学校校长与学校保卫(值班)教师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保卫(值日)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护校、爱校、以校为家。
二、采用24小时值班制,两人可采取短期轮换值班。
三、保证学校财产不受任何人为破坏和丢失,特殊情况(严重的自然灾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间,由于玩忽职守,学校财产受到人为破坏、丢损,值班教师应付主要责任。
五、实行外来人员来校签名制,严防坏人、神经病患者入校。
六、校长及学校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学校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查岗,根据查岗情况,酌情给予加分或减分,并及时提出表扬或批评。对不负责任者应限期改正,否则立即调换岗位。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校中学生安全责任书篇3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教学工作环境,学校特与各班班主任签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项目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各班班主任为班级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对所辖班级的综治、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
2、建立健全班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班级安全工作预警。
3、建立《班级安全管理日志》制度,要对照《班级安全管理日志》内容,逐日检查填写,存档备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迅速上报学校解决。
4、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的监控,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班级消防设施,加强对各种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学生在教室内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确定各班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好汛期、火灾多发期、传染病高发期和春季交通安全濒发等特殊时期的宣传、监控和安全防范工作。
5、各班班主任严禁学生到学校周边小卖部购买早餐、课间餐、
方便零食、饮品等,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
6、做好学生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7、做好学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利用周会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
8、协同学校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督促学生、家长搞好子女离校期间的安全监护与教育工作。
9、严禁学生进入娱乐性游戏厅、网吧、翻看淫秽、色情小说、漫画、录像等,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及时教育。
10、有住宿学生的班级,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住宿生,注意遵守校规、校纪,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共同提高。
11、各班要注意培养学生养成教育,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关心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注意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服和沟通的工作,妥善处理班级内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把影响班级稳定的苗头消除在班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无群体斗殴打架事件的发生。
二、奖惩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学校综治领导组负责检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凡未对上述条款进行落实或因工作疏忽而发生不安全,不稳定事件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班主任和当事人的责任,与年终考核,晋级、评模挂钩。
三、领导签字:
学校校长:
各班班主任:
x年x月
暑假到了,为了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我保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不要随意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骑车上路。
2、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学习正确使用电器和炉灶,不***。
3、预防溺水,不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更不擅自到沟河、湖泊等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4、安全旅游,外出旅游要有家长随行或经过家长同意的亲戚朋友随行,确保安全。
5、自救自护,利用所学习的一些自救自护的常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发生紧急情况自救逃生。
6、关注食品安全,能辨别食品卫生状况,不买“三无”产品,保障自身的饮食卫生。
另外,暑期期间认真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暑期作业,开学带暑假作业到校报名。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台州学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 学校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因为下列各种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从事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任何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三)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四)学生私用电器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八)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九)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者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及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三、 其他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附 则
(一)本协议适应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学生处。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签名)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2、学生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学生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学生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学生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学生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交通法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因此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禁止骑车上路。
8、家长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不包、租车上下学,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要乘坐“三违”车辆(违法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载人,有危险品车辆载人,报废车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应远离校门接送,不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路队畅通。
9、家长要做好双休日、节假日及学生在家时间的监管。
10、学生因违犯以上条款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责任,学生或其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章): 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我辅导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我辅导中心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辅导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我辅导中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我辅导中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我辅导中心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炎热,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休息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我辅导中心上课,私自外出购物,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我辅导中心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我辅导中心,密切与我辅导中心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监护人签名: 辅导中心盖章:
X年XX月XX日
为更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据子教发(____)__号和子教发(______)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处与班主任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贵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家长经常给孩子传授安全防范意识的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识。
二、学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须家长接送,路上的安全责任和学校无关。
三、学生因病、因事离校,必须向班主任写请假条说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学校,私自旷课离校责任自负。
四、由于我校寄宿学生较多,必须开设晚间活动,活动期间由学校负责安排和管理。走读生(包括马岔村、大寨村、小寨村、柳湾村的学生)如果参加晚间活动,必须同意以下几点后才接纳:
1.学生自愿请求,家长同意;
2.来校和回家必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接送;
3.路上安全责任自负,一出校门与学校无关;
4.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在本责任书上签字,按手印;
5.不签订本责任书者,不可参加晚间活动。
本责任书经家长、学生签字带回学校后即可生效。
学生签字(手印): 年级:
家长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
____小学(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的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不翻窗、不攀登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不拥挤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劳动安全,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6、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不坐无牌证的车船。野炊活动要注意防火;水边活动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加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7、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
9、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
11.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2.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3.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家长对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校外活动以及随意离校所出现的责任事故负责,学校只协调对事故的处理和有关问题的联系。
3、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地教育。
4、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
三、学生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管理规定,由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在节假日期间,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有危险的地方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
5、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6、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7、室内用煤球炉取暖应该注意: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8、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
X年XX月XX日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 《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房东(责任人)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楼上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并交清房租费(须有收据或凭条)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
责任人(房东):
家长及监护人:
20xx年月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辅导班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本辅导班,辅导班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辅导期间辅导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全体补课学生都要接受领航辅导班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领航辅导班纪律安全制度,服从本辅导班纪律安全管理。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提前向辅导班老师当面或者打电话请假,说明情况,不得代别人请假。 4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注意横过马路和马路拐弯处的车辆,骑车回家的同学更要注意。由于冬天天气寒冷,路面遇下雪天气比较湿滑,寒冬腊月路上车辆较多,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5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进入教室。不玩危险性的玩具。
6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响视频。不进网吧等各种娱乐性场所,不打架斗殴,不滋事寻非。在上课期间外因打架斗殴或者参与打架斗殴造成自己或者他人受伤的,由学生及其参与者负全部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纠集他人或者社会闲散人员打架斗殴,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不准私自去水库等外出游泳 钓鱼、溜冰,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学校严禁学生***,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辅导班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辅导班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注意火炉、煤气罐等煤气中毒、电热毯触电、着火等安全隐患,不住危房,晚上应该熄灭火炉并且保持烟筒以及房间空气流动畅通,发生事故的,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11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6、7、8、9条处理.
12学生应该学会自救和互救。若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辅导班补课期满为止
补课单位 (盖章) ;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月 日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签名:
为确保我校田径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为创造良好的运动会环境,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实际要求,经我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在运动之前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并要求每位学生必须保证做到:
1、运动会期间,全校白天课堂停课比赛,上学放学时间照常。晚上自修照常进行,家长注意提醒学生每天按时到校参赛、上课。校运会期间,要求全体学生穿校服。遵守学校纪律,不出校园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在比赛中观众和运动员: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发生;不影响、不干扰、不侵犯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在比赛中,要避免身体接触、违规抢(或串)道等危险行为发生。
4、比赛中,运动员有身体不适的一定报告班主任或裁判员,有必要的到医务处检查、治疗。
5、运动员比赛前一定要检查:穿适宜竞赛的运动服和运动鞋,衣服上不要带校徽,不带各种首饰,衣、裤的口袋内不要装小刀、钉等锋利的物品。
7、运动前要做准备活动,给机体一个适应的过程。运动后要做整理活动,让机体逐渐安静下来,以免造成对心脏的伤害。
8、无项目的同学不在赛场内串行、玩耍和观看比赛,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观看比赛,以免被飞来的实心球砸伤,严禁非运动员到比赛场地带跑,避免和正在比赛的运动员发生碰撞。
9、在比赛中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服从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穿越跑道,应按划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终点附近和投掷区嬉戏、打闹、逗留,不得进入禁区,以免造成伤害。
10、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产品:不买、不食腐败变质的食品。不能再比赛后马上饮食,也不能在运动场上边走边吃,不得在塑胶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讲究饮食卫生,切实做到饮食安全。
11、运动会期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出现财产安全事故。
12、校运会期间,不经请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门的(放学时间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保证人签名:
为构建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稳定,我作为学校负责人,一定扎实认真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标准、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吉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吉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并做实、做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板报、橱窗、印发资料、举办教育讲座、召开专题班会、队会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卫生、运动、劳动、活动、教学实验、治安、管理失当安全等学校“十项安全”教育以及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网络伤害等安全教育,创造条件组织学校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对在校学生实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学生在校,就有教师值班进行跟踪管理。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建立实行学生放学排队制度,由教师护送通过复杂的交叉路口,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形式,督促家长重视孩子安全,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减少学生离校期间因家长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经常性、有计划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重点做好学校“十项安全”及取暖期煤气中毒、火灾隐患等排查与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定专人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六、加强学校治安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积极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和社区支持,做好学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七、加强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加强对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员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体教师认识上位,工作到位,保证质量。
八、尽职尽责,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重特大恶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