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用电的管理责任书【合集三篇】

科学用电的管理责任书(通用3篇)

科学用电的管理责任书 篇1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专业(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

3、临电安全责任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4.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及时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电之前,必须通知乙方。

4.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4.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7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5.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3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5.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5.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5.8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5.9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4.3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5.10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5.11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5.12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5.1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5.14因本单位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补充条款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科学用电的管理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实现全年建设平安学校和谐校园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经总务处研究,对学校用电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处领导与电工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签订人为用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对配电室的设备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供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请示总务处领导,以便请有关维修单位解决。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停电并报告领导。对出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

三、对全校的电缆电线精心护养,经常进行检查,对旧损线路应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

四、对学生宿舍要做经常性的检查,发现有私拉乱扯电线的、乱接插头的、使用禁用用电器的,要及时制止,没收禁用用电器。

五、管好家属区的供电电路。要做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及时调整供停电时间。发现浪费行为要及时制止,提出节电措施。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科学用电的管理责任书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网吧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治安防控,歇制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杜绝治安灾害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依据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网吧职责:

(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逐条落实;

2、网吧经营时要有经过培训的安全员在岗巡查。

(二)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

1、在网吧明显位置摆放、张贴“上网请出示登记身份证”标志;

2、上网人员必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上网卡,经网吧工作人员核实其身份无误方可上网,严禁“借卡上网”现象,对使用“临时卡”的上网人员,网吧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其身份后录入网吧实名系统;

3、登记内容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三)严格落实网吧安全技术措施

1、在经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线运行;

2、必须保留60日上网日志;

3、在新办、迁址过程中没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没经过公安机关安全审核的网吧不得营业;

(四)加强场内安全巡查

1、不得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淫秽、色情有害信息;

2、发现上网消费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4、加强网吧营业期间的安全巡视工作,重点加强窗台、墙角、卫生间、垃圾桶、纸篓等处的检查,发现可疑物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网吧经营环境必须确保整洁有序,严禁“脏、乱、差”;

2、网吧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确保完整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4、网吧内禁止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万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比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辖区派出所职责:

1、负责辖区网吧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掌握辖区各网吧治安情况。

2、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网吧基础信息档案和各类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定期对网吧安全进行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少于3次。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整改,对不接受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⑴检查网吧各项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⑵检查网吧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禁止上网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网吧。

⑶检查监督网吧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上网日志留存系统运行情况。

4、负责辖区网吧治安管理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辖区网吧整改的治安问题和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复查,对不接受检查和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忽视治安、消防工作,造成重、特大案件、治安事故的经营场所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责任双方代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一份存档,辖区派出所和网吧经营者各持一份。

派出所(公章)网吧(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二0**年月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