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园管理,消除危险隐患,杜绝危害事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学校安全保卫责任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全保卫责任书1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__年8月24日—20__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学校安全保卫责任书2
为加强我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的校园育人环境,学校实行校园安全责任制。
一、目标与任务: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1. 保持政治稳定,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停课、失泄密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2.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3. 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校园治安安全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任务的完成。
1.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校园治安安全目标的要求与下属教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 制定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5.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6. 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进行核查登记,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
7.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8.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9. 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按照《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考核与奖惩。
1.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 根据《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书》考核合格的部门,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 对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责任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保卫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 “隐患自查、风险自提、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研究,特特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对象
各村小
二、 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学生实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三、原则
排除隐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四、管理工作目标
1、全校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将安全工作摆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学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规定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常抓不懈。班级安全工作坚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汇报”。
2、健全班级安全工作管理机制,设立班级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立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报告制度,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在放学时说一句有关安全教育的话。对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各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给予落实。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预防触电、预防溺水和煤气中毒,校内外等等活动)
4、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各部门或班级组织的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山火,森林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
5、重视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别重视对校舍的检控,定期进行勘险检查,发现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应书面上报主管部门。
6、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
7、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值周、值日及所有教职工要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领导或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9、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合格率活动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体育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要求。全体教师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10、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1、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严格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餐饮业仪器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管理规定》,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演出等活动。
13、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五、管理责任
村小校长为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各校实际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班,责任到人。做到所有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六、奖惩办法
学校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贪污严肃查处。
小溪片: 村小(章):
分管校长(章): 责任人签:
二__年九月四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安全保卫责任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诉讼。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学校: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生学)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分割。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分割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与家长: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不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5、严禁玩炎、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7、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8、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21、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3、凡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5、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处,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转学或毕业终止。
__小学 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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