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1

为加强饭店的消防管理,确保饭店来店客人和饭店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饭店的实际情况,由饭店委托代表与各部分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以下:

一、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分的负责人是本部分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分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分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视、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分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分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分所有职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分每一个员工都能熟练把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目、操纵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装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部。

五、部分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梗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唆使灯、疏散唆使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分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分及饭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终了,并报告保卫部复查。对确切一时没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饭店保卫部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展开本部分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保卫部。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装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业职员操纵,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装备的,必须以书面情势,报饭店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保卫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业职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制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分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题目及时报告。

十、饭店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分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嘉奖,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分和部分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饭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如部分消防责任人年度内因公或其它缘由外出、调离时,接任工作的部分消防负责人到岗后,部分应及时知会保卫部,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接任工作的部分消防责任人应负一样的消防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饭店安全安全委员会委托保卫部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X年XX月XX日

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2

甲方: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到甲方办理装修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需要加强施工期间的防火工作。

4.1 乙方需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4.2 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及现场禁烟规定等。

4.3 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

5.1 乙方于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或其它动火工具,其操作人员必须执有电气焊操作证和甲方保安部审核批准后开据的动火证。

5.2 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批准。

5.3 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6.1 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大厦内存放。

6.2 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甲方可如数退还乙方装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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