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班级稳定和学生安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遵照“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主任有责任、有义务经常性地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要及时教育引导,防范于未然。
3、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里的表现等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4、学生在校发生伤病或有危险时,班主任要先实施救护,并及时报告学校和通知家长。
5、班主任应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季节安全、用电、用火等安全,教给学生安全防范和脱险自救知识;教育学生不打架,不攀爬,不乱投掷,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
6、班主任要严格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无故旷课旷宿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7、班主任要及时处理班级同学发生的问题,如打架,被索要财物,旷课等。处理不了时应及时向德育处报告。或向学校领导汇报,隐瞒不报的如发生不安全事件,责任自负。
8、教学期间,不准陌生人将学生带出学校,对身份不明的人来校找学生,班主任要问清情况并密切注意,防止打架斗殴等意外事件发生。
9、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心里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疏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10、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各种资料妥善保管。
11.要树立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会学生必要的避险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12.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含宿舍),一旦发现学生缺勤(包括上课、食宿等),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1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私自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者赶回家中。
14.对班级内物资要妥善看管,经常检查门窗是否牢固,防止可能的失窃现象的发生;同时注意开窗通风,防止班级可能的传染病的蔓延。
15.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宿舍及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有无安全隐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16.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如体育活动、外出、劳动等)一定要跟上,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17.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人身安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交友安全等安全宣传工作,并体现在班会课中。
18.培养学生辨别是非能力,抵制网络上的各种不良诱惑合理利用网络,避免迷恋网络带来的危害。
19.教育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杜绝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妥善保管好财物,学生放学离开教室和离开宿舍要由责任心强、品质好的学生负责关好窗、锁好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任何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其它活动。
20、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应及时疏导,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1、重视学生安全自救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使学生处乱不惊,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教会学生正确使用110、119、120急救电话。班主任要跟班,并随时做好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严禁拥挤现象发生。
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校长: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诉讼。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学校: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生学)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分割。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分割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与家长: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不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5、严禁玩炎、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7、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8、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21、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3、凡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5、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处,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转学或毕业终止。
××小学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暑假安全工作的要求、精神,切实做好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定暑假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责任: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二、学生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暑假期间必须做到:
1.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嬉戏,不攀爬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营运车;行车走路不闯红灯、不抢道,不骑快车、不搭肩行,拐弯、十字路口要小心;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2.防溺水安全: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下水施救。
3.用电安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等。
4.防火安全:不准***,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不准***,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便放烟花、爆竹等。
5.饮食安全: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能购买食用;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不准随便吃不认识的野果,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注意饮食卫生等。
6.防汛防暑安全:在夏季雷雨天气,不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避免被雷电击中;大雨天气,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高温天气,长时间在室外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等。
7.自然灾害方面的安全:不到涵洞、陡坡等事故多发地区游玩;掌握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自救、逃生的知识,掌握野外防灾自救常识;尽量不参加带有危险性的旅游活动,坚决杜绝到人迹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开放的区域旅游或探险。
8.网络安全: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网上邀请,不和陌生人QQ聊天;禁止上网吧,禁止到游戏室、台球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准未告知家长和网友私自外出见面、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禁止玩、恐怖、等网络游戏等。
9.学生要熟识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为了孩子的美好未来,希望你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回家去,安安全全到校来!
学校(盖章):佛山市顺德德胜小学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 )年( )班 学生(签字):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全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
1、学校、教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教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街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追车、不爬车。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否则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溺水活动,家长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自我防范和应变能力的教育;要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急救“120”(没事别乱打否则属违法,要严肃处理)。
17、不吃“三无”产品(即无产家地址电话、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水果、食物。不到农家田地和果园偷摘果实吃。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18、教师组织班级开展各项娱乐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则就不准开展,不听劝阻擅自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该班教师负责。
19、师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员扰乱校园、冲击校园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老师、学校领导及派出所。
20、不准坐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车、船或农用车、报废车船,不听劝阻擅自搭车,造成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1、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后执行,时效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2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盖章) 家 长(签字):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第一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xx年9月2日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结合。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6、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7、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严禁学生***、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2、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或盖章:
××××小学
××××年××月××日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公私财物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防范措施,依据<<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的定期督查、培训、指导工作;
4、严密组织学生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
5、及时妥善处理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6、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等重大问题。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9、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学 校(盖章):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创建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搞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拟定班级安全管理责任状,由学校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1、班主任为本班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经常利用晨会、班会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点放在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上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利用黑板报等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识列入计划要有安全记录。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常识,教会他们在危害和灾害面前自救自护的措施。
4、采取措施,做好转化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强化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控制群体事件的发生。
5、班级组织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凡组织学生参加春游、秋游、远足等户外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计划,由学校报总校审批。
6、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召开家长会,使家长和学校配合,共同防止学生在校内外发生意外事故。
7、发现班上学生未到校上课,要及时通知给家长。
8、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x学校 (章) __ 年级班主任:____
__ 年_ 月_ 日 __ 年_ 月_ 日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事 故 与 责 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8、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1、严禁***、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2、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4、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5、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7、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1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0、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姓名:
学生安全问题是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关心的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此学生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学生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校内外安全。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汉薛小学提出“十不准”:
1、不准吸烟、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发生,以免引起火灾和灭火不利造成的伤害。
2、不准私自加用电器、更换电器损坏开关及其他公共用电设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3、不准爬楼顶钻窗、攀登高危设施、在楼道打闹拥挤和到建筑施工区游走,以免发生扭伤碰伤和砸伤事故。
4、不准跳墙,不准在操场投掷区外投掷和投掷区内任意穿行,保证体育训练等安全。
5、不准打架斗殴、勾引外校人员进校寻衅滋事,保证人身安全。
6、不准私自外出、夜不归宿,避免发生各种伤害。
7、不准到水库、塘湾、沟坝玩水,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8、不准吃无卫生保障的小摊食品,滥用药品,以防中毒。
9、不准在行进中违反交通规则,以免出现交通事故。
10、不准到校外上网、看录像,以防发生意外。
以上十条,希望同学们认真执行,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