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xx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公司”)的保荐机构,对东方财富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xx]24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40.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20,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4,748,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95,552,000.00元。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995,669,600.00元。20xx年3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xx)第10496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xx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xx]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xx年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900.25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并已于20xx年4月1日将该款项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455.45万元,确定超额募集资金为100,467.21万元。 (二)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xx年6月11日召开的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截至目前该项目投资情况如下: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目前累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万元) 总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投资设立基金管 否 20,000.00 20,000.00 - 理公司二、本次拟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现拟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 新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码:910420Y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20xx年03月03日至20xx年03月03日)证券承销与保荐(凭有效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59,400.00 99.87% 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600.00 0.13% 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原因 为了充分发挥东方财富证券在合规风控、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推进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 (二)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计划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不变更。 东方财富证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管。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东方财富证券将与中金公司、银行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四、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将以增资的方式划转至东方财富证券。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属于上市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xx年修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方财富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xx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孙雷 夏雨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华旖时尚基金投资主体暨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认购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或“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七匹狼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七尚”)使用募集资金认购深圳市华旖时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华旖时尚基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七匹狼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xx]61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20万股,每股人民币23.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9,8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60.44 万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176,59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闽华兴所(20xx)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公司20xx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议案,决定变更“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其中的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用于实施构建时尚消费生态圈。20xx年8月31日,公司正式成立了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司于 20xx年9月25日公告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以及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认购华旖时尚基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公司拟对已进行的符合相关方向的投资进行置换,将深圳市华旖时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由厦门七尚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认购华旖时尚基金的LP份额。
(一)华旖时尚基金的基本情况
华旖时尚基金已于 20xx 年 9 月 14 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深圳市华旖时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壹亿零贰拾万元(RMB100,200,000)。如单个投资项目金额过高,将以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子公司跟投方式进行。
3、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制)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投资目标:专注于在细分市场有清晰的定位、且有较好的品牌认知度和客户体验、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差异性及协同效应的企业;寻找高成长潜力、具有丰富的渠道资源、有较高运营效率、供应链流程设计科学和具有快速应变能力的品牌。
6、投资行业:专注投资于大时尚类和消费文化类等与生活方式相关的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时尚商品业(包括服装鞋帽、化妆品、珠宝首饰配饰、皮具箱包、家居用品、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和时尚服务业(包括美容健身旅游、餐饮娱乐影视音乐、动漫媒体)。
7、存续期限: 自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5 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后,合伙企业可延长或缩短经营期限。
(二)认购主体变更的原因
基于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变更了10亿元募集资金为注册资本投资设立了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作为公司主要的对外投资主体,围绕时尚消费生态圈的各个方向,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去参与一些服装行业以及相关的时尚产业、零售消费产业的新机会。华旖时尚基金专注投资于大时尚类和消费文化类等与生活方式相关的产业,致力于在细分市场有清晰的定位、且有较好的品牌认知度和客户体验、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差异性及协同效应的企业;寻找高成长潜力、具有丰富的渠道资源、有较高运营效率、供应链流程设计科学和具有快速应变能力的品牌。投资设立华旖时尚基金符合公司构建时尚消费生态圈的战略方向,有助于获取优质的投资资源,并借助招商团队的专业人脉,实现公司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协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拓展公司的成长空间。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出发,公司拟将华旖时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由厦门七尚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认华旖时尚基金的LP份额。
(三)合作方介绍
本次拟变更LP并由公司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认购的基金的合作方北京致远励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基金管理机构,具备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营业执照号码:1101020xx827745,法定代表人:贾祖国,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楼7层701。
北京致远励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致远投资通过其委派代表具体执行本企业合伙事务,委派代表为王薇女士。王薇女士原为招商证券服饰纺织行业首席分析师,9年证券研究分析经验,年服饰纺织行业研究分析经验。在从业期间,连续7年荣获《新财富》服装纺织行业最佳分析师的前三。其中,20xx、20xx年荣获第一名,20xx、20xx、20xx年荣获第二名。同时连续多年荣获业内各类主流奖项的前三名,20xx-20xx年度水晶球奖分析师纺织和服饰行业第一名,20xx、20xx年度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纺织服装行业第一名,福布斯中国最佳分析师50强。基于多年专注于时尚行业的研究分析经验,以及多年深入时尚产业的调研与了解,对国内外时尚产业有深刻的认识,并拥有国内时尚行业内广泛的资源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除将基金的LP投资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厦门七尚,由厦门七尚作为基金投资主体享有协议约定的LP的相关权利义务外,合伙协议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内容详见公司20xx年7月14日《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华时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xx-044)
三、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已明确投资+实业的战略方向:一方面通过优化“七匹狼”品牌现有业务,重建“七匹狼”市场号召力,同时通过对大时尚消费文化领域的投资,搭建新的利润增长点,最终将公司打造成以“七匹狼”品牌为龙头的时尚集团。公司目前人力资源架构无法有效匹配相应的投资战略,一方面公司缺乏大时尚消费领域的专业投资团队,另一方面也缺乏相应的人脉及资源圈;目前投资战略已经成为企业发展主流战略,各服装消费公司纷纷在转型升级同时寻找投资机会,竞争的激烈性导致公司自建团队时间不足,这些问题将影响公司投资战略的顺利贯彻及实施。为有效执行公司战略,抢占有效资源,公司拟与有经验的机构合作,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达成战略目标。
(二)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收益率的不确定性风险经济形势、市场环境、投资标的企业内部管理状况会给投资收益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等,并将与其他合伙人一同建立和完善产业基金投资前、投资中、投资后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以最大程度把控投资进程中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管理风险虽然本项目管理团队在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但随着投资标的规模、项目策划及运作、以及项目的退出等不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在协议当中约定厦门七尚在基金决策中拥有一票否决权。在行使投资项目投票权时,如单个投资项目的金额超过基金总规模的 20%且超过 3000 万元的,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进行,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三)本次变更投资主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仅涉及华旖时尚基金投资主体在母子公司之间的变更,将华旖时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由厦门七尚使用募集资金予以认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经核查认为:七匹狼变更华旖时尚基金投资主体暨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认购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金证券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认购华旖时尚基金的事项。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代表人:
王 可 李晓季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口黄河公路大桥项目变更投资主体
补充意见的报告
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
对于孙口黄河公路大桥项目,台前县政府采取BT模式运作,待该项目建成后,在适当的时机由政府回购。为加快孙口黄河公路大桥项目的建设进程,保证尽早建成通车,请将其原项目投资主体“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晟裕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特此报告。
20xx年2月1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