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0篇)
一、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1、加强宿舍楼的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2、坚守岗位,按时开锁宿舍门,做到只要学生在宿舍起居,管理员就必须在宿舍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交接班手续,责任明确。
3、认真做好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4、做好宿舍财产管理,教育学生要爱护室内财产及楼内设施。损坏财产要照价赔偿。
5、认真做好宿舍的用水、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开关灯时间,节约用水、用电。
6、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每日每次学生离开宿舍后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避免不测事故的发生。
7、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学生清理房间卫生,保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认真做好每日熄灯前查房工作,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及时登记汇报处理。
9、每日要做好值班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疫情记录等。
10、坚决禁止外来非住宿人员在宿舍留宿。
11、禁止管理员在宿舍出售物品或食品。
12、禁止管理员在宿舍洗涤私人用物。
13、及时督促学生离宿到班上课,认真检查,不得将学生锁在宿舍楼。
14、管理员不得将楼门及宿舍钥匙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15、做好卫生间的管理工作,督促清洁工搞好卫生间的清扫。
16、无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班次。
17、认真做好宿舍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3、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
4、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5、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
6、禁止到校外就餐、采购食品。
7、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值班老师。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把“清洁、整齐、文明、有序”作为宿舍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十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不准在厕所等处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不准在走廊里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9、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10、在疫情警报尚未解除前,不准串门,即使警报解除后也不准跨区域串门。
(二)四个到位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要到位。
2、学生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及时清倒要到位。
3、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水杯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五个整齐统一要到位。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要到位。
四、宿舍区消毒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学生公寓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一般常规消毒采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
2、每天定时收集垃圾,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运输车辆(物业公司或学校方需给王明三配专车)必须随时消毒。
3、在学生宿舍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普通师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干垃圾处置,将口罩密封后投入专用口罩垃圾桶。在转运前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转运。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发热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医疗垃圾桶,存入处置间,必要时由校方或物业公司联系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4、消毒注意事项: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宿舍前应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
5、宿舍一楼设置隔离室,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个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
清能酒店对所有入职员工免费提供员工宿舍,所有入住人员通过行政人事部申请入住。为提供良好的宿舍环境,由行政人事部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每个宿舍内部推举一名寝室管理员。
(1)每个管理员需管理寝室的安全及卫生。(自行安排卫生排班保持寝室卫生)
二、入住员工管理制度
(1)为防止寝室出现用电安全,再原有的生活设备情况下不能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2)寝室内静止再床头吸烟,再无人的情况断掉电源及开关
(2)每个寝室根据人数每月补助40元至50元水电补助超出部分由个寝室自行承担。
(3)寝室为经管理员允许不许带外人入内。静止留宿过夜,一经发现强制搬离宿舍。
(4)寝室物品人为损坏造原价赔偿,或赔偿等价相同物品。自然损坏报备人事部统一修理或更换。
(5)每月不定期查询寝室卫生及安全情况。将卫生、安全情况最好的寝室给与50元物质奖励。卫生问题严重的勒令及时整改。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处批准同意后予以调整;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
6、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水、电、床、桌、门、窗、疏散标志等公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人为拆卸、损坏公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是恶意破坏,则进行加倍赔偿;
7、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3、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
14、按时作息,住宿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一、服从管理
1、室长负责维护寝室秩序,安排卫生值日,睡前准确无误地向生活辅老师报告就寝人数。室员必须服从室长管理,支持室长工作,做文明室员,创文明寝室。
2、尊敬师长,接受教育,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外宿必须向班主任或生活老师请假。
3、自尊、自重、自爱,言行文雅,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行凶,不打架斗殴,不盗窃。
二、按时作息
1、下晚自习后迅速洗漱,作好睡前的充分准备。
2、熄灯铃响后马上安静,不得讲话,不吃东西,不做其他事情。
3、起床铃响,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后上操。
三、讲究卫生
1、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做到物放有序。
2、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室内和环境卫生,特别注意床下和角落,保持门窗洁净,清扫的垃圾按在定时间及时处理。
3、讲究公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走路要轻,晾衣服要用盆桶接水。
4、严禁提水进入寝室,在室内洗漱,严禁在室内吃饭、吃零食等。
5、上课期间,无特殊事情不准进入寝室。
四、注意安全
1、防盗:大量现金及贵重财物交班主任保管,不留宿他人,不随便进入其他寝室。
2、防火:严禁吸烟,室内禁止生火,不准点蜡烛。
3、防事故:禁止爬越寝室的.铁门栏杆
五、爱护公物
1、禁止用脚踢门,进出轻关门。
2、未睡人的床位,不得乱砸乱折铺板。
3、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
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大小球类一律不准带入寝室。
六、坚持考核
生活老师早、晚对各寝室检查考核一次,记分每天公布,每周累计、排名。考核记分按纪律和卫生两方面进行,依下条款实行扣分。每月政教处将按得分多少评出文明寝室。
(一)寝室纪律:(月总分:10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每间寝室应如实填写寝室人员名单、床铺号码、住宿学生姓名以及卫生值日表,缺一项扣1分。
2、不能随意调动床位,违者扣1分。
3、随意带外来人员入寝室扣1分。
4、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一人次扣2分。
5、按时就寝,熄灯后在外逗留,走动一人次扣0.5分。讲话、吵闹者一人次扣1分。
6、夜不归宿(缺寝),一人次扣5分。
7、在寝室随地大小便,发现一人次扣3分。
8、就寝之后,如有学生通过其它手段出寝室者发现一人次扣5分。处罚40元维护费。
9、随意进入他人寝室的,一人次扣1分。
10、初三加班回寝室的学生进入寝室应轻手轻脚,不能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一人次扣1分。
11、不能在寝室内吃饭、吃零食、洗脚、洗脸、洗衣,发现一人次扣1分。严禁任何人提水进寝室,(搞卫生的除外)发现一人次扣1分。
12、严禁在寝室乱扔垃圾,发现一人次扣1分。
13、严禁学生在室内吵架、打架。(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扣分)
14、严禁在室内生火,抽烟、赌博(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扣分),如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扣10分。
15、周五放学后,没有关好门窗的扣1分。
(二)室内卫生及内务(权重分100分)
卫生
1、墙面(10分)
①无污损,无蜘蛛网、无灰尘、无脚印计10分
②如有不符,酌情扣分。
2、地面(20分)
①地面干净计20分。
②有垃圾堆放,没有及时处理,扣3分。
③没有打扫不计该项分。
④打扫不干净的扣1—4分。
3、走廊(10分)
①没有打扫的不计该项分。
②打扫不干净的扣1—2分
4、门窗(10分)
①干净,无灰尘,无破损的计10分。
②不干净或出现破损的扣2分。
5、玻璃(5分)
①玻璃明亮,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破损的计5分。
②玻璃破一块扣1分。
6、物品存放台(5分)
干净无灰尘计5分。
内务
1、被盖、床单(15分)
①床单牵得平整,被子按要求折叠成四方块,整体成线计15分。
②床单未牵或被子未折叠,每床扣1分。
③被子折叠后,整体摆放不成线扣1分。
2、巾(5分)
①毛巾按要求全部凉在室内的铁丝上,看上去整齐成线计5分。
②毛巾未展开或不晾在规定的地方,每条扣1分。
3、桶(5分)
①按指定的地方放好(放在物品存放台的第一层)
②没有按指定的地方放好的,发现一个扣1分。
4、杯(5分)
①按指定的地方存放(存放在物品存放台的第二层)
②洗漱工具在杯内要摆放整齐。
5、衣(5分)
①衣各必须折叠整齐,不得乱扔乱放。
②折叠好的衣务必须整齐的放在床上或自已的包内。
6、包(5分)
①按规定的地方存放,(存放在物品存放台的第三层)
②整齐、规范。
也许我们年轻,我们青春,我们渴望自由,我们希望无拘无束;也许我们想大喊: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可是没有任何地方有绝对自由,寝室也不另外、寝室的规章制度并不会限制我们的自由,而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而充满活力。
基本义务:
1、保持室内空气清新,自觉完成值日任务。
2、个自物体摆放整洁,有条理,书桌干净无杂物、
3、节约用水用电、洗衣水可用以冲厕所,拖地板;人走关灯,电风扇合理使用。
4、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热棒,电饭煲等。
5、按时回寝,按时起床、就寝,做到快、齐、静。
6、不任意留客住宿,味经许可不得在外宿夜。
7、不得在寝室内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8、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他物品的卫生。
人情关怀:
1、寝室内经常保持笑声,气氛融洽无拘无束。
2、寝室人员生病时,帮忙打水打饭,保持安静,有良好的养病环境。
3、知道寝室人员的动向,关心寝室人员的情绪变化。
4、寝室成员互相鼓励互相帮忙,学习,生活,做人共同提高。
只要有你,即使失去全世界,又有什么可惜、给每一个即使不被祝福仍义无反顾的人。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寝室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场所,寝室房间及物品由综合部统一分配和管理,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配。
2、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公司以外人员或亲友。
3、每宿舍应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
4、应爱护公司配发住宿设施、物品。应做到:设施、物品、电器责任到人,如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5、个人物品、被褥码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墙壁或橱柜上避免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保持墙壁的清洁整齐。
6、宿舍区内禁止饲养动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其他物品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7、养成文明、良好的卫生习惯,将垃圾集中倾倒于指定地点,不得从楼上或在寝室区域抛弃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和倒水。
8、不得随地吐痰,公共区域、楼道内衣着整齐文明。
9、爱护绿植和宿舍内外一切公共设施。
10、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环境安静,中午(11:30——13:30)、晚间22:00后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间返回宿舍不得晚于22:00。
11、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住宿。
12、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13、为预防火灾,宿舍区内禁止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炉具、电褥子,禁止超负荷用电,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严禁在宿舍区储存和燃放烟花鞭炮。
14、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不得于寝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或其他不良、不当行为。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16、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之日起三日内,迁离寝室,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屉、更衣柜等进行清理,及时完整交齐桌、柜钥匙,由综合部进行验收。
17、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18、公司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须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19、本规定自xx年十一月十日起开始执行。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务必持续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务必整理好自我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持续清洁。
3、各种物品要持续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持续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状况需要回寝,务必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务必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状况务必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状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忙,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1、寝室的打扫:坚持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的制度,寝室卫生轮值安排由各寝室长负责。打扫时间是每天早餐后进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须把卫生间纸屑篓内的卫生巾清除干净。把寝室及本寝室外面的过道打扫干净。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
2、寝室的布置:寝室内的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靠墙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床档架上不得挂衣服、袜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统一晾挂在室内的铁丝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桶、开水瓶、饭钵等物件必须放在室内固定的位置。不准在墙上和天花板上随意张贴、乱画。
3、寝室卫生的维护: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寝室和过道上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4、保持寝室内务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从窗户和阳台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过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袜,或从窗户向外扔垃圾等。 纪律
1、起床: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闹。起床钟响后任何同学不得睡懒觉。
2、就寝:按时就寝,熄灯后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走动、讲话、吃东西、点蜡烛、打手电、敲墙、弄响门窗、上厕所、洗衣服、接水、顶撞责难学生会干部或老师。
3、安全:
①不得在室内点火以免发火。
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卧撑。
③寄宿生未经请假不得离校,不得睡入其他寝室。
④不得把外来人员引入宿舍内和留宿。
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根据我校用水、用电定额管理办法和学生公寓改革运行办法,本着节约、实效的精神,特对公寓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一)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发生;
(二)住宿学生在规定住校时间内,按学校规定每人每月定额配送水电,定额范围内费用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电设施一舍一表,用水用电计量以各宿舍的表显示为准。
(四)走廊、公共厕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设备用电,公共洗刷间用水量,经核算后,由该楼住宿学生平均分摊。
(五)抄表时间在每月初进行,总表由动力中心负责抄报,分表由公寓中心负责,每月水、电表数额要按月及时公布。
(六)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纳超额使用费用2.95元,每度电交纳超额费用0.62元(水电费交纳标准随省政府规定的数额变化而随之改变)。各宿舍学生在接到超额用水、用电收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将费用交至公寓楼长办公室。
(七)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用水设施损坏而造成资源流失的,由该室学生负责。
(八)工地施工、临时接线,需用公寓水、电的,经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门和公寓中心共同负责用水、用电计量,其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电资源。一经发现,加倍交纳赔偿金。
(十)每学期用水、用电节约定额使用数在20%以上的宿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以此作为参加宿舍评优的一项依据。
(十一)有偷水、偷电或故意损坏用水、用电计量设备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公寓内严禁使用各种违禁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禁电器外还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三)公寓楼长对分管楼区用水、用电负总责,凡超出本楼用水、用电定额的,由其追查超额负责人,并负责补偿超额经费。
(十四)各楼对水电计量应准确可靠,自觉接受住宿学生监督并及时答复学生疑问。
寝室是学生休息的重要场所,创造安全、清洁、卫生、文明的寝室环境,既有利于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又能充分反映学生的集体主义观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为促进人人参予,人人明确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制度:
1、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必须自己管理好,多余的零用钱必须存入银行,衣服、挎包等不要挂在窗口附近。
2、寝室无人时必须加锁,晚上就寝后必须闩好门睡觉。
3、不得在寝室内用电、用火取暖或烧饭等,无电时若点蜡烛照明或点蚊香时必须远离易燃品。(熄灯时间后不准点蜡烛)
4、发现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二、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必须建立坚持每天轮流的值日制度。
2、每个同学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污水,值日时不乱倒垃圾等。
3、勤搞个人卫生,勤换脏衣服,睡前勤洗脚,利用晴天勤晒棉被。
4、勤监督,帮助习惯不好的同学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三、纪律管理制度:
1、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做到静、齐、快。
2、不得就寝后再起床看小说、打扑克或其他违纪活动。
3、不得在寝室内抽烟、喝酒,利用扑克进行赌博活动,不看淫秽书刊。
4、不得偷盗他人物品。
5、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寝室玩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玩耍,女生不要进入男生寝室玩耍(包括周末在内)。
6、不得把非本寝室人员和校外人员带入寝室内玩耍或留宿。
7、上课和早晚自修时间不得单独一人回到寝室。
8、必须服从管理员或值周教师的监督指导,必须配合值日学生的检查。
9、寝室长全面领导、指导寝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或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学校行政机构。
四、其它:
1、人人必须爱护电灯、电话、水龙头、门、床等公用设施。
2、人人必须做到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
3、遇特殊事件,如发现有人得急病,有人打架,有人行窃,有人故意破坏公物或制造不安全因素等应迅速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一、宿舍是学生休息的场所,应保持文明、整洁、朴素大方、舒适安静。
二、宿舍应在门后张贴“值日安排表”,每天有人值日,宿舍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并督促检查。
三、每个宿舍都应根据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值日生奖惩措施。
四、宿舍卫生应坚持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保持舍内整洁。
五、宿舍内床、柜等按规定摆放,不得任意变动,不乱涂乱写,乱贴字画。
六、宿舍门前、窗后、走廊不乱倒脏水、乱扔杂物。
七、宿舍内垃圾,每天按规定倒放到指定地点,及时处理。
八、宿舍内成员应按指定床位就寝,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宿舍管理员批准。
九、宿舍内不准点蜡烛,不准抽烟,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十、认真执行宿舍作息时间,熄灯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大声讲话,不可串宿舍。
十一、宿舍内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值班老师反映。
十二、舍内设施损坏及时报修,物件修理后应在维修单上签字。
为加强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创造一个舒适、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宿舍每寝室设室长一人,管理本寝室的一切生活事务,负责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教育同学爱护公共设施。
二、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自作调换。学生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学生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室内垃圾由学生倒入指定地方。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三、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四、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五、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六、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生火或点蜡烛读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让全校女生住得舒心,生活温馨,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为此,特制订如下制度,希望全体女生自觉遵守。
1、男士除工作需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生寝室。
2、家长探访,必须在寝室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其它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3、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寝室留宿。
4、寝室大门定时开关,寝室关门时间学生不得进出。
5、寝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其它人不能私自配带。在上课和节假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6、下晚自习后住宿女生不准出校门,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报告管理人员,经同意后,方可由两人以上结伴前往,并须在熄灯前返回寝室。熄灯后,寝室长若发现有室员仍未归寝,应立即向寝室管理员汇报。
7、不准在舍区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
8、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应马上报告保卫科和宿舍管理人员。
10、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
11、下晚自习速回到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工作后,就寝铃响,安静入睡。 12、必须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
12、不得擅自离校住宿,因故需要外宿者,必须经过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
13、课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
14、节假日期间,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15、服从工作人员和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17、生活态度严谨,与异性交往有礼节。
16、加强自我保持意识,不随便结交社会青年。
17、同室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气氛和谐。
18、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攀比、不浪费,衣着得体大方。
19、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形成美、静、雅、融的寝室风气。
20、寝室排定卫值日表,寝室卫生每天有人负责。
21、值日同学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用品摆放,其它同学负责整理个人物品。
22、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不共享餐具、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品。
23、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随意泼水,抛纸屑、倒饭菜、扔果皮等。
24、不得向水池、便桶倾倒杂物。
25、积极预防传染病,如有学生生病,寝室长应报告寝室管理人员或班主任,以便及时治疗。
2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7、不得弄污墙面,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8、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要及时关紧。
29、若发现公物损坏,应报告寝室管理人员,视其损坏状况,究其原因,落实修理。
30、班主任、值周教师、学生干部应加强对寝室的管理与监督。
31、各寝室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寝室安全、卫生、纪律及其它事务。
32、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放在床的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不得把物品随意堆放在床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
33、每周评选一次“文明寝室”给予表扬。
1、为营造良好的寝室环境,特制定本职责。
2、值日生每天把寝室地面扫、拖一遍,阳台、卫生间擦干净,离开寝室要求锁铁门。
3、每天整理好桌子、水槽边上的生活用品,每天必须倒掉垃圾,负责早晚熄灯工作并关掉电风扇。
4、寝室长负责本室的.文明、纪律、卫生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活指导老师。
5、如有寝室卫生不合格,熄灯不准时,经劝说无效者,扣当天值日生所在班级分数。
6、熄灯后,仍讲话或仍未上床睡觉的,经生活指导老师指出后,仍不改正,将给予扣分。
7、爱护寝室内的公物,若有损坏,寝室长要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汇报;若故意损坏,则有关人员要照价赔偿。
8、住宿生姓名、照片对照表,如发现损坏扣寝室长所在班级分数。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规范化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温馨的生活环境,提高住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自律的行为习惯,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勤方面
1、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回宿舍午休、晚寝,不得迟到或提前起床,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1分,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每次扣个人2分。
2、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午休、晚寝者必须先办请假手续:①书面申请,②班主任及家长签字,③宿舍管理员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午休缺席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检查时间(每天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宿舍必须打开门让宿管检查,没按时开门扣宿舍每人1分)。
3、节日、假日留宿的同学要写书面申请,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宿管员批准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扣5分。
二、纪律方面
1、上课或晚自习期间,住宿生要带齐所需学习用品,中途未经值班宿管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宿舍,违者扣5分。
2、在宿舍区内不能大声喧哗,违者扣2分。在宿舍区内不能起哄,违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3、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在本床就寝等待宿管考勤(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就寝期间,宿舍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休息,如:玩手机、亮灯、吃东西、讲话聊天等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宿舍每人1分,检查时间(中午13:10—14:10,晚上23:15—6:10)。
4、擅自调室、换床、合铺睡者,当事人每人扣5分。
5、男女生不能进入异性宿舍,违者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住宿生不服从宿舍管理员、老师管理,行为恶劣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停宿处理,直至取消内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凡在宿舍打牌扣个人10分。使用明火、抽烟、打架斗殴、盗窃者,予以停宿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内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内务卫生方面
1、宿舍要求每天安排值日生轮值并张贴轮值表在门后,值日生每天早、中、晚三扫,凡当天轮值的值日生不打扫清洁卫生、或打扫不干净、或不倒垃圾、扣值日生个人2分,另外每周进行一次集体清洁卫生1次(周二下午放学)没清洁宿舍每人扣1分。
2、起床后不叠被子,床上东西凌乱者扣2分。被子不整齐者扣1分。
3、严禁把膳食或饮料食品带回宿舍,违反者,扣1分,不听劝告者扣5分。
4、寝室无人时,出现不关灯、空调等,扣当天值日生个人2分。
5、在床底下堆放杂物,鞋、脸盘、水桶、牙具等生活用品不按规定摆放,或摆放不整齐者,除责令其改正外,各扣宿舍每人1分(把鞋整齐成一线地放在床下)。
6,从楼上乱扔垃圾者每次扣个人或宿舍每人5分,并要集体清洁宿舍公共区一周。重范者停宿或退宿。
四、安全方面
1、未经管理员同意,私自带外人进入寝室者,扣5分,行为不端者,予以停宿处理。
2、擅自留宿外人者,予以取消内宿资格。
3、乱拉乱接电源、电插座,违规使用电器者,除没收其违规用品外,扣10分予以停宿处理。
4、不准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宿舍。在宿舍内遗失贵重物品,责任自负。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或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违规用品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宿直至取消内宿资格处理。
6、不得在铁架床上打闹,违者扣5分。
7、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家长和亲友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宿舍。如确需上楼,须经班主任和值班宿管员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男士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
五、财物管理
1.每学年初,发放《塘新中学学生宿舍公物登记表》,要及时核对和检查公物,发现与记录有不符的要告知宿舍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2、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正常使用损坏由维修员、总务处实地察看,情况属实的免费维修。
3、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损,经同学自查、班主任、宿管处调查而尚未能查明者,由本宿舍全体同学负责赔偿。
4、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无意损坏时,赔偿的款额按被损公物修理(补)材料费及工本费计。需全新撤换的按该项目、类别整体实际价格赔偿。
5、经调查属有意损坏公物者,除按物品价格赔偿损失外,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长协同教育,若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直至开除内宿资格。
6、被损坏公物的项目、类别由舍长报告管理员,由管理员登记(开具“通知单”一式二份)并报总务处(一份交班主任作为缴款凭证,一份存档备查)。
7、宿舍内下水管道、厕所堵塞,由宿管员报告总务科请人疏通,收取疏通费20—50元/次,造成主管堵塞,疏通费由相关楼层宿舍分担。
8、公物损坏应先赔偿后维修,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可以先维修后赔偿。
9、损坏情况较为严重的或赔偿不到位的,该班级及班主任不得被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
注:以上项目中正常损耗,由总务处负责维修,不收维修金。部分维修项目,诸如门、窗、床、柜等损坏视损坏情况收取成本费
六、奖惩办法
1、学校落实宿舍管理量化制度,制定学生个人量化登记表,并安排了10名宿舍管理员、13名宿舍指导老师、每天值日行政、值日教师,负责督导、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就寝纪律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每月进行评比,当月没有舍员被扣分的宿舍为当月“文明宿舍”,加分纳入文明班评比。
3、月评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寝室,舍员每人加2分,舍长加5分。
4、为集体做好事者,酌情加1—3分。
5、一学期内个人扣分达到10分,发《停宿警告通知书》,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长,并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各种个人优秀评比资格。个人扣分达到15分者,予以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过二次停宿记录者,取消内宿资格。
6、宿舍集体扣分达到15分,发《停宿警告通知书》,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长,并予以通报。扣分达20分者,予以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二次停宿警告的宿舍作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两次停宿的宿舍,取消内宿资格。
7、凡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认可本规则,并签字遵守规则,方可批准入宿。
8、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析权归学校学生成长中心。
为方便在职员工,设置员工寝室。为确保员工寝室安全、卫生、整洁、舒适、规范有序,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员工寝室常务管理由寝室长全面负责,主要工作为:日常提供办公室水电费上缴单据,值日员工排班,本寝员工动态。不能完成以上本职的的寝室长正常扣寝室费。
二、各集体寝室全天24小时严禁异性串寝。遇有同性亲友白天(8:00——17:00)可入室访问;异性亲友晚间(17:00——次日8:00)严禁进入寝室内访问。非规定时间带异性入寝罚款一次罚款200元,并企业通报。特殊情况总经理批示。
三、没有总经理批准,任何时间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离职员工住宿。发现一次扣200元处理。
四、员工寝室管理小组由罗文成、王福强、裴东伟,王坤组成,不定期对员工寝室进行检查与抽查,发现问题直接处理。
五、员工寝室管理标准
1、住宿员工必须于指定寝室、指定铺位休息就寝,起床后必须将个人被褥叠放整齐,铺面整洁干净,铺下物品用具摆放整齐。要求按八常标准摆放。不叠被者处罚10元/次。不拔电褥子者处罚100元/次。
2、住宿员工任何时间严禁于寝室内大声喧哗、吵闹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现宿舍搬入居民楼,严禁上下楼大声喧哗,造成楼内住户投诉的当事人罚款每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不退押金及工资。
3、住宿员工严禁任何时间参与赌博性质的扑克、麻将等游戏活动;严禁住宿员工酗酒闹事,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不退押金及工资。
4、住宿员工所领取的寝室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5、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寝室使用加热棒、电暖风、电磁炉等一切电器设备,违者罚款50元。
6、员工因故不能当夜归寝,必须提前向部门经理上报,主管经理批准并及时转综合部经理,由综合部经理备查存档。如未提前填写申请表而未归寝者一经发现处以20元罚款。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处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管理中心设立治安办公室,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由管理组长兼任保卫组长,值班员、管理员及清洁工兼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等。
3、学生公寓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8、值班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为了使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以纠正少数学生不文明和违章行为。
1、由学生会组织成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星期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原因要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住。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寝室是学生休息的重要场所,创造安全、清洁、卫生、文明的寝室环境,既有利于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又能充分映学生的集体主义观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为促进人人参予,人人明确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制度:
1、自己的物品尤其鼠重物品必须自己管理好,多余的`零用钱必须存入银行,衣服、挎包等不要挂在窗口附近。
2、寝室无人时必须加锁,晚上就寝后必须闩好门睡觉。
3、不得在寝室内用电、用火取暖或烧饭等,无电时若点蜡烛照明或点蚊香时必须噪易燃品。(熄灯时间后不准点蜡烛)
4、发现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二、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必须建立坚持每天轮流的值日制度。
2、每个同学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小便,不乱倒污水,值日时不乱倒垃圾等。
3、勤搞个人卫生,勤换脏衣服,睡前勤洗脚,利用晴天勤晒棉被。
4、勤监督,助习惯不好的同学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三、纪律管理制度:
1、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做到静、齐、快。
2、不得就寝后再起床看小说、打扑克或其他违纪活动。
3、不得在寝室内抽烟、喝酒,利用扑克进行赌博活动,不看秽书刊。
4、不得偷盗他人物品。
5、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寝室玩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玩耍,女生不要进入男生寝室玩耍(包括周末在内)。
6、不得把非本寝室人员和校外人员带入寝室内玩耍或留宿。
7、上课和早晚自修时间不得单一人回到寝室。
8、必须服从管理员或值周教师的监督指导,必须配合值日学生的检查。
9、寝室长全面领导、指导寝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或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学校行政机构。
四、其它:
1、人人必须爱护电灯、电话、水龙头、门、床等公用设施。
2、人人必须做到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
3、遇特殊事件,如发现有人得急病,有人打架,有人行窃,有人故意破坏公物或制造不安全因素等应迅速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一、寝室纪律
1、在寝室高声喧哗、追逐打闹、故意敲门每项每人次扣1分。
2、向宿舍外倒水(扔杂物)每人次扣3分。
3、不按时就寝、提前起床每项每人次扣1分。
4、就寝时不能保持寝室安静每人次扣1分。
5、在洗漱间玩水每人次扣1分。
6、在过道倒水每人次扣2分。
7、在寝室点蜡烛每人次扣5分。
8、衣冠不整、衣不上扣、帽子歪戴每项每人次扣1分。
9、化妆、染指甲、穿高跟鞋每项每人次扣2分。
10、佩戴首饰、传呼机、手机每项每人次扣1分。
11、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12、说脏话、骂人每人次扣1分。
13、随地吐痰每人次扣1分。
14、阅读不健康书籍每人次扣3分。
15、其它违纪情况酌情扣分。
二、寝室内务
1、被子折叠、床单整理、枕头摆放、蚊帐悬挂不统一、整齐,每床每项扣1分。
2、脸盆、洗漱用品、学习用品等摆放不统一、整齐,每项扣1分。
3、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
4、毛巾挂放不整齐扣1分。
5、乱挂衣物扣1分。
6、地面不干净(有尘土、泥水、污迹、痰迹等)扣1分。
7、玻璃、窗台不干净扣1分
8、椅(凳)子摆放不符合要求,每把扣1分。
9、楼层公共卫生(走道、浴室、卫生间、阳台等)差,每间寝室扣1分。
三、其它
1、寝室内做到语言、行为文明,同学之间友好互助,对人有礼貌,加2分。
2、寝室成员能听从老师和室长的安排,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加2分。
3、寝室文化建设文明、高雅、有朝气、有特色,加1分。
4、文明寝室评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A、损坏室内公物;B、出现偷盗现象;C、出现打架、斗殴现象;D、出现酗酒、吸烟现象;E、私接电源,造成火灾等其它重大事故。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坚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俭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一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寝室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内务考核和纪律考核各占50分,采取加减分办法。学生寝室的得分直接与寝室成员的个人操行评分、班级量化评分挂钩,望全体同学能共同遵守。
学生寝室内务管理规定:
寝室长必须安排好每天的寝室值日人员,每天打扫三次(早、中、晚),没有打扫得该寝室成员马上回去打扫,并每人扣寝室分及操行分10分
(一)扣分项目:
1.床上物品:
(1)不叠被子,每床位扣3分;
(2)床单不整齐(洁),每床位扣1分;
(3)衣物乱放,每床位扣1分;
(4)被子摆放没有统一方向,每床位扣1分;
2.铁柜:
(1)表面有污渍,柜子顶层有垃圾、污渍,扣1分;
(2)门没有统一关闭,扣1分;
(3)摆放位置不统一,凌乱,扣1分;
3.木柜:
(1)只能摆放学习用品、书籍,如学习用品、书籍摆放不齐,每处扣0.5分;
(2)木架顶层有垃圾、污渍,扣1分;
4.鞋内摆放袜子,每双扣1分;
5.每位同学只能带三双鞋子(包括拖鞋)进校,每张床下只能有4双鞋子(上下铺各4双),鞋子必须统一鞋跟朝外,鞋尖向内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不符合规范的每处扣班级和个人各1分;有杂物,每处扣班级和个人各1分;有垃圾,每处班级和个人各扣2分;衣服挂在床杆上每人次扣1分;
6、(1)地面有垃圾,没有拖地,寝室扣3分,每人扣1分;
(2)卫生间有垃圾、便池不干净,寝室扣3分,每人扣1分;
(3)水池下面;有垃圾,扣1分;热水瓶统一放在水池下面,热水瓶不整齐扣1分;
(4)水池不干净,扣1分;镜面不干净扣1分;
(5)牙刷、毛巾等摆放不整齐,扣2分;
(6)拖地工具要冲洗干净,拧干悬挂于卫生间内。
7.墙面有污渍、门、锁等人为损坏除赔偿外,寝室及个人各扣5分;
8.卫生工具损坏的寝室及个人各扣2分,并由寝室同学赔偿;
加分情况;
1.寝室卫生评分加分与班级量化评分挂钩;室员个人操行评分,达到学校规定是最低要求,一般情况不加分,加分情况如下:
2.连续一周获表扬的寝室,室员每人加操行分0.5分,班级加寝室量化评分1分;
3.月评为“星级寝室”的室员,每人再加操行分2分;
4.对在寝室内积极配合生活老师管理的同学(或室长),一学期结束时,由生活老师根据情况写出加分标准,报思教处、班主任批准,可以加分,加分范围在1--2分之间;
(二)寝室纪律
1、寝室作息制度
(1)早上6:30分起床,起床后寝室洗漱、整理内务、到食堂就餐;7:00之前全部出寝室楼,寝室锁大门,迟到者扣1分;7:35之前必须出食堂,到教室参加早读。
(2)中午12:10分寝室开大门,12:45锁大门,所有同学必须午休。1:50起床,2:00预备铃响,寝室锁大门,无故迟到者扣1分。
(3)下午6:00寝室开大门,学生可回到寝室、洗头、洗衣等。6:55全部出寝室到教室看新闻联播,寝室锁大门。
(4)晚上10:15分,下晚自习,寝室开放。10:50熄灯,熄灯前必须洗漱完毕,熄灯后必须安静上床。
2、寝室纪律只扣分,一般情况不加分。
3、扣分标准如下:
(1)中午12:50,必须上床安静休息,不按作息时间上床休息,每人每次扣班级和个人分各1分;
(2)在休息时间有讲话声、吵闹声,每室扣班级量化分2分,室内成员每人扣个人德育积分2分;
(3)在就寝时间仍有同学洗漱、洗衣等,每人扣1分;
(4)不按作息时间回寝室,迟到扣1分,缺旷扣2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寝室,须经班主任、思教处同意,并同时报生活老师);
(5)互串寝室者,由值班教师直接扣在思教处学生情况记录本上,每次扣3分;
(6)学生私自锁寝室门的',该寝室一次扣2分;
(7)对屡次违反学校就寝纪律,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及寝室分数的学生,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取消他的住校资格。
(8)学生午休的情况将作为本期考核的重点。
3、对被扣分的寝室,除记入班级量化评分外,并扣除被扣分同学相应的操行分,如找不到被扣分同学,将扣每一位寝室成员相应的操行评分,学期结束操行等地不合格的学生,记入本学期***。
4、对不服从生活教师和值班教师管理的学生,交由学校按校规校纪严格处理,态度、情节恶劣的学校将从重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勒令退学。
5、“实验班”学生不遵守寝室纪律的,先调出“实验班”,如有违纪情况,按上述条例处理。
注:高三年级寝室的开关灯由学生自己控制,学生必须按作息时间准时开关灯,不得使用电器。不按规定者,一次扣除该寝室成员量化分和操行分各3分,不服从管理者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总务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家庭住址在距离学校原则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纪律,表现好,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
3、学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5、住宿生退宿(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住宿生退宿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室内有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班主任报告;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9、住校期间,学生晚上就寝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移交政教处纪律严肃。
二、学生宿舍纪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MP3,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筒和蜡烛,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合铺,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书面请假,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天下午3:30—5:30为返校时间,学生不得提前和推迟。住宿生未经家长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正课和上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寝前准备工作,下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上打篮球。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8、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借粮,有困难找老师。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情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高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时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电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不得在电线上凉衣服。有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作主维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1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打饭和放水要排队。不得在寝室内外用火。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登记簿,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登记,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登记簿,并每天公布,每周评比。
2、学生宿舍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纸削、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无蜘蛛网。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向宿舍内外随便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放碗桌、床上无杂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痕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杂物一律放在自带箱子里。床下只许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时必须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整理,上午第一节课前,打扫完室内清洁卫生,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不得从校外购买食品带进学校。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间的隔墙,不得擅自触动冲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洗澡、洗头、刷牙。床单、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9、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楼长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宿舍管理员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
四、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 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扫蜘蛛网,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物品摆放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5、值日生负责就寝时开窗通风。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任寝室长。寝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范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寝室长责任,寝室成员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寝室成员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成员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放碗桌、电气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不得随便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吐口谈、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总务处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的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学生宿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禁止赌博,禁止吸烟,禁止喝酒。
3、多数钱粮不得私自保管,必须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处。
4、放假按时离校,非学校工作时间严禁滞留学校。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奖惩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好,能力突出,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学校应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表现特别好的住校生,学校应予以住校生生活费补助。
2、住校生违反住校制度,根据《住校生违纪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本期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被视为累教不改,严重违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费补助,取消住校资格,情节严重者并同时交德育处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氛围和安静、整洁的环境,维护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养成温文尔雅的生活习惯。特拟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同学共同遵守。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教育。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安静,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不得听广播、录音机、MP3、MP4等,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三、坚持文明用语,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不起哄、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玩扑克麻将,不赌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四、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理好内务。个人衣、被、鞋、袜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门锁。注意安全防范,禁止点蜡烛,不私接电灯、电炉、不准使用明火及家电;不在床上跳跃玩耍;就寝时应睡在有护栏的一头。
六、严禁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踩窗沿和阳台边缘等危险区域晾晒衣物或故意做危险动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不准私自换寝,特殊情况应经管理员和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留他人在寝室内就寝,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和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九、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保持寝室内外整齐清洁,各种生活用品必须排列整齐。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人人整理好个人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外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打扫完寝室内外卫生后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十、爱护公共财产,不乱钉钉子,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寝室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十一、严禁将火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或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寝室。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追究责任。
十二、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寓管部学生、值周教师或寓管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值周教师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十三、熄灯铃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听、拨打电话。
十四、值周寝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彻底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五、其他:
1、愉快接受寝室长的监督管理,不得有意为难寝室长,逃避责任。
2、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为加强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创造一个舒适、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宿舍每寝室设室长一人,管理本寝室的一切生活事务,负责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教育同学爱护公共设施。
二、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自作调换。学生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学生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室内垃圾由学生倒入指定地方。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三、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四、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五、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六、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生火或点蜡烛读书。
2、寝室规章管理制度
一、每天起床后各自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及时负责打扫寝室卫生。
二、每星期五中午进行寝室扫除,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扫。
三、除药类、茶水外不准带任何其他食物进寝室。严禁在室内吃东西、随地乱吐、乱扔。严防病菌和害虫污染。
四、不在墙壁、床上、门窗乱涂、乱画、乱刻、留脚印和钉挂东西。
五、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随意乱摆乱放,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的好习惯。
六、要勤洗澡(脚)、衣服、鞋袜、被褥,修剪指甲。
七、小便后及时冲洗便器,保持空气新鲜。
八、不违法乱纪,不在校外就寝,不留校外人员就寝,男女生不准串寝室,有事一定请假。
九、学生宿舍严禁生火,点蜡烛、蚊香,不准吸烟、不准用火、电取暖,不准随意改变电装置。
十、不准在室内、床上打闹、游戏,不准串床,以免摔伤。
十一、保管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不乱拿他人的东西,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锁门户,严防破坏和被盗。
十二、各寝室人员要相互谦让,助人为乐,照顾好小同学。
十三、发现病情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如遇传染病情及时向上级和医疗部门报告,给予隔离,防止蔓延。
十四、如有急性事件发生(如急病、偷盗、行凶事件等)全体同学全力保护自身安全,并声呼救,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
3、寝室规章管理制度
一、学生寝室由宿管科统一安排,由学生住宿部生活老师统一管理;
二、寝室厨柜应自觉上锁,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三、现金应存放银行,贵重物品应暂存在生活老师、班主任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寝室内;
四、上课时间,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寝室;需要回寝室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班主任、科任老师或政教处签批意见);
五、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电老虎、取暖器、电炉、电饭堡、电烫斗等,上课期间不在寝室内不能将充电器等(听磁带用的电池)放在寝室内充电;遵守电器使用原则,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等事故;
六、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寝室内不得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等;
七、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八、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九、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生活老师向政教处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节假日期间如在校滞留,须经班主任同意(书面意见),并报生活老师备案;
十一、寝室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学生不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十四、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告诉他人;
十五、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由学校水电管理人员派人维修;
十六、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内、楼道等地聚集吵闹、聚众起哄;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气入寝室,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十九、禁止抽烟;
二十、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一、每个同学的洗脚帕、袜子、衣裤统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绳上。
二、床面铺垫平整,棕垫、棉垫、凉席边缘与床缘对齐,不得相互超越,整个室内两侧的床缘应成一条线。上铺棕垫下要求垫一层塑料布或纸壳。
三、被子应统一将被里折外按军训时的要求折叠成有轮廓的方块或近似方块,放于房间后窗一侧的床头铺面外侧与床缘对齐,被子口面朝进门方向,枕头放于内侧与被子底缘成一条线。干净衣裤可折叠放于枕头上面与枕缘对齐。
四、床下两头各放学生的鞋子,上铺同学的放于左,下铺同学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对扣,鞋跟与床脚面成一条线,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处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脸盆一律放于下铺床下地板上,上铺同学的放左,下铺同学的放右,位置对称,盆缘与床脚、鞋跟成一条线,盆内放进香皂(盒)。若超员的脸盆可灵活放于内阳台适当位置。
六、蚊帐要求帐顶拉平,白天将帐围部分折叠到顶上。
七、若存放劳动工具横放于床下最里部隐蔽处,扫帚铁撮等清洁工具统一放于门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内阳台窗壁正中处。
八、箱子提(挂)包统一放于两侧存橱的一、三、四、五层,按从上铺到下铺的顺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挂)包放右,箱底、包底要与橱缘一条线,超员的箱子可灵活竖放于床下两头。
九、濑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刷与杯把相对放于盅内,毛刷向上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膏倒放于濑口盅右旁,牙膏底部与濑口盅底部对齐成一条线。与濑口盅相对应的第二路放洗头膏,洗头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镜,要相互对齐成一条线。与洗头膏相对应的第三路放开水杯或碗筷,碗缘前面对齐成一条线,筷子、汤勺一头放入碗中,另一头露出碗缘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
十、门后挂一个寝室流水记录簿,门后设一个专栏,贴三表(寝室规则、内务标准细则、床铺定位表)。室长为内务卫生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内务卫生,做到两根绳子七条线,清洁工具看不见,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