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确认;其中特殊检查(治疗)、创伤性诊治活动前需知情同意签字确认,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实施操作等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
(二)引导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向患者宣传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对保障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三)针对患者的疾病和诊疗信息,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疾病和健康知识的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四)主动邀请和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手术、介入或有创操作前告知其目的和风险,并请患者参与手术部位的确认。
(五)需要使用设备或耗材的,为患者提供设备和材料的相关信息。让患者对操作有所了解,以确认设备及耗材和患者身份具有惟一对应性,以及和相应费用的对应性。
(六)药物治疗时,告知患者用药目的与可能的不良反应,鼓励患者主动获取安全用药知识,充分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并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的查对。
(七)护士在进行护理和心理服务时,应告知患者护理操作的目的、操作的步骤、以及如何配合及配合治疗的重要性。
(八)对儿童、老年、孕妇、行动不便和残疾患者,用语言提醒、搀扶、请人帮助和警示标识等办法邀请患方主动参与防止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
(九)定期向患者举行医疗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十)医院设立投诉科,建立投诉机制,向患方公开本院接待患者投诉的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及途径。
一、爆破物品由爆破单位领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经项目部现场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实际数量与审批表数据是否相符。且进入现场后的全部作业流程工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控,直至爆破单位将爆破物品使用完毕或如数退库。
二、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所在单位要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
三、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明确爆破指挥信号;在危险区的边界,要在适当距离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专人现场监控。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经现场专职安全员确认无误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四、使用爆破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及时清理退库,并办理清退手续。
五、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禁止委托周边农民或无资格从事爆破施工项目的单位及个人实施爆破施工。
六、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七、建立爆炸物品存放、使用、清退流水帐,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学生在整个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主体性的作用,通过倡导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意识,对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完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机构,如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做好管理职能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不断探索学生自我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不断深化,真正做到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做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通过网络、简报、座谈会等形式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掌握同学们的安全状况,经常检查公寓内各种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公寓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四)配合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宿舍事务的管理。积极倡导宿舍内的安全、文明、团结氛围,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宿舍文明状况的检查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努力为同学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