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精选30篇)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工作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
(2)以身作则学习掌握好质量管理知识,主持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规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保卫线,切实抓好各工序各工段产品的制作和安装的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质量分析会或现场质量评比交流会,组织生产、工艺、安装人员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质量问题。
(5)表扬或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优秀组织或个人,批评或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有关现任人。奖励或处罚,要由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签字并记录在案。
(6)做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标准培训工作。写出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工序。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法规和条例,熟练掌握铝、塑门窗和中空玻璃的加工、安装等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二、按照质量标准和工程合同要求,全面负责从原材料的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检验工作。工序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签发合格证明的均应从严掌握。按要求对生产工序进行抽检,一般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30%,关键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50%。
三、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记录分析工作,对加工、安装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四、严格按检测标准测试关键部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定不能安排生产、指导工序操作人正确使用工卡重具,让职工养成严谨细致、科学的工作作风。
五、指导车间和仓库保管员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标志、隔离和保管工作,防止与合格品混淆出厂,以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
六、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把关,使成品窗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优良逐步达到50%以上。
七、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质量管理知识。掌握新的科学的检测方法,经常维护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使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始终处在良好工作状态中,按要求请质监部门对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年检,做好周检表的登记保管工作。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艺规程管理标准
工艺规程是公司生产的法规,是执行产品标准,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地使用设备和保证物料消耗的主要技术指标,望各部门和职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工艺规程的内容
工艺规程应包括生产的主要设备特征(设备结构、性能、用途、名称及规格、型号等),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尺寸与性能标准和处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观标准,技术标准等。
2、工艺规程的编制
(1)编制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信誉到上的原则,认真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积极采用科学的、合理的工艺条推上,以做到工敢规程切合实际,科学严谨,便于执行,繁简相宜,宽严适度。
(2)制定程序:规程的制定由生产技术科会同生产车间拟定出初稿,经广泛讨论后修改定稿,最终由经理批准后贯彻执行。
(3)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工艺若干规定,生产设备条件,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作为制订和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4)新产品试制后转产,由试制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试生产艺规程,经生技科负责审批并下达执行,试产完毕,一切指标均符合工艺规程,则报经理批准后转为下式投入生产,此试生产工艺规程转为正式规程,备案存放。
3、工艺规程的修订
工艺规程必须随着产品结构、质子要求、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及设备条推上的变化而变动,因此工艺规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随着产品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修订的次数及内容时间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工艺规程的管理
(1)工艺规程批准后由生产车间贯彻执行,质检科负责落实和检查。
(2)工艺规程一经批准实施,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修改。生产过程中发生临时变动(如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变化等)影员工艺规程执行时,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技术人员与质检部门协商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变更通知。恢复正常后,仍按原工艺规程执行。
(3)由于采纳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推广先进操作方法等需要对工艺规程局部进行修改时,由车间提出,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办理书面修改能知后方可执行。
(5)凡新的工艺规程下达后,原工艺规程应及时收回存档。
5、附则
(1)质检科负责总结每个月支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对工艺规程的内容与生产实际不致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行修改。
(2)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应列入技术考核的内容之一,对遵守好的及时表扬或奖励;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内部应加强管理和过程控制,尽可能的挖掘潜力,不良品管理作为公司存货管理的重点单列,其意义是深远的。针对公司的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良品的定义
不良品,简而言之就是废品、不合格品,是公司从采购环节经过制造环节、到销售环节、最终到客户的信息反馈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不合格零部件、不合格半成品、不合格产品等统称为不良品。
二、不良品的管理
1、对采购环节发生的不良品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员在材料到仓时,经检验不合的材料及零部件,应把好第一道关,拒绝入库;
2、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管理:
2.1、进入制造环节属供方责任的不合格物料,制造环节应将信息及时反馈到仓库管理员或负责采购供应部门,并责成相关人员与供货单位沟通,对此部份不合格物料及时退货扣款。
2.2、在制造过程中,由于工艺不成熟、设备陈旧、员工技能不高、员工违规操作或内部管理不善等系列因素,不属供货单位物料原因造成的不良品,公司将纳入内部考核管理。
3、对销售环节发生的不良品管理:从制造环节结束,产品完工检验合入库后,产品实现其货币价值还必须要经过销售来体现,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产品自身质量的不稳定性或客户的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品,公司实行召回(即退货)或就地处置。
三、不良品核算
1、对物料进仓时发现的属供货单位责任的物料实行当场退货,按实际合格数入库结算。
2、在制造环节发生的不良品核算:
2.1、对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经过检验人员判定责任后,车间应及时清理入不良品库(废品库),(属称重管理的,将不良品分类整理称重记录,同时作好标识跟随不良品一同进入不良品管理库,以便在进行不良品处理时核对数目),杜绝不良品滞留在生产环节,避免合格品与不良品混淆不清。
2.2、对进入不良品库的不良品,库管员根据责任判定书分别处理:
①属供货单位责任的不良品,不良品库管员填列一式四联入库单,一联返车间,一联返供货单位,一联交公司财务部,一联留置;车间凭入库单可到材料库领取同等材料,材料库管员对该部份物料耗用计作废品调换;供货单位可凭不良品入库单直接到不良品库领回不良品;对该部份不良品的结算,材料库管员可在供货单位的来货中直接扣除同等材料,填写红字入库单,并附上不良品入库单,对当月供货单位没有供货的,材料库管员应及时通知财务直接从该供货单位帐款中扣除同等价值的金额。
②属制造环节(车间)责任的,不良品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返车间,一联留置,一联交财务;车间凭不良品入库单到材料库领料,材料库管员把该部份物料消耗计作车间耗用,作为车间成本节超考核的依据。
3、对销售环节发生的不良品的核算:
3.1、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品召回处理的核算:
对召回处理的不良品,直接入不良品库,按照不同的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分别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财务部,一联送成品库,一联库房留置。成品库可根据不良品入库上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时给各客户单位补发产品,如当月没有及时补发的,成品库应通知财务部根据该批不良品的售价冲减客户单位的应收帐款。
3.2、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品就地处置的核算:
由于时间或运输等因素的制约,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品可能就地处置,对该部份就地处置的不良品,公司应规定统一的处置标准,形成的残值收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公司根据处置的不良品售价,冲减该客户单位的应收帐款。
四、不良品的清理
无论是公司生产过程或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公司由制造部、技术部、财务部、办公室(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共同抽调人员组建不良品处理小组进行及时摸价、核价、定价、监称等并快速清理、处置。如遇需返工修复可用的经技术部门判定再利用,否则便进行废品出售,获取残值收入。一般不良品处理的时间视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以及不良品在市场上的活跃程度而定,频繁的可在一月一次,原则上是一个季度处理一次,处理的时间可定在每月盘存日的第二天。具体要求如下:
1、不良品管理要求设专人管理,重庆与广安格林均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不良品;
2、对每次的不良品入库都要求进行登记入帐,并保证帐实相符;
3、如有需要处理的不良品,要求采购部门先行询价,报经财务备案审批确定后方可交易;
4、对不良品的技术判定重庆格林需由杨朝明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处理,广安格林需由黄庆文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处理。
5、不良品处理时要求完善必备的相关手续如填制出库单、库房、技术、财务等部门签字确认、同时要求购买方签字备案,门卫要收到由上述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的出库单后才准予出门放行。
6、违返上述操作流程规定的按照《仓库作业流程及考核管理办法》中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附:仓库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
(1)、各车间或各部门在不良品产生入库时部门主管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单独记账,作好不良品标识,保证帐实相符。对没有派专人管理的对主管考核50元。
(2)、各车间在不良品入库时自己行清理与库管人员一起确认不良品入库数量或者重量,车间主管与库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有未签字确认的对库管和车间主管考核50元。
(3)、不良品处理时,未经小组成员或者各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同意处理并放行而擅自安排出库的,每次对库管员考核100元,对保安考核50元,对其部门主管考核50元。
(4)、保证提供数据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每次考核50元,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照价赔偿并作除名处理。
(5)、保证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经财务部不定期或定期抽盘,如发现帐、卡、物不符的情况且不能说明缘由的每次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发现因失职而造成物料差缺或不明去向的,照价赔偿,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新公司管理规定
一, 公司组织架构
董事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 技术总监
业务主管 研发主管 应用主管
二, 工作职责及岗位说明书(一)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2、根据董事长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4、主持集团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5、领导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分管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对董事会经营目标的建议权
对副总经理、财务部长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及其它员工的人事任免权 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监控权 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的考核评价权 董事会预算内的财务审批权 责任:
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费用预算及计划和预算的实施结果负全面责任 对因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对公司经营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对提交的报告、报表、决定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负责 公司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考核指标:
营业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应收账款、重要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控制、关键人员流失率、计划与执行能力。
(二)技术总监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 负责全公司的产品研究开发和日常技术管理、负责公司现场工艺管理工作,完善技术基础数据,不断提
高现场工艺保障能力
2. 参与企业管理者负责质量/环境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审核及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策略、年度经营计划和预
算方案,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竞争能力。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管理工作
3. 追踪国内外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思考公司应该采取的对策,向总经理汇报 4. 管理公司的整体核心技术,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术方案,组织技术合作、技术文件整理及控
制工作
5. 主持新产品项目所需的设备选型、试制、改进以及试验布局等工作 6. 领导分管部门制度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7. 与用户进行深层技术交流,了解用户在技术与业务上的发展要求,并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类产品技术相关问
题。对潜在或具体的项目/用户进行跟踪,负责管理所在区域内的用户拜访、技术交流、方案制作及合同谈判
8. 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前培训和定期技术培训,对下属各职能部门完成任务的情况考核
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公司产品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艺指导权。 对公司产品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投资的建议、调查权。 对公司产品生产中的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议、调查权。 责任
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三)业务主管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根据市场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协助上级进行市场分析、制定销售预测和业务开展计划; 2、协助上级制定部门销售任务指标、计划与策略、确保部门业务的有效拓展;
3、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制定该业务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控制计划,确保业务目标实现; 4、协助上级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维护,保证与客户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5、制定定期销售分析报告,保证公司对主营业务所需采购的信息来源; 6、公司及竞争对手促销活动的调查、分析、销售预测及销售信息的反馈; 7、共同协调、相关企业及主管部门各种关系; 8、公司各类销售数据分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9、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潜在客户; 考核指标:
销售额,业务计划达成率,客户投诉满意率,客户满意度,实际回款率,新客户实现率。
(四)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日常稽核与报销、工商、银行、税务部门等各项与财务相关的业务。 2、职工薪资、社保业务
3、公司全体工作人员档案的建立与管制。
4、负责全公司人事异动工作。(转正/升职/调动/降职等手续之办理) 5、公司奖惩手续之办理。
6、对各类资料进行签收,整理并分类归档。(公司程序文件/内部联络/外部联络/会议资料/各类培训资料/
考勤资料/奖惩资料/人事异动资料等分类整理)
7、每日/月对全公司职员的考勤工作。(每日/月之考勤日报表/每月人力流动统计表/请假、放假手续办理/
平时查卡、监卡/加班申请手续等) 8、月底对相关报表的整理并交于财务。 9、职员工劳动合同/暂住证及各类保险之办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任务。
(六)研发主管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划,制订公司各产品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
2、对公司现有产品与市场部沟通,进行销售跟踪;
3、根据市场反馈情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4、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技术验证和技术确认; 5、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品件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6、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7、 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管理制度 ①.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去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
二、作息时间:每周工作六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工作时间自行安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考勤
1、公司员工上、下班(30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一小时工资,30分钟以上两个小时以内扣除半天工资,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
2、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须持书面请假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行政管理部。 五、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治疗或休息,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机构休息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六、工伤假
1、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因工负伤,在取得规定的因工证明材料后,凭医院的医疗休息证明方可批准休假。
2、员工因工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须长期休息者,由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鉴定部门根据《劳保条例》研究处理。
2、员工书面报告(或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经行政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
七、事假、病假、婚假、工伤假等批准权限:员工请假部门负责人有三天之内审批权、三天以上由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或调休等,必须提前到行政办公室请假并办理手续,一天以内由行政办公室部批准,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示。 否则,按旷工处罚。
八、旷工
1、员工旷工一次,时间不超过半天,罚款50元,一天,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2、累计旷工两天以上,降职使用或劝按自动离职处理。
九、员工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大学网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打牌、下棋、查阅无关资料、聊私人QQ等。 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活动,如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或带队人员请假。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不参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处理。
十一、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员工迟到、早退而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的年终奖处罚、两次以上者累计一并扣除或加重处罚。
十二、婚假、产育假、丧假按相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病、事假扣发假期内全额工资。 十三、凡受本制度处罚的员工,扣发其该年度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②. 人员招聘、离职制度 一、招聘
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
年龄、性别、学历等)。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人力资源部经各种招聘网站和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以公司文件为准。 三、员工调动:
1、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公室求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申请,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调配或招聘。
3、公司干部和员工持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调动通知书》,在原任职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报到。调离人员到新单位后,以实际聘任岗位和任职时间为准,其相关待遇以月度分段实施。
四、离职
1、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4、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③.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三、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 四、各技术项目立项、设计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技术发展部负责归档。
五、各类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复印件由行政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行政办公室实行电脑化管理。 六、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七、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八、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九、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④. 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三、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津贴实行定额包干。
四、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预计出差时间、到达地点,报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报批事宜。
2、出差人员可根据报批后的《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规定》报批后,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按《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五、出差人员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七、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动车组从严控制。未达到级别,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凡事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八、自带汽车出差不享受相应的市内交通费。 九、住宿费标准见下表(单位:元/天)
十、随领导出差,可根据情况参照领导的住宿标准。
十一、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否则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十二、出差期间根据出差性质,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见下表(单位:元/天):
1、出差时间不足一天按以上标准补助误餐费。
2、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接待单位负责食宿费用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办理私事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由出差人自行承担,且期间不发伙食补助费。
5、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经汇报同意后按《招待管理》规定办理,但取消当日相应伙食补助。 十三、外出参加会议,食宿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可按会议规定开支,凭会议通知和票据报销。
十四、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十五、因保管不当丢失交通票据,必须由本人写书面说明并提供旁证,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销。 十六、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本规定自20__年5月4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①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3、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一个月)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三、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5、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1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总经理提供职工年度奖金分配表;
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15日由财务部支付上月工资; (二)、社会保险支付流程: 1、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办理。
2、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财务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五、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流程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1、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2、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3、结账报销:
3.1 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3.2 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3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3.4 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六、其他专项支出报销流程
1、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2、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3、财务报销流程
3.1 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3.2 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3 付款流程:
3.1.1 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3.1.2 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经理 →总经理审批; 3.1.3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3.1.4 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七、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过总经理签字通过。
费用报销流程图 经常性支出:
1.负责制订部门年度、月度和周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负责整理总结部门工作总结;
3.主持制定、修改部门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
4.处理部门日常文件;
5.主持召开部门会议;
6.组织对部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7.负责拟订部门各岗位职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岗位职务说明书的起草工作;
8.负责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9.根据工程需要,拟定项目管理方案,负责项目管理部人员的推荐,报上级领导批准任命;
10.指导、监督、检查部门员工的各项工作;
11.负责定期组织部门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12.对部门内的工程项目进行统筹,使其进度、质量满足公司要求;
13.对部门员工的提拔、晋级、任用提出意见;
14.综合协调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专业公司的关系,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15.主持制定部门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16.发现培养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才需求,参与工程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
17.负责对各项目部工作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18.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19.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食品销售公司广告的投放和管理
根据公司20xx年的销售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对广告、促销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销售、服务销售的作用。
一、广告投放的实施规则:
1.20xx年广告费按公司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按2%年销售额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全国卫视台联播或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按年销售额的1.6%提取,由广告部统一洽谈、签订协议,按照各类产品促销推广的需要,有重点的进行投放。公司统一集中安排的促销活动及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为公司全年的统一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20xx年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或促销活动等。大商场、大超市按销售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约0.5%;各省销售分公司的地方媒体的广告投放以及促销活动、促销用品的投入按公司规定的额度实施,详见20xx年各市场广告费分配表。
2.广告部负责制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省级卫视台或省级电视台的全年广告投放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具体实施各项广告投放工作。
3.大型户外广告由各市场填写申请表,报大片区经理审核同意,由广告部统一洽谈合同、制作画面,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落实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市场进行验收并监督该广告的全程投放。
4.促销活动费用由销售分公司按3%的额度与客户共同策划、使用。太阳伞、冷柜等配送性带广告促销用品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二、投放媒体选择原则:
1.广告所投放的媒体须确保是收视率或收听率高的媒体。
2.必须能实施监听、监播的媒体。
3.能享受到最低优惠价的媒体。
4.能提供新闻宣传等全方位服务的媒体。
5.特殊原因,必须要投放的媒体。
6.地级媒体有选择的投放,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媒体,原则上不考虑投放。
3、广告协议的签署与审批
(一)广告协议签订要求
1.广告协议需明确签署刊播媒介,并加盖介公章。
2.广告协议格式应以我公司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为蓝本,并且用电脑打字填写,不得随意改动。所有涂改过的协议或手工书写的协议,一律无效。
3.各市场签订广告经办人资质:
(1)省级媒体由广告部或省级经理签订;
(2)地级媒体由省级经理与地级经理签订;
4.广告协议到期后,如该媒体仍需继续投放,应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5.广告协议由经办人签字后,段经省级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广告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
6.不能与经销单位签订广告协议,也不能由经销单位垫付广告款。广告费不能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破例。
(二)广告协议审批程序
广告协议具体审批程序为:各市场省级经理审核签字------广告部审核、部长签字------总经理批准-------总经办盖章。每一个广告协议签订后必须完成广告审批手续,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出差可委托他人办理。)未经审核盖章,擅自执行广告协议,扣罚当事人相当于协议总额的30%的奖金,同时扣罚省级经理相当于协议总额20%的奖金,如经办人为省级经理扣罚相当于协议总额的50%的奖金。
4、广告投放实施要求:
1、广告部和市场必须根据每个月的销售情况按月制定月广告投放计划(附计划表),确定广告播(刊)出时段、次数、投放额度、广告内容等基本要素,经广告部整理、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广告实施后,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当月计划将已投放广告汇总上报(附实投表),并书面说明该月广告投放的效果。
3.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核定的全年广告计划制定每月投放计划,确定投放频率、投放额度、广告内容、播出时段等。电视广告要按计划上报并按规定版本播出。协议中的赠播条款必须按规定播出。如赠播未播,视同购买广告一样,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广告费。
4.报纸广告的内容原则上由广告部统一制定、统一老刊登。特殊情况,由各市场自行刊登的报纸广告,要求广告刊出的内容正确清晰,不能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否则广告费由执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纠份等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金;省级经理则扣除相当于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0%的资金。
5.由公司洽谈、实施的大型户外广告需各市场指定专人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同时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广告部督促发布单位在一周内整修完毕。
6.电台广告由各市场实施监听,广告部抽查监听。
5、广告计划与实投
(一)、广告计划
1.各市场在每月18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额定的广告投放金额上报广告投放计划。广告部对各市场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审批通过后,广告部对按时上报的各市场广告的审批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销售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须根据批准的广告计划实施广告投放,并确保实施率达到90%以上。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广告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则须在投放前做好补报手续。广告补报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广告,须扣罚经办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以及省级经理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的年终奖。
2.广告投放计划要坚持合理、有效的原则,并且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经广告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计划,各市场须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二)广告实投
1.根据各市场当月计划内实际投放的广告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实施结果,实施结果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按规定处罚后,由广告部部长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补报手续。每个市场全年不能超过2次。
2.凡因实施结果上报不实,造成统计数据不准,则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凡实施结果未报的已播出广告,原则上作为赠送广告处理,费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的纠纷,由经办人负责解决,造成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投放总额的30%的资金,省级经理20%的资金。
3.上报广告投放实施结果,要做到及时、正确,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实投表,广告部有权退回,各市场须在1个工作日内重做。如超过规定上缴的时间,则扣罚省级经理每次500元。
4.各市场每月上报广告实投时,须同时广告投放进行分析,总结本月广告投放效果,以利于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广告。
5.每季度,名市场须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视
(或收听)情况调查报告1份,供公司考核评价广告投放的效果。
6、广告费承付必备7、条件
1.广告计划、广告实投。
2.播出通知、播出证明(必须加盖电视台,日报公章,或以上单位广告部公章,但不能是代理公司公章)。
3.广告监播相符。省、市地方电视台由广告部落实监播,工保留监播录像带2个月。
4.广告发票。发票必须真实,绝不允许我公司经办人自行填写。广告发票必须按规定要求详细注明月广告费及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台头统一填作''三个字。
5.具备承付条件的广告费,由广告部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凡手续不全者,广告部每2天1次书面通知销售公司,由各经办人负责补齐相关手续后,广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付款手续。谢绝销售人员自行来广告部办理广告费。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前来办理,否则广告部有权拒办。
8、促销活动实施细则
(一)、审批
各市场根据当地市场实际销售的需要,在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可自行制定促销方案,促销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费用预算、效果预测等,如涉及配置促销用品的还需填写促销用品申请spanclass='grey'表,促销方案需经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地区经理制定的促销方案,省级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地区经理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明确的审批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二)、报销
1.所有促销用品原则上一律由公司供应部联系厂家制作、购买,如确实由于活动时间紧迫,在不高于公司核定价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销方案中提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当地制作、购买。所有当地购买、制作的促销用品回公司报销时必-15%的奖金,严重者依法查办。
公司统一制定抽促销方案销售公司应根据方案精神在各市场具体操作中提出要求并制定统一的报销表格,办理报销手续时除按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外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清单,销售公司财务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未按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不予以报销活动费用,并扣罚当事人及省级经理5%-20%的奖金。如确实系实际销售的需要对原定方案进行变通或调整,必须提前报请公司同意。
促销活动如涉及经销单位垫付费用或产品,报销时还需认真填好'代垫费用客户清单'、附经销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产品出库凭证',所以报销单据均需经办人、分管地区经理、省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公司才视同有效,予以审核报销。
所有促销活动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销售公司办公室备案,报销期限最迟不超过活动结束20天以内,否则公司将考虑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
(三)、监控
销售公司负责对促销活动的监控,采用'市场----业务员----公司'和'公司-----市场'的双向检查,借此考查促销活动效果和促销用品的实际投放。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场在促销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拍摄活动执行情况作为凭证。详细做好促销用品分发使用记录,并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活动情况总结,促销用品实际投放数量、明细和结余数量按统一格式报销售公司,以便公司检查、备案,。促销用品一经上报,公司将予以登记,市场予以封存,由公司统一调配。
2.公司根据各市场上报的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抽查,以考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合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终奖。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浪费、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我公司员工所使用的办公家具、操作工具、办公用具、资讯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办公家具、办公用具发放标准,办公用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与调整;
2、资讯工具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与调整发放标准;
3、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卡(附表1)中设不同登记页:办公家具、办公用具、操作工具、资讯工具。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业务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参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b、办公用具首次领用,必须报计划申请;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c、资讯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有部门报告并经总经办批准,资讯据之调整标准。
d、办公家具由行政统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须具报告经部门经理与行政部批准。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在其工具卡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料。
工艺规程是公司生产的法规,是执行产品标准,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地使用设备和保证物料消耗的主要技术指标,望各部门和职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工艺规程的内容
工艺规程应包括生产的主要设备特征(设备结构、性能、用途、名称及规格、型号等),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尺寸与性能标准和处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观标准,技术标准等。
2、工艺规程的编制
(1)编制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信誉到上的原则,认真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积极采用科学的、合理的工艺条推上,以做到工敢规程切合实际,科学严谨,便于执行,繁简相宜,宽严适度。
(2)制定程序:规程的制定由生产技术科会同生产车间拟定出初稿,经广泛讨论后修改定稿,最终由经理批准后贯彻执行。
(3)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工艺若干规定,生产设备条件,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作为制订和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4)新产品试制后转产,由试制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试生产艺规程,经生技科负责审批并下达执行,试产完毕,一切指标均符合工艺规程,则报经理批准后转为下式投入生产,此试生产工艺规程转为正式规程,备案存放。
3、工艺规程的修订
工艺规程必须随着产品结构、质子要求、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及设备条推上的变化而变动,因此工艺规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随着产品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修订的次数及内容时间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工艺规程的管理
(1)工艺规程批准后由生产车间贯彻执行,质检科负责落实和检查。
(2)工艺规程一经批准实施,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修改。生产过程中发生临时变动(如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变化等)影员工艺规程执行时,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技术人员与质检部门协商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变更通知。恢复正常后,仍按原工艺规程执行。
(3)由于采纳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推广先进操作方法等需要对工艺规程局部进行修改时,由车间提出,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办理书面修改能知后方可执行。
(5)凡新的工艺规程下达后,原工艺规程应及时收回存档。
5、附则
(1)质检科负责总结每个月支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对工艺规程的内容与生产实际不致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行修改。
(2)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应列入技术考核的内容之一,对遵守好的及时表扬或奖励;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是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地是指为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而配套建设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含屋顶绿地、垂直绿化)。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居住区绿化管理。
各县(市)和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及其他独立的大工矿厂区的居住区绿地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必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 绿化设计方案审核应以下列法规和规范为依据:
(一)《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三)《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3]784号文件);
(四)《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省建设厅建城发[20xx]221号文件);
(五)《宁波市园林绿化树种规划》(市政公用[20xx]101号文件);
(六)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 绿地设计方案申报时涉及到原有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设计方案中说明原有绿化情况,对有价值的原有绿地应当予以保留、利用。
第八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植物种类配置,应当以乡土树种为主,并坚持多样化原则。
第九条 居住区内(包括别墅),凡属居住区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并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为绿地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隔离性设置。
第十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应委托有相应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并实行质监或监理。
第十一条 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国家和地方标准:
(一)《城市绿化工作施工及竣工验收规范》(CJJ/82一99);
(二)《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J10123一20xx);
(三)其他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后,应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验收应当以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依据。
第十四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时,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确定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绿地养护范围。
居住区绿地养护管理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居住区绿地(含用地红线以内居住区围墙以外的绿地)。
居住区用地红线以内围墙外的绿地,应当按照道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管理,物业公司养护有困难的,可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 居住区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成后居住区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 经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围护性隔离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物业公司和住户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绿地养护协议的,以协议为准;
(二)没有协议的,按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居住区绿地改造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居住区绿化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绿地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易地绿化手续。
第十八条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有义务对占用、毁坏绿地及其他损坏居住区绿化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养护责任单位未履行职责造成绿化损害的,由绿地养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居住区内发现有占绿、毁绿及其他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取证,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可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或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施行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工作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
(2)以身作则学习掌握好质量管理知识,主持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规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保卫线,切实抓好各工序各工段产品的制作和安装的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质量分析会或现场质量评比交流会,组织生产、工艺、安装人员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质量问题。
(5)表扬或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优秀组织或个人,批评或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有关现任人。奖励或处罚,要由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签字并记录在案。
(6)做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标准培训工作。写出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工序。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四月十日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副经理质量职责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科管理理制度
一、技术部门负责产品设计、试验、研究、负责外来产品图纸的审查,整理以及工艺文件的编制,工艺装备的设计,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标准和制定公司标准,负责收集国内外技术情报,负责图纸、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对于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和开发,都应该贯彻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
三、新产品设计必须按照设计程序进行,同时要求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必要的工艺装备图及检验卡片齐全、准确。
四、图纸设计、总装图必须经过分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以免造成返工浪费。
五、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进行绘制,有关人员应在图纸上签字方可。
六、设计完成的图纸,包括产品图、技术文件夹、工艺装备图以及编者按制完成的工艺文件,包括工艺电卡片、工艺守慢、操作规程、检验瞳片等,统一由档案保管员存档管理。
七、技术资料修改或已投入生产的图纸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技术科主管人负责在修改的同时发出图纸修改通知单,作为存查的依据,同时在修改的图纸或技术文件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八、分管经理要对本公司设计的新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原则的正确性负责。
九、技术科长应对产品的选项型、基本结构和设计中的原则性问题负责,对设计的总图进行审核并签属审核意见。
十、设计组长对本组设计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形式,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条件等正确性负责,对产品图纸能文能武一性、成套性负责,并负责设计工作的进度。
十一、某项新产品的设计者要对产品的性能、结构形式、主要计算、主要零件的技术条件、相互配合关系、零部件的主要尺寸、公差配合的正确性负责。
十二、校对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负责,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机械图国家标准执行。
十三、资料保管员的基本任务就是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楼案和资源共享料管理工作的方钳和政策,加强技术档案的整理、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为规范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培养和锻炼一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队伍,提倡敬业爱岗,发扬团队精神,零奢侈、不浪费,创造出一流的产品,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办公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公司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员工考勤实行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均须到指定地点签到,上班时间以签到为准,下班未签到或有特殊情况而事先未向领导及办公室说明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迟到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一月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私请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统计,满事假一天,按月工资/21.5天扣发工资。
五、请假批准权限:各部门经理有一天批假权,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临时离岗须通报办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联系。
六、请假人员逾期不归,又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不可抗拒情况,有证明者除外。
七、员工病假需有医务部门的病假证明,病假按月工资/21.5天×天数扣发工资,病假超过15天,全月无工资。职工因违反纪律,打架斗殴造成病、伤者,休息治疗期间不得按病假处理。
八、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予十天晚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后事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产假。对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期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员工在产期内,发基本工资,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一、员工在批准的婚丧假、产假和路程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随时同公司保持联系。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员工,公司统一准备午餐。准备了又未吃的员工,公司将午餐费在其工资中扣出。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技术部门负责产品设计、试验、研究、负责外来产品图纸的审查,整理以及工艺文件的编制,工艺装备的设计,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标准和制定公司标准,负责收集国内外技术情报,负责图纸、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对于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和开发,都应该贯彻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
三、新产品设计必须按照设计程序进行,同时要求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必要的工艺装备图及检验卡片齐全、准确。
四、图纸设计、总装图必须经过分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以免造成返工浪费。
五、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进行绘制,有关人员应在图纸上签字方可。
六、设计完成的图纸,包括产品图、技术文件夹、工艺装备图以及编者按制完成的工艺文件,包括工艺电卡片、工艺守慢、操作规程、检验瞳片等,统一由档案保管员存档管理。
七、技术资料修改或已投入生产的图纸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技术科主管人负责在修改的同时发出图纸修改通知单,作为存查的依据,同时在修改的图纸或技术文件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八、分管经理要对本公司设计的新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原则的正确性负责。
九、技术科长应对产品的选项型、基本结构和设计中的原则性问题负责,对设计的总图进行审核并签属审核意见。
十、设计组长对本组设计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形式,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条件等正确性负责,对产品图纸能文能武一性、成套性负责,并负责设计工作的进度。
十一、某项新产品的设计者要对产品的性能、结构形式、主要计算、主要零件的技术条件、相互配合关系、零部件的主要尺寸、公差配合的正确性负责。
十二、校对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负责,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机械图国家标准执行。
十三、资料保管员的基本任务就是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楼案和资源共享料管理工作的方钳和政策,加强技术档案的整理、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
质量检验科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定贯彻上级质量和计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的措施;制定公司中近期质量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管理。
第二条:编制和管理质量保证文件,审查会签发有关技全管理文件。
第三条:协调、检查、评价务业务技术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质量职责,提高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
第四条:参与新产品方案论证,新产品技术、投产鉴定、样品定型及设计工艺行业评审;组织产品质量评定和质量监督。
第五条:组织考察主要配件定点厂和协作厂的质量保障能力,并审查认定。
第六条:组织产品创优或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工作,争获质量管理奖。
第七条:走访用户,协助销售搞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收集、反馈质(计)量信息,归口管理质量档案。
第八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成本分析;归口实施质量奖惩,实现质量否决权。
第九条:协助制定质管培训计划,组织质管人员业务培训和开展QC活动。
第十条: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有关制充和配套表格,并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完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法规和条例,熟练掌握铝、塑门窗和中空玻璃的加工、安装等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二、按照质量标准和工程合同要求,全面负责从原材料的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检验工作。工序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签发合格证明的均应从严掌握。按要求对生产工序进行抽检,一般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30%,关键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50%。
三、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记录分析工作,对加工、安装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四、严格按检测标准测试关键部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定不能安排生产、指导工序操作人正确使用工卡重具,让职工养成严谨细致、科学的工作作风。
五、指导车间和仓库保管员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标志、隔离和保管工作,防止与合格品混淆出厂,以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
六、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把关,使成品窗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优良逐步达到50%以上。
七、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质量管理知识。掌握新的科学的检测方法,经常维护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使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始终处在良好工作状态中,按要求请质监部门对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年检,做好周检表的登记保管工作。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_____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1、销售例会(每周四下午5:00)
1.1由总监助理主持,客服内勤、销售副总监参加,会议议题明确:
(1)各部门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2)上周销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分析、解决;
(3)各部门工作的协调;
(4)下周销售工作安排;
(5)公司有关工作安排;
1.2销售例会后24小时内内勤完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上报工作并以工作档案形式存档保留。
1.3要求参加销售例会的相关人员在会前及时完成《销售任务管理统计表》见附表,会后交送销售总监办公室。
1.4参加例会人员要求准时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请假。
1.5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应及时将《销售任务管理统计表》送至销售总监办公室或内勤处。
2.销售员工作会议(每周一次)
2.1分销售小组召开,由销售副总监主持,时间由各组分别规定,销售代表参加,会议议题明确
(1)检查销售情况,检查销售代表工作日记,布置工作。
(2)针对销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反馈。
(3)传达公司有关工作安排。
2.2销售副总监在会后24小时内完成情况反馈的整理、所做工作上报销售总监并作为工作档案及时存档。
3、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有权视工作中出现的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4、销售月度例会(每月最后一个周五5:00pm)
4.1由销售部总监主持,销售总监、内勤、总监助理及销售副总监参加,会议题明确:
(1)各部门工作总结;
(2)本月销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分析、解决;
(3)各部门工作的协调;
(4)下月销售工作安排;
(5)公司有关工作安排;
4.2销售月度例会后24小时内内勤完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上报工作并以工作档案形式存档保留。
4.3参加例会人员要求准时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如需在会上发言,须提前将发言内容交给内勤。
4.4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应及时补阅会议纪要,不因缺席而耽误工作。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 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 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条 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员工乱收费现象,及时保存录像片段,并作好标记,以备查用。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科长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第五条 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 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及观访者参观,必须经保卫科长上报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 不准在监控室聊天、会友、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严禁在监控值班期间打盹睡觉,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严厉处分。
第八条 公司领导定期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监控情况。
第九条 保持监控室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 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
第十一条 监控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监控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在财务专项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
2、第二章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第一条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税务筹划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内部管理会计报表还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动态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报送的各种管理报表、报告。
第二条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
二、财务管理部门必须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编制会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会计报告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报表附注、说明清楚明了,符合规定要求。
四、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五、按月、季、年分别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做到月度有情况说明,季度有重点分析,年度有财务情况全面分析。
第三条会计期间
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部报表自公历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条财务会计报表的报出
一、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时间统一截止为每月28号,下月资金计划表及附表于30日上午上报,会计报表于次月6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二、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时,应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进行。
三、会计不得擅自编制未经审核的会计报表,未经批准的会计报表不得向外报送。
3、第三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利润指标的确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通过财务预算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考核。
第二条亏损的弥补
一、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二、当年度亏损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还不足弥补时,应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进行分配。
4、第四章纳税筹划管理
第一条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税务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以选择时,企业做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
第二条税收筹划的目的
一、合理合法减轻税收负担。
二、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方面的处罚等。
第三条税收筹划的程序
一、公司在每年制订财务预算时,应确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部门。
二、成立税收筹划小组,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组成。
三、项目开发是纳税筹划的重点,项目税收筹划应从项目策划开始,统筹考虑项目开发方式、合同签订、款项支付、销售方式等进行全方位整体筹划,并形成税务筹划报告。
四、项目开始运作后分年或分期制订纳税计划,报董事会讨论通过。
五、税收筹划和当年纳税计划通过后,由总经理办公会委托财务及相关部门执行。
5、第五章财务人员报告制度
第一条公司财务人员报告原则
一、公司财务人员应按公司规定上报单位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管理报表报告。
二、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或异常财务事项,应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集团总裁和财务管理中心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报告事项
一、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报表附注及相关文字说明和分析材料。
二、发生的大额现金长款、业务差错、透支、以各种方式提供的融资和担保、向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及其它重大事件。
三、未经授权的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账户进行的资金划拨。
四、未经批准的长期资产购置(如:固定资产)和超出计划的费用与成本支出。
五、专项福利与费用支出。
六、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七、财务会计税收自查工作报告和外部检查结论。
八、公司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其它各种补充规定。
九、审计报告。
十、成本控制分析报告。
十一、财务分析。
十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6、第六章工资薪酬管理
第一条工资审批
一、工资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月度工资的发放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奖金的发放报集团公司审批。未经审批的工资、奖金财务部门不得发放。
第二条工资复核
工资奖金发放前,财务管理中心应对行政管理中心编制的工资、奖金发放表进行复核。
第三条所得税扣除
一、行政管理中心编制工资、奖金发放表。
二、财务管理中心应配合行政管理中心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和员工往来款项的扣除。
第四条员工离职
一、员工离职时,行政管理中心应通知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查明是否有借支款项等应扣款项。
二、如有借支款项等应扣款项,由行政管理中心在其离职时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工资、奖金的发放形式
一、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工资形式,如采用现金发放的形式,如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工资奖金的'发放
一、员工工资一般于每月1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年终奖金于春节放假前发放。
二、行政管理中心于工资、奖金发放前1天应将审批的工资单、奖金发放明细表交财务管理中心。
三、工资、奖金发放推迟,由财务管理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7、第七章罚则
第一条未遵守会计制度
财务人员未按照国家相关会计
制度和准则及公司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告,或者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出现重大错误,处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第二条未遵守公司章程制度
一、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进行利润分配的,追缴所分配的利润,并处责任人20xx元/次的罚款;
二、财务人员明知该利润分配行为违规仍然进行账务处理的,处责任人1000/次的罚款。
三、擅自编制会计报告及未经批准对外提供会计报告的,处责任人1000/次的罚款。
第三条未积极对纳税事项进行合理筹划
未积极对纳税事项进行合理筹划,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处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未及时上报上述重大事项
财务人员未及时上报上述重大事项,处责任人100元/次的罚款。
稽查职责范围
1.负责稽查二次关断栓工作。
2.核查新入网居民小区实际供热面积与签订《城市供用热合同》的用热面积是否相符。
3.抽查已供热用户的用热面积是否与实际相符。
4.抽查停栓、退网、减供的热用户是否存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开栓、私接等情况。
5.抽查热用户是否有对其供热设施管理不当,造成供热系统失水现象。
6.检查热用户是否存在擅自更改供热设施、改变供热用途、增加供热面积、调节供热阀门(自管站用户)、安装放水装置等窃热违约行为。
7.抽查辖区内各类热用户的供热面积是否与实际录入经营管理收费软件系统内的面积相符,是否有漏报和漏管的行为。
8.根据停栓用户信息进行抽查,对停供热用户、用热单位用热情况检查率达到100%,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建筑物层高供热情况进行复核。
9.依照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制止向热力管网沟内排放雨水、污水或倾倒垃圾以及在供热设施上搭建建筑物、悬挂标语牌等行为,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联系执法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10.制止所辖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在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情况下,搭建临时建筑以及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稽查员行为准则
1.稽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供热行业管理规定。
2.熟悉公司供热管网系统及相关规定;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热用户与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情况及热用户的用热状态;
3.掌握与供热稽查有关的业务内容。
4.稽查人员必须坚持总经理领导下的独立工作的原则,不允许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与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影响稽查工作的各种因素。
5.稽查人员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和影响,依法合规、有理有据地履行职责。
稽查业务管理规定
1.根据选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
2.实施热力稽查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组成稽查小组,由稽查小组组长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在规定的期限 内完成稽查任务,不允许事先泄露稽查信息。
3.稽查人员依据规定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向被查对象出示热力稽查证件。
4.稽查人员实施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询问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
5.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询问与供热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询问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同时参加,并当场做好记录。
6.稽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用视、听工具,形成视、听材料,或以书面签字材料作为证明违规用热的事实依据。
7.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应整理稽查资料,填写《稽查通知书》,《稽查通知书》由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达相关部门。
1、现场主管职责
现场主管是公司派驻客户工地全权代表,对公司和客户负责,主要负责客户工地清洁服务的实施,人员调配、任免、考勤、质量检查等。
2、检查与监督
(1)、岗前集合、训导
每天上班前,集合所属员工,点名考勤,安排当天工作事宜及注意事项。
(2)、巡检所属范围
快速巡查所属工作范围,检查工人到岗及工作情况,指正、落实工作。并与客户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沟通。
(3)、日检
每日数次巡查服务范围,重点范围增加频次,并将检查记分在案,不断训导、培训、指正员工作业方法,培养其清洁意识,小过提醒,大过警告或扣分。
(4)、周检
每周组织员工开会一次,通报本周员工积分结果,表扬优秀,提醒后进,并安排下周的工作计划。每周管理部长巡检所属工地,全面检查清洁服务情况并向客户有关人员征询有关意见,并根据客户意见,向主管传达并落实整改。对现场主管进行评分,并记录在案。
(5)、月检
公司管理部质检人员每月不定期进行清洁服务质量检查2-3次,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填写整改通知单知会主管限期整改。
公司客户服务部人员每月以电话、来函、面谈等形式与客户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听取客户意见并及时反馈,工程部及现场主管及时整改、改进、提高。
3、岗位负责制
1、我公司实行主管岗位负责制,主管是公司派驻工地的最高权利者,同时又是公司与客户联系的长期代表.负责工地日常清洁的一切事务.包括员工考勤,质量检查,工作安排调整等等.具有本工作范围的员工人事任权。
2、清洁员工对主管负责,主管对公司负责,公司对客户负责。
3、建立员工档案
公司将建立员工的个人档案,记录个人详细资料,准备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管理处备查,一份主管保存。
4、制度上墙:主要包括'员工守则'、'岗位职责'、'岗位礼仪'、'考勤制度'、'质量检查标准'、'奖惩条例'等。
5、统一着装
员工将统一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工服,服装颜色为绿底黄领,左胸佩戴工作牌。
6、检查与监督
日巡查:主管每日随时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并对员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日检查:每日下班前,主管对员工清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
周、月检查:主管每周、每月组织员工对各自负责的清洁范围内定期性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月终总结考核。
季检查:公司管理部每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员工形象,工作记录,清洁质量,安全状态,客户调查等情况。
客户检查:定时或不定时邀请管理处有关人员一同检查,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7、训导与总结
每日训导:每天开始清洁工作前,召集当班员工开个简单小会,主要内容:交待当日工作的重点及需改进的地方。检查员工仪容仪表。
每周小结:每周利用体息时间召集员工开会,对一周工作进行小结。
月总结:每月组织全体员工开一次总结会,表扬先进,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现场监控
主管佩有对讲机,管理处可用电话与之联系.主管必须随呼随到.清洁工应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便于主管调配、指挥。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岗位,热情服务
2)遵守公司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3)解和明确自己所分担的本点保洁范围、保洁计划、保洁标准,对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及时清运。
4)听从组长的安排,严格按照清洁程序,保质保量地搞好职责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5)“七净”各楼层地面净、内围地面净、外围人行道净、雨(污)水井口净、设备净、地面沿路花草根净、墙根净。
6)“六无”各管井无垃圾污染物、无清扫工具、十字通道无碎纸皮核,前室和楼梯道无烟头、地面无污水脏物、电梯门和电梯门口无纸屑脏物。
7)“适时”楼层清洁垃圾清运要适时,必须要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8)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注意仪态仪表,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装,并佩带胸卡。
9)正确使用、保管各种清洁用具、器械,不得随意乱放,防止丢失,如有损坏将适情况按价赔偿。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一条:制定贯彻上级质量和计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的措施;制定公司中近期质量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管理。
第二条:编制和管理质量保证文件,审查会签发有关技全管理文件。
第三条:协调、检查、评价务业务技术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质量职责,提高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
第四条:参与新产品方案论证,新产品技术、投产鉴定、样品定型及设计工艺行业评审;组织产品质量评定和质量监督。
第五条:组织考察主要配件定点厂和协作厂的质量保障能力,并审查认定。
第六条:组织产品创优或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工作,争获质量管理奖。
第七条:走访用户,协助销售搞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收集、反馈质(计)量信息,归口管理质量档案。
第八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成本分析;归口实施质量奖惩,实现质量否决权。
第九条:协助制定质管培训计划,组织质管人员业务培训和开展QC活动。
第十条: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有关制充和配套表格,并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完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
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征婚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必须由征婚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按照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认真、良好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敷衍推诿;
(四)为征婚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绍服务对象泄漏征婚当事人的登记事项或向其他征婚当事人告知征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告知的有关事项;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条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
(一)婚姻介绍机构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未按规定程序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不按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工作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
(2)以身作则学习掌握好质量管理知识,主持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规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保卫线,切实抓好各工序各工段产品的制作和安装的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质量分析会或现场质量评比交流会,组织生产、工艺、安装人员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质量问题。
(5)表扬或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优秀组织或个人,批评或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有关现任人。奖励或处罚,要由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签字并记录在案。
(6)做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标准培训工作。写出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工序。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四月十日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副经理质量职责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目的:为了落实公司的防盗安全管理工作,创造有序的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厂区范围。
3.权责与义务:
3.1行政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与监督;
3.2保安队负责监控、防护、安全检查工作;
3.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物资进出数量的管制工作;
3.4全体员工负有对偷盗行为的举报及配合公司安全检查的义务。
4.规定内容:
4.1公司财物包括所有的成品与其制成品、配件、生产设备(工具)、生产废料等。
4.2偷窃行为指未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放行手续,私自将公司财物带离公司范围的行为。
4.3凡偷窃公司财物者,不论职位高低或偷窃数量与价值的多少,均开除并记大过处分,同时全厂通报;偷窃财物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者,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4.4公司员工自用的琴的易损件需要更换,可到营销部申请购买,经营销部核实后可优惠提供给员工,但绝对不可以利用工作之便从公司偷拿,否则将严格按照偷窃行为处理;
4.5生产部门各班组应加强本部门配件的领用管制,对于重要配件,应控制领用数量,每天下班前应进行清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行政中心报告或向公司领导举报;
4.6公司所有员工发现偷窃行为均有义务向行政中心举报,如举报属实并查获,公司将按照查获物品价值的30%奖励举报者,且每次奖励金不低于100元;公司承诺为举报人保密;
4.7安全检查:
4.7.1行政中心不定期安排保安人员对部分人员进行安检;
4.7.2检查对象为公司所有人员与车辆;
4.7.3被检查对象为随意抽取,被检查人员不得以损害人格为由拒绝配合保安安检工作。
4.7.4发现安检临时折返车间者或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者,将视为有偷窃嫌疑,保安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控制;
4.7.5请被检人员应自觉配合将随身所带的手袋打开,如内有饭盒等物品也必须打开;衣服口袋内的物品,请自觉掏出来给保安人员确认。
4.7.6保安人员检查时会利用金属探测仪器对被检查的人进行安检,被检查前请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钥匙、皮带等带有金属的物品拿出来放到指定的盘子内,检查完毕后再自行拿回。
4.7.7检查过程如金属探测仪发出报警,被检查人必须将导致报警的物品拿出或出示给检查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4.8保安人员监守自盗或勾结其他人员进行偷盗,一律开除并扣除其所有未发放的工资,严重者交公安机关法办;
4.8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