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消防管理制度推荐23篇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精选23篇)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要对各个车位,裁床以及仓库等进行规范设置,留有规定宽度的疏散通道。

二、每天上班前,由专人负责检查安全门是否上了锁,必须保证生产期间安全门处于常闭状态。

三、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并保证能处于有效状态。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轻工业部、公安部《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料场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场。

第二章原料

场选址与布局第四条原料场应设置在企业、居民居住地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上风侧,并设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畅通的消防车道。

第五条原料场应远离生产区、生活区。储量在两万吨以上的大型原料场,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条原料场与场外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三十米,与场内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二十米,距场外道路边不小于十五米,距场内主要道路路边不小于十米。

第七条原料场地应当平坦、不积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厘米。

第八条原料场应当设置警卫岗楼,其位置要便于观察警卫区域。岗楼内安装消防专用电话或报警设备。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九条原料场四周应当设置围墙或铁刺网。墙(网)高度不低于两米,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五米。

第十条严格把好进场原料的安全关。在原料入场前,应当设专人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原料区。

第十一条码垛时,稻草含水量不应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记录。

第十二条原料堆垛的长边应当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平行。

第十三条稻草堆场每个总储量不得超过二万吨,堆场与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四十米。垛顶披檐到结顶应当有滚水坡度。堆垛储量、规格及间距应当符合表一规定。

第十四条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有异味时,应当立即拆垛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原料。

第十五条原料码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第十六条对原料场地的杂草、杂物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第十七条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数量、垛号、水份、品种和经办人,并在垛头挂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条原料场出入口和适当地点必须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卫对入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收缴火种。

第十九条警卫岗楼内应当采用无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须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点距原料堆垛最近处应当不小于五十米;

(二)专人管理火源,炉灰用水浸灭后放到指定地点;

(三)烟囱要安装防飞火装置;

(四)用火点要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条原料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

第二十一条原料场内禁止明火作业。因生产必须使用明火,应当经单位安全技术、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业点周围的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材,现场设专人监护;

(二)作业结束时,由专人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第二十二条风力达四级(含四级)以上时,原料场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条在原料场内进行吊装、运输、上垛等作业时,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机器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四条凡使用电锯、上垛机、运输机、吊装机等机械设备时,必须将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杂物消除干净。

第二十五条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进入原料场时,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严禁机动车在原料场内加油。

第二十六条常年在原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条场内装卸作业结束后,一切车辆不准在原料场内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拖出场外修理。

第二十八条原料场周围一百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章电气管理

第二十九条原料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当按二级负荷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当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在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第三十条原料场内应当采用直埋式电缆配电。埋设深度应当不小于零点七米,其周围架空线路与堆垛的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杆高的一点五倍,堆垛上空严禁拉设临时线路。

第三十一条原料场内机电设备的配电导线,应当采用绝缘性能良好、坚韧的电缆线。原料场内严禁拉设临时线路。因生产必须使用时,应当经安全技术、消防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条原料场内宜选用防尘灯、探照灯等带有护罩的安全灯具,并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严禁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三条照明灯杆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灯杆高的一点五倍。灯杆宜采用水泥杆,其埋设深度参照表二。

第三十三条原料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必须安装在封闭式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其电源应当从固定分路配电箱内引出。

第三十五条在原料场内作业结束后,应当拉闸断电(不含消防供电)。原料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安全操作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

第六章避雷设施

第三十六条原料场设置避雷装置,使整个堆垛全部置于保护范围内。

第三十七条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当不大于十欧姆。避雷装置与堆垛、电器设备、地下电缆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离。

第三十八条避雷装置的支架上不准架设电线。

第三十九条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测试并做出记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

第七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十条原料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由专人保管和维修。冬季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十一条原料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三规定。

第四十二条原料场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应当不小于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应当不小于四米。

第四十四条每个堆场占地面积超过二万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场每个占地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时,需增设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超过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条环形消防车道应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当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车场。

第四十六条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必须能承受通行消防车的压力。

第八章组织管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法人代表是原料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原料场要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配备专职防火员,协助主管领导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条原料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开展消防业务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十条原料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制定防火安全检查表。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2.值班、巡逻、查岗制度;

3.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草类原料堆垛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7.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8.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二、防火安全检查表:

1.防自燃安全检查表;

2.电气防火安全检查表;

3.设备安全检查表;

4.车辆安全检查表;

5.避雷装置安全检查表;

6.消防设施检查表;

7.环境防火安全检查表。

第五十一条原料场应当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对存在的各种火灾危险性要制定预防措施。

第五十二条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可以采用火灾指数评价法或者仪器监测。

第五十三条对新上岗的工人(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五十四条对在原料场工作的电工、焊工和机动车驾驶员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第五十五条各级防火负责人应当经常对原料场进行检查,消除火险隐患,逐级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日常检查由场防火人员和原料场的防火检查员负责。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六条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原料场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江海明珠纸业有限公司行政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4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

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火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6、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一一会保管、会使用,“三定”一一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四不”一一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关键危险点和重点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5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6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7

1.各部门员工要努力学习消防知识,会检查排除消防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会组织疏散逃生、会宣传教育。

2.报警主机位于监控室,由保安员24小时值班,如听到报警铃响,应立即通知巡逻保安员迅速到报警楼层检查。

3.如发生火灾,监控室值班员应立即切断事故楼层总电源,防止爆燃。情况严重紧急,应边指挥灭火,边报领导、打消防火警电话,报警时要准确清楚地说明酒店地点、报警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情况听清楚后才可放下话筒,同时报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4.各部门员工得知酒店失火信息后,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参加扑救,就近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疏散。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由在场员工商量决定,采取正确灭火疏散措施果断进行灭火和疏散营救工作。

5.如发生火灾,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逃脱者按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则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各部门每班要检查一次部门消防设施,保安部每天要检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设备,保证设备完整、灵活好用。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8

一、变电所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

二、变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三、变电室各过道口、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口、出入口。

四、各岗位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数量充足,妥善存放,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任意动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五、各岗位工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六、各维修工必须经常检查机房内设备的操作机构、仪表、线路等是不是完好,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9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一、为了保证同学们有足够的休息时间,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提高学习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全校学生实行午休制,午休时间是每天中午1:10-2:10。

要求:

1、凡宿生必须回宿舍午睡;

2、非宿生中午回家者,应在家午睡;中午不回家者,应在课堂或学校阅览室课桌上打瞌睡。绝不能逛街、参加体育运动、聊天喧哗等。

三、检查

1、宿生午睡情况由宿委会检查;

2、非宿生午休情况由学监组检查。

检查结果纳入文明班评比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规定者,按每人次扣1分处理;若发现有不服从管理或故意扰乱秩序者,交政教处视情节轻重,作适当纪律处分。

四、本规定即日起实施。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一、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二、检查的部位:。

三、检查内容: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事故档案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新职工岗前培训教育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电气设备维护保养正常运转情况。

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用火用电等管理情况。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完毕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月度安全检查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防火检查中存在的火灾隐患或问题给予积极组织整改和落实,并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执行,以确保站内的消防安全。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1.6米,其它***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13、 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⑴消防(防火)设施:

①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②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⑵洞内火源管理:

①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②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③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④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⑶易燃品管理:

①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②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规范消防泵房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范围

适用于消防泵房管理。

三、工作内容

1、消防泵房、地下消防水池、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负责维护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好日常运行的巡查、点检、抄表及状态监控,并做记录。

2、消防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工程部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维护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消防水泵房。

3、消防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消防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每季度对电动机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6、消防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7、严禁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用水。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培训,和安全教育一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开封、使用和压力不足的要及时更换。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及时消除。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要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要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队负责,专职管理员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队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管理人员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员负责管理。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将隐患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对上级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回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设当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一经发现交安环部处理。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队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本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2、就近原则使用灭火器材并立即报告当班领导,火势严重时一并打火警电话求救。

3、当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如需要启动预案立即启动事故预案,按照预案指挥系统和分工执行。

4、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6、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报。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义务消防队职责

义务消防队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队员由各部门人员、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周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杜绝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四、及时向安保部报告责任区域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存放情况,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担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责任区域的防火需要,随时向安保部申报所需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六、 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七、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使责任区域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八、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本项目的消防应急预案。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总 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带班员、战斗员)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利用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灭火器材展开灭火行动,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消防中队。

3、辖区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队统一指挥。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5、义务消防队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季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每半年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灭火演练,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员每年必须参见消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微型消防站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应在值班室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负责维保公司的监管,并将维保情况上报,定期与辖区消防中队联合检查。

10、微型消防站负责落实公司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在公司防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第三章 副站长工作职责

1、副站长在站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模范带领本站消防员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责任制长期落实,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负责组织本站消防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报告;

4、加强对本站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组织站员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战术技术。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督促站员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督促站员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 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第五章 例会制度

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站部另行通知)。 例会内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

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6、听取站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站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 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等进行移交。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内容包括:

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 器材(装备)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站的器材(装备)。

5、器材器材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第八章 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保卫科、站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绵阳X有限公司保卫科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一、网吧消防管理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店面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网吧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网吧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

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1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2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一级负责人)审批,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液化气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液化气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七、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八、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加油(气)站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报废。

九、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

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查测试及维修保养制度

一、液化气站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实行统一负责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二、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每12个月由专业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修,对报警探头清洗一次,系统值班人员对系统功能至少每班进行2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有灭火器材应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

四、灭火器材不应被挪作它用,应摆放稳固,没有埋压。应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

五、应保持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

六、灭火器、防毒面具等器材应当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一、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二、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三、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四、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五、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六、液化气站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3

1、目的

明确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内容和各级人员职责,保护公共财产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消防管理工作。

3、职责

3.1监控运行人员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监控和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

3.2安管队长负责消防安全规范月检查工作。

3.3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设施巡视检查工作。

3.4管理处监控运行班长负责消防系统的综合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3.5管理中心经理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公共财产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4.1.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1.4加强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各类设施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4.1.5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确保火险时人员疏散。

4.1.6制订消防灭火作战方案和紧急疏散方案。

4.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保护现场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1.8检查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设备,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4.1.9定期组织联合抗震及消防演习,增强抗灾能力。

4.2消防值班制度

4.2.1消防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4.2.2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2.3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执行。

4.2.4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4.2.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及各项操作规程,因违反规程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4.2.6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到来时,不得离岗。

4.2.7每天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4.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4.3.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2管理中心每年对大楼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4.3.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4温、烟感控制箱、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5运行,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高、低层放水试验一次。每次抽查1~2层。每月抽查一次,每次抽查1~2个。

4.3.6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3.7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8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9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4.3.10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3.11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它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4.4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

4.4.1加强消防设施停用期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因事故或其它原因停用消防设备24小时以上,必须报市消防局批准。24小时内,必要书面报告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方准实施(具体时间按当地消防部门规定)

4.4.2装修、扩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4.4.3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4.4.4由管理处审批后,签发'阀门操作票'。

4.4.5工程完工确认后,根据操作票的要求恢复供水。

4.5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5.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5.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5.2.1经理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5.2.2护管队长月检查,作全面消防安全规范的检查。

4.5.2.3护管员周检查,作全面消防设施完好率的检查。

4.5.2.4消防巡视检查,作基本全面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5.3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确保消防安全运行正常。

4.5.4对顾客存在的问题隐患,发出书面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协助处理整改。

4.5.5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中心经理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大楼的消防安全。

4.5.6管理中心每月对护管员的各项消防治安记录进行一次抽查。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火灾应急预案》

5.2《消防设备检查规程》

5.3《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5.4《风机维护规程》

5.5《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5.6《消防水系统检查记录》

5.7《消防设施检查表》

5.8《消防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5.9《风机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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