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企业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资金流动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记录、跟踪、核对以及催收等环节。
内容概述:
1. 应收账款管理:涵盖销售合同的审核、信用政策的制定、账款的'确认与记录、账龄分析及催收策略。
2. 应付账款管理:涉及采购合同的审查、供应商付款条件的设定、账款记录与支付计划的制定。
3. 账款核对:定期进行内部与外部的对账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4. 风险控制:识别潜在坏账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务损失。
5. 流程规范: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划分,制定标准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6. 信息系统支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账款管理的自动化与信息化。
第一条 范围及分类
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
债权性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债务性资产: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
第二条 管理部门
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业务分工
(一)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由于赊销商品与商业客户间形成的资金往来业务。
业务部门:财务部
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
(二)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商业客户预先支付货款形成的资金往来业务。
业务部门:财务部
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
(三)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广告播段、备品备件和个人借款等过程中,预先付款与供货方形成的资金往来业务。
业务部门:设备部、后勤保障部、技术部等部门。
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
(四)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企业在销售或采购过程中,向对方暂时收取和留存的保证金、抵押金、质保金等资金往来业务。
业务部门:设备部、后勤保障部、信息技术部。
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
(五)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在采购原辅材料过程中,由于赊购货物与供货方形成的资金往来业务。
业务部门:采购部
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
(六)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企业在采购原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购买专利技术,预付货款或分期向出售方支付货款而形成的资金往来业务。
业务部门:采购部、研发中心、设备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
第四条 债权性资产的授信
(一)应收账款的授信:由集团财务部根据营销公司下一年的采购预算情况制订营销公司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
(二)授信额度确定后,财务部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客户的资信和营销变动情况,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内开票,保证企业资金的良性循环。
第五条 账务往来要求
(一) 完整性:业务部门送交财务办理业务的票据须齐全、完整、审批手续健全。
(二) 及时性:业务部门需在开具或收取的票据当月,具体按《结账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将票据送交财务部进行业务处理;对于需要进行检验后才能结账的业务,必须在检验合格的当月将票据送交财务部进行业务处理。
(三) 准确性:业务部门须根据合同、价格审批单准确计算应付款金额,严禁超越合同付款。
(四) 连续性: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发生工作调动时,须对尚未结清的往来业务与接替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见“附件一”)。
第六条 账务核对
(一)对账责任部门:财务部下达对账指令,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账务核
对工作,业务部门须积极配合。
(二) 对账方式:采取面对面直接对账或函件、电话等间接对账方式。
(三) 对账期限:
1 定期对账:每年核对一次。
2 不定期对账:对于超过3个月呆滞不动的往来业务,财务部将随时向业务管理部门下达对账指令。
(四) 对账要求:
1在接到财务部下达的对账指令后,业务管理部门应于5日内完成对账工作,并出具对账总结。
2 财务部根据对账总结向业务部门下达业务整改或清结通知,业务部门于5日内完成整改或清结工作,并将结果通知财务部主管会计。
第七条 坏账损失认定标准、依据
(一)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款项;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
(二) 对于无正式法律文件需核销的坏账,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应收账款的拖欠时间在三年以上。
2 须提供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或双方的财务对账证明,如确实无法提供催收记录和对账证明,应至少提供该账户从形成坏账开始前三年的销售回款情况。
3 债务人虽未破产,但已处于瘫痪或停业状态,确实无法偿还欠款,且无其他责任主体承担义务的;
4 须在《坏账核销申请表》(附件二)中详细写明清欠经过及确实无法追偿的'原因。
(三) 对无正式法律文件需核销的坏账,在核销过程中具体情况的补充要求:
1 债务人承认欠款但无力偿还,应在考虑以物抵债等方法均无效后再申报。
2 债务人存在,且欠款金额较大,能够起诉而未起诉的应说明原因。
3 债务人已不存在,应继续向其可能的债务承接主体(如主管部门、出资方、出包方)进行追偿,并应说明债务承接主体不能偿债的理由或出具证明材料。
4 债务人已不存在,应在《坏账核销申请表》中说明以下内容:是否派人去债务人所在地调查;债务人办公场所是否还有该单位,如没有,现住所做何用途,现住所所在单位与债务人是否存在关系;是否向当地工商局或公安部门询问过债务人或办公场所迁往何处等;
5 业务员欠款金额较大,且无法说明欠款原因的,如未报案,应说明未报案的原因。
(四) 核销坏账后,建立辅助账,保留追索权,如发现债务人经营改善或有重组事项,应继续追偿。
第八条 坏账损失报准程序
(一) 上报文件的要求
1 发生损失事项,应上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主送单位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份文件应同时附带内容相同的附件,分别送交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财务管理部一份。
2 上报文件要装订整齐,如果附件太厚无法装订,应拆分装订上报。
3 件正文内容包括:拟核销资产的名称、核销理由、核销金额。坏账核销需说明对业务员的罚款金额、扣除罚款后的坏账金额。
(二)文件的附件内容要求
1 申请核销坏账近期明细账页、《坏账核销申请表》、《坏账形成情况明细表》(附件三),分别由形成坏账的业务员、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管厂长、厂长签字。
2 有法院、工商局等政府机关出具的正式法律文件,能够证明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清算,应附带正式法律文件(如破产终止裁定书、清算报告、工商局在报纸上的注销公告、工商局开具的证明等)。
3 债务人死亡的,应附带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
4 对于无正式法律文件需核销的坏账,须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的要求详细填写坏账核销理由并出具相关材料。
5 涉及处罚责任人的,需要提供责任认定、处罚金额材料。
(三) 上报方式及批复程序
1 发生上述事项,首先将上报材料报集团财务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同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申请。
2 集团财务部在正式受理文件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上报内容分别会同规划发展部、科技开发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赴企业进行审查,同意后在《资产损失处理意见书》(附件四)上签字盖章,可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如日后与董事会批准结果有差异,按董事会的决定进行会计调整。
3 在董事会审批后,由集团财务部在企业上报的文件上签署董事会意见并盖章,返还企业,作为最终审批意见。
4 原则上需在审批后方能处置核销相应资产。但如果股份公司在上述规定的15天内仍未有审批意见或答复的,可在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先行处置资产。
(四) 上报时间要求
每年董事会审批一次资产损失,在6月20日前受理上半年核销资产损失的申请,在12月31日前受理下半年核销资产损失的申请,超过受理期限将顺延到下期核销。
第九条 问责及处罚
(一) 未按照规定订立合同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主管责任人责任。
(二) 擅自提供赊销信用或者超出信用额度、期限提供赊销信用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 应收账款未进行及时催收、对账,以及对异常应收款项未及时追索或者未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主管责任人责任。
(四) 业务部门未按财务部要求及时完成财务清结或整改工作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 业务人员进行工作调动时,未按本制度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 未按债权性资产坏账报批程序办理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 附件
(一) 往来账务交接明细表
(二) 坏账核销申请表
(三) 坏账形成情况明细表
(四)资产损失处理意见书
内部往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流通的高效、准确和有序。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权责明确: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权限,防止工作重叠和责任空白。
2.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3. 文件管理:规定文件的制作、审批、存储和销毁流程,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决策流程:设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5. 协作规则:制定跨部门协作的规范,促进团队间的协同合作。
6. 冲突解决:设立冲突解决机制,预防和化解内部矛盾。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定义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层级的职能和汇报关系。
2. 工作流程:梳理各部门的工作流程,确保流程的合理性和效率。
3. 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规定信息的发布、获取和更新方式。
4. 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的召开、记录和决议执行,提高会议效果。
5. 沟通礼仪:强调沟通的礼貌和尊重,提升内部沟通质量。
6. 培训与发展:提供培训机会,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发展,增强团队能力。
为加强财务日常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加快资金流通,降低融资、成本压力,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管理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借款规定:
(1)借款人借款时必须写清投标项目及收款单位;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如是请外单位围标,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单上注明清楚。
2、其他因公借款规定
(1)借款人需注明借款原因及费用清单;
(2)借款人按《借款单》格式要求逐级签字审批。
二、报销管理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借款报销规定:
(1)经办人报账时必须根据借款时的挂账单位核消帐务;
(2)财务部每月25日前统计、编制《保证金余额表》报至营销中心总经理处;
(3)营销中心总经理约定回款时间及确定责任人;
2、其他因公借款报销规定
(1)借款人黏贴费用票据并按借款原因填写付款单;
(2)借款人按审批权限逐级签字审批;
(3)借款人当月借款当月报销;
(4)借款人在第二次借款前必须首先核销上一次借款,若上次借款尚未报销,财务不予再借款。
(5)财务部根据公司《关于公司各部门报账规范制度》执行借款清理。
三、处罚
1、借款人弄虚作假及违反以上规定,经财务部核实并报董事长处批准,罚款200元/次;
2、财务经理、出纳未严格审核及违反以上规定,经董事长审查核实,罚款300元/次;
3、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未严格审批、监督管理,违反以上规定,财务部报董事长审批,罚款300元/次;
4、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到账,财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连
带责任罚款100元。
四、应收账款的管理
1、各部门、分公司于每季度前10日内将《回款计划表》报至财务部,逾期不报罚部门主管300元;
2、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统计、编制各部门《回款情况表》并报董事长
处,逾期罚款300元;
3、应收款未按计划回款,各部门、分公司总经理承担剩余回款额每日万分之五利息直至回款全部到账,若属特殊情况,各部门、分公司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可免息;
4、各业务部门必须在每年12月25日前将经与甲方盖章确认后的《往来对账单》上报至财务部,逾期不报,财务部报董事长处审批后罚部门负责人(按每笔应收款)1000元。
5、对于逾期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由财务部统计上报至董事长处,研究决定后处理。
五、应付账款的管理
1、材料应付款挂账需提供所购材料的购货单发票、入库单及验收单,单据不全不予支付,责任自负;
2、工程应付款挂账需提供每月工程上报的《结算单》,不及时上报,不予支付,责任自负;
3、当年应付款项需在当年挂账,若发生应付款项跨年度挂账,每出现一次处罚部门报账员1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200元。
4、财务部依据审核批准的各业务部门付款计划支付,违规支付财务部经理罚款1000元/次。
5、财务部每月25日前统计、编制各业务部门《应付账款明细表》,并与各业务部门报账员核对余额后报董事长处,逾期罚款200元;
6每年12月25日前由各部门报账员根据财务要求的对账单格式分别将各部门应付账款客户签字确认的《往来对账单》上报至财务部,逾期,财务部报董事长处审批后罚部门负责人(按每笔应收款)1000元。
7、对于逾期未领取的应付账款,由财务部统计上报至董事长处,研究决定后处理。
1、往来户结算是医院与企业、医院与职工、医院与国家之间因医疗业务开展,提供劳务,上缴税收以及其他业务而形成的往来结算款。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帐款等等。
2、医院的财务部门和药库、设备、总务部门为来往户结算的主要负责部门。
3、建立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
(1)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往来帐的记帐工作,及时清理核算。
(2)药库、设备、总务部门应根据每月经营往来情况设立往来户结算台帐。
4、建立往来户结算款项的定期核对制度,财务部门每月终了将其往来款的分户单与药库、设备、总务部门的台帐进行核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建立往来户结算的清理制度。
(1)根据财务部门与药房、设备、总务部门核对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往来结算款进行清理,及时做好催讨、缴付工作,各部门要把催讨和交付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2)对于经济业务往来户结算款,应特殊予以重视、避免造成坏帐和呆帐。
(3)对已造成坏帐或呆帐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地办理财务清算手续,财务科需提出清理意见报院长审批,对数额较大的应同时上报财政局批准,根据批复后的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销帐结帐,对于销帐结案的有关事项,财务部门仍要建立备查账账务,以便日后查阅。
本《往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及外部的业务交往活动,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合规与透明。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客户关系管理
2. 供应商管理
3. 合同管理
4. 财务结算与审计
5.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内容概述:
1. 客户关系管理:包括客户信息的`收集、分类、维护,以及与客户的沟通策略与服务标准。
2. 供应商管理:涉及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条款与合同,以及供应商绩效管理。
3. 合同管理:涵盖合同的起草、审批、执行、变更与终止流程,以及合同文件的归档与保密规定。
4. 财务结算与审计:规定财务交易的处理方式,包括账款支付、发票审核,以及定期的财务审计。
5.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设立内部控制机制,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
往来账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部分,它涉及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科目,旨在确保资金流的准确记录和有效管理。
内容概述:
1. 账户设置与分类:明确各类往来账目的定义,如供应商、客户、内部部门等,确保账目清晰。
2. 账务处理流程:规定从原始凭证的审核到记账、核对的.完整流程,保证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账龄分析与催收策略:制定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标准,配合有效的催收策略,减少坏账风险。
4. 信用控制:设定信用政策,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等,以降低财务风险。
5. 对账机制:定期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对账,确保双方账目的一致性。
6. 异常处理:建立异常账款的处理机制,如逾期未付、争议款项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 内部审计与监控:实施内部审计,定期检查往来账务的合规性,防止舞弊行为。
内部往来管理制度是我们企业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误解和冲突。本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传递流程:明确信息从源头到接收者的传递路径和方式。
2. 沟通渠道设定:规定正式与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如会议、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
3. 信息记录与存档:规定信息的保存期限和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4. 决策流程:明确各级决策的权限和程序,避免决策延误。
5. 协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协作的'规则,促进团队间的有效合作。
6. 问题解决机制:设立处理内部纠纷和冲突的流程。
内容概述:
1. 信息透明度: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及时获取与其工作相关的信息。
2. 责任明确: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知道何时何地需要与他人协作。
3. 沟通礼仪:强调尊重和效率,提倡清晰、礼貌的沟通方式。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反馈,促进制度的持续改进。
5. 培训与指导:定期进行沟通技巧和制度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制度。
本《往来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资金流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防范财务风险。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往来款定义及分类
2. 往来款审批流程
3. 账户管理与核对
4. 往来款监控与报告
5. 风险控制与异常处理
6. 法律法规遵守
7. 员工职责与培训
内容概述:
1. 往来款定义:明确公司内部与外部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2. 审批流程:规定从申请到支付的完整流程,包括审批权限、所需文件、时间限制等。
3. 账户管理:设定账户开设、使用、关闭的规定,以及定期对账机制。
4. 监控与报告: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定期出具财务报告,以便管理层了解资金状况。
5. 风险控制:设立预警机制,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
6.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往来款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7. 员工职责:明确财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往来款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定期进行培训。
应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与支持下,严格控制各种往来款项,具体管理和制度的.内容如下:
1、学生的代办项目不能跨学期收,本学期内进行结算,期末无余额。
2、通过加强应收、应付款的管理,加强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延长应付账款的还款期,合理高效使用资金。
3、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应按照购货或劳务合同的规定,按单位名称分科目设置有关的明细账,详细记载。
4、对应收、应付款项,应督促有关经办人员或单位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5、定期向领导汇报往来款项的发生及结余情况。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规范企业与外部各方的经济交易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帐务处理流程:定义从原始凭证的收集到记账、核对、报表编制的全过程。
2. 会计科目与核算规则:明确各类交易应计入的会计科目,规定核算方法。
3. 对账管理:规定与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定期进行对账的程序。
4. 错误纠正机制:设立对错误帐目的识别和更正流程。
5. 内部控制:设置预防和检测财务欺诈的'内部控制措施。
6.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帐务活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企业内部政策。
内容概述:
1. 原始凭证管理:规定凭证的收集、审核、保存和销毁流程。
2. 账户设置:详细列出所有必要的会计账户,说明其用途和管理方式。
3. 记账原则:遵循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原则等会计准则。
4. 应收应付管理:包括账款催收、付款审批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5. 税务处理:确保税务记录与帐务记录的一致性,遵守税法要求。
6. 审计与监控: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企业帐务进行审查。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1、负责与各往来单位的款项结算与对账工作。
2、负责供应商管理:合作供应商(包括美亦等受托代销业务)合同管理、结算、嘉奖提成、广告、装修、补贴、存货进价监控、政策利用、与合作商品供应商、劳务供应商的.往来(运费、包装费、委托加工费等)。
3、负责超市管理、核算、对账,按时结算款项。
4、负责存货质量、销售品种分布、滞销商品等分析。
5、负责短期借款、银行贷款、职工集资款的核算与管理。
6、负责保证金、押金、应收预收款的管理。
7、根据工作流程,复核并执行对外汇款通知。
8、负责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保证准确及时,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库存报表、商品销售分析表、应付帐款表、月度完成任务表、嘉奖报表、广告报表、大额资金使用报表、应收帐款报表、其他应收报表、其他应付款报表等。
9、服从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往来管理制度,主要关注企业内部与外部的`财务交易、合同执行、客户关系以及供应商管理等多个层面,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透明和合规。
内容概述:
1. 财务往来:规范资金流入流出,包括发票管理、账款核对、支付审批流程等。
2. 合同管理: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全过程,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规要求。
3. 客户关系:维护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处理投诉与纠纷,提升客户满意度。
4. 供应商关系:选择、评估、管理和优化供应商,保障供应链稳定。
5.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机制,防止欺诈、舞弊等风险。
一、目的:规范万科地产内部往来占用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便于业绩考核。
二、范围:适用于总部及万科地产所属各单位。
三、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万科地产内各公司(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定义:内部往来是指万科地产内部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4、2类别:内部往来主要由以下几类经济交易产生:
4、2、1资金调拨
4、2、2代收代垫
4、2、3实物买卖
4、2、4提供服务
4、3管理原则
4、3、1集中控制原则:资金调拨由总部集中控制,不允许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调拨资金;
4、3、2及时清算原则:对发生的除资金调拨外的其他内部交易,各公司应及时清算,不允许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期末挂往来帐(4、7、2所述例外情况除外);
4、3、3直接清算原则:除由于总部组织万科地产范围内活动而发生的内部往来外,其他内部交易均由交易双方直接清算;
4、3、4主动规避原则: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有意识地避免或减少代收代垫类内部往来的发生;
4、3、5及时核对原则:内部往来应按月核对,至少每季末编制调节表,双方盖章签字确认;
4、4主体:除4、7、2所述情况外,内部往来仅可以存在于以下几种主体之间:
4、4、1总部与各地区公司之间;
4、4、2属同一地区且同一万科地产考核主体内的地产和物业公司之间;
4、4、3属同一地区且同一万科地产考核主体内的地产公司之间;
4、5资金调拨的管理
4、5、1各公司如有资金富余,只能用于归还或支付总部的内部往来,不得向不同地区或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其他公司调拨;
4、5、2各公司如存在资金缺口,且满足以下条件:
计息负债>(权益及内部往来占用+计息负债)×30%
可以向总部申请划拨资金,总部在履行必要的考察并综合平衡万科地产资金需求之后进行资金调拨;
4、5、3同一城市内的各公司之间可以调节资金余缺,具体程序由各地区公司自行制定、操作。
4、6代收代垫款的管理
4、6、1各公司之间发生代收代垫款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各公司直接清算;但由总部组织的.万科地产范围内活动而发生的代收代垫款,::仍统一通过总部与各单位挂帐清算。
4、6、2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代收代垫款,可通过资金中心的委托收付款程序及时进行清算,不允许期末挂帐;
4、7实物买卖或提供服务的管理
4、7、1一般管理
4、7、1、1各公司之间发生实物买卖或提供服务,应直接、及时清算;其中分属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非经常性提供服务或实物买卖,应预先报总部财务部审批备案;
4、7、1、2一般情况下,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由于实物买卖或提供服务发生的往来款项,不允许期末挂帐;但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的跨期工程性质服务按例外情况进行管理。
4、7、2例外管理
4、7、2、1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的工程性质服务,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清算;如期末由于工程跨期而尚未结算,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挂往来帐,体现在'内部往来'中,并与对方单位核对一致;
内部单位之间的工程性质服务主要指物业公司为地产公司提供的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4、7、2、2工程完工后,各单位应及时结算、清算;保修期过后,各单位应将相应'内部往来'及时结平。
4、8总部与各地区公司之间内部往来的管理:除管理费分摊等总部另有规定的往来款项外,同一地区且同一考核主体内应确定一家公司与总部挂帐,其他公司与总部之间发生的往来业务均应划转该公司。
4、9衔接办法:本规范执行前发生的内部交易,不符合本规范管理要求的,应对其余额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清算及调整划帐,上述过程要求在20xx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第一条为加强后勤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往来款项的结算,加速资金周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后勤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往来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往来业务结算。
第三条集团各单位往来业务的总账及明细账由集团财务部各分管会计负责核算和管理。各分管会计应根据往来业务的内容,在不同的往来账户中进行明细登记。
第四条集团各单位之间发生经济业务往来,要求双方单位填写《z后勤集团内部结算〈转账〉单》。由收款单位填写具体结算内容与金额,经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经手人、领导签字确认;结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由收款单位财务人员将填列完整的单据交集团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集团各单位主管会计(报帐员)或收费负责人要建立资金往来备查登记簿,按业务内容、往来单位(个人)、经办人员、金额等进行详细登记,以便账务清理和核对;集团财务部分管会计与各单位负责资金往来备查登记的人员应于每月月初核对上月往来款项总账、明细账及备查账金额,及时调整误差,保证账账相符;各单位主管会计负责监督、检查。
第六条集团财务部分管会计应将核对无误后的往来款项按月结出各账户的余额,依据不同的往来科目,打印明细清单,并通知各公司督促催收欠款、清偿债务。
第七条每年第四季度,集团财务部分管会计应会同各单位财务人员(主管会计、报账员)、收费负责人对往来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并与往来单位进行核对,核实往来款项,采取措施加强催收工作。
第八条年度末,各往来结算科目的余额应结转下年,并详细列明业务发生的时间和内容,以便进行账龄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往来款项的催收工作。对发生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催收,对收回有困难的款项要及时书面上报单位领导及集团有关领导,申请帮助解决,最大程度避免坏账的发生。
第十条符合坏账条件,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单位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说明,由单位领导签字确认,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坏账处理。
第十一条确认坏账的条件:
1、债务单位撤消,经民事诉讼确认无法追还的款项;
2、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还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第十二条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尚有追还可能的应收往来业务,要建立备查簿予以登记,并督促有关经办部门相关当事人继续催收。
第十三条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5‰计提坏账准备金。
本条款仅适用于集团内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第十四条“应付账款”等债务,账龄超过三年的,经确认为无法清偿时,各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报经各单位领导签字确认,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做销账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由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