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管理制度(精选4篇)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后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而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一、建立健全应急处理班子,凡发生“大事故”级以上事故,当事单位第一责任人或主管人员应立即奔赴现场,作好现场组织指挥工作,集团机关建立快速反应队伍,如需要,应在最短时间内奔赴现场,迅速作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损失增加。
二、食物中毒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植物中毒(菜豆、发芽土豆、豆浆、毒蘑菇中毒等)
2、动物性食物中毒(河豚鱼、鱼胆贝、动物甲状腺、含高组胺鱼类中毒)
3、微生物中毒(细菌性、霉菌性食物中毒)
4、化学性食物中毒(A、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误服引起中毒B、进食大量含有硝醇盐、亚硝酸盐较多的.食物c、饮用含硝酸盐、亚硝酸盐量多的水,入苦井水、蒸锅水D、食用过添加亚酸撒盐的肉制品)
三、应急处理方案:
1、发现中毒后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保护好现场;
2、必须专人跟踪抢救,并向医院解释进餐品种;
3、迅速派人就全部就餐者进行走访和调查,发现不适应立即送往医院,不得拖延;
4、迅速将留样食品送到相关部门化验以确认中毒性质;
5、要派专人进行护理并根据医生安排为住院人员制作适合口味的饭菜;
6、同时对食堂内部停业整顿;
7、根据化验结果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8、根据中毒的轻重情况及时通知家属,良好的卫生环境是每个食堂得以发展的基本要求。为了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本餐厅特制定以下规定:
1、餐厅内卫生: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无蝇、无鼠、无污水沉积、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残渣;
(4)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无油腻、定位放置;
(5)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保持干净、无尘土及蜘蛛网。
(6)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2、售餐前,对售餐区和操作区紫外线消毒40分钟。
3、上岗前用用肥皂流水洗手并消毒。如离开操作区,或接触不洁物品后,继续进行操作前,必须再次洗手消毒。
4、分发餐具时,不得用手接触餐具内面,发现不洁餐具立即更换,掉落的餐具不得接着使用。
5、售饭时:
(1)收起食品盖被,接触食品面对叠放在指定位置;
(2)食品盖被内外面标志明显,保洁清洁,每周消毒2次;
(3)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并且要带口罩;
(4)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5)售饭用具放在洁净盛具内,不得随意乱放;
(6)掉落的食品及用具不许继续售卖或使用。
以上规定各负责人不能认真执行,由经理给予相应负激励处罚。
一、营养食堂的配置、卫生及管理要求,食品与餐具的卫生要求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
二、营养食堂布局合理,设专用的交通通道和出入口,设置有洗涤、消毒、更衣、通风、冷藏、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操作间、厨房入口必须设设置洗手装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该职业。科室必须建立健康档案。
四、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洗净双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外出不得穿工作服。非营养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
五、随时保持室内卫生,操作台、各种物表及地面,每日必须进行常规清洁,必要时用消毒液消毒,有污染时立即消毒。
六、凉菜间、裱花间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每天上班前后用紫外线消毒30分钟。
七、餐具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工作程序。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立即放入消毒保洁柜内,用餐前30分钟才能摆上餐桌。
八、食品加工必须做到清洁、无毒,严格执行“四分开”。必须注意凉菜加工环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九、每月对营养食堂工作人员的手、物表、餐具以及凉菜间的空气等环境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菌。
为加强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管理,规范公务接待,防止奢侈浪费,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的类别分为工作餐、接待餐。
二、客饭人员范围:
1、工作餐:
(1)因工作需要加班人员;
(2)在医院协助工作需要搭餐人员。
2、接待餐:
(1)业务相关的外协厂商、供应商;
(2)到医院视察工作的相关政府领导;
(3)院长指定的.其他来客。
三、食堂用餐标准:
1、工作餐:费用标准:6-8元/位。
处所有。
2、接待餐:
(1)10-15元/位;
(2)15-25元/位;
(3)25-30元/位。
四、申请程序及用餐规定:
1、所有业务接待用餐,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科室因业务需要安排客饭,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矿医院食堂就餐派餐单》,报院长批准同意方可安排就餐。相关部门应将接待来客人数、时间通知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用餐标准后,安排厨房准备。
2、用餐后具体负责接待的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要在就餐单上签字,因故当日未签者,事后应及时补签。
3、接待客人务求节俭,禁用烟、酒,特殊情况由院长批示。最高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凡自行安排、自行提高接待标准,由接待人或陪餐人个人承担全部接待费用。
4、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陪客人数不能超过来客人数。招待人数3人及以下,最多陪餐1人;招待人数3-5人,最多陪餐2人;招待人数5人以上,最多陪餐3人。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二、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三、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四、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五、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各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俭指甲。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无传染性疾病。
七、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无食物中毒发生。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