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搬迁方案范文汇编三篇

办公场地搬迁方案范文(精选3篇)

办公场地搬迁方案范文 篇1

公司搬迁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公司的全局利益,需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事项,确保员工能够顺利的搬入新办公区,特制订以下搬迁方案。

一、流程

1、搬迁前:

(1)、召开公司搬迁会议,商议搬迁流程。

(2)、由综合管理部联系搬家公司,并向搬家公司描述具体情况及要求。(地址、行程、需几辆车、楼层、有无电梯、办公家具的拆装要求等)

(3)、由搬家公司人员到公司调查搬运状况,商谈签订搬运合同。

(4)、向员工下达搬迁通知,让员工做好搬迁准备。

2、搬迁时:

(1)、将办公设备贴好标签。

(2)、文件打包与材料整顿。

(3)、办公家具拆组与打包。

(4)、分类装车,做好记录。

(5)、装卸时留意磕碰,小心搬运。

3、搬迁后:

(1)、整顿安放好办公设备。

(2)、清点办公用品和设备。

(3)、结算搬迁费用。

(4)、打扫新办公地点卫生。

二、方案

1、打包时间:于20__年12月1日上午9时开始打包,各部门可以根据部门需求提前打包。(打包好的箱子请做好标签)

(1)、拆办公室电线板:于20__年12月1日上午9时开始拆办公室电线报,并进行打包。

(2)、电脑显示器拆搬时间:20__年12月1日由公司统一安排搬去新的办公地点,顺便参观新办公地点。

(3)、办公桌、会议桌、展柜、财务室铁皮柜、空调等拆装时间:20__年12月1日由公司统一安排拆装。

2、打包要求:

(1)、各部门电脑主机、文件、电话及个人物品打包,打包时请做好标签,标记。

(2)、办公柜里的物品不重的话,可以不需要打包,需把办公柜填满并锁好柜门。(易碎品尽量不要放在柜子中,以免搬家时发生损坏。)

(3)、办公椅不用打包,只需做好表识。

3、标示编号要求:

(1)、每个打包箱都需做好标签,并标明箱中内容,及注意事项。

(2)、每个打包好的箱子顶部必须贴上写有部门的标签。4、各部门需交一份搬运清单到综合管理部。

三、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留守人员要看好所有物品,已搬走物品要做好记录。

2、跟随搬家师傅的人员需要注意包裹的完整性,避免物品遗失或者损坏。

3、看管物品和按电梯由一人负责。

4、跟车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联络。

5、按照搬运清单编号(或部门)顺序逐一搬运。

6、搬运桌子及柜子是一定要锁好抽屉、钥匙由专员报关。

7、搬迁期间遵循轻搬轻放,逐一磕碰,做到调理清楚、程卓稳重。

8、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各部门搬迁时,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各种财务印章、公章、支票、钥匙等要严密保管。

9、拆包时要注意物品是否有损坏。

10、特殊事件一定要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及时解决。

办公场地搬迁方案范文 篇2

注意事项:

1、询问价格时需要确认以下信息:

a、全部物品及规格,有些物品需要额外收费,标准因规格不同而不同。如:保险柜有1米以上和一米以下两个收费标准。

b、搬家的两个地址及环境,涉及收费问题。如楼层、有无电梯。电梯口与装货地点距离。

c、询问全部物品运输需要几辆车及需要什么车。此项非常重要,会避免由于装货不合理而带来的额外损失。

d、确认桌、柜等拆装费用,同时要考虑到有些物品不能进入电梯而需要人工搬运而产生费用。

2、和新办公室交接时要仔细,除了物品确认,还要注意将各个灯具、水具、下水管道均检验下,看是否有问题。

3、电话线路和网络问题要提前进行,尽早发现问题并在搬家前解决掉,不能放在后续工作里做,影响正常办公。检测时需要将各个接口都检测到,网络要保证有线连接能使用。

注意事项:

1、行政物品打包时一定要留出足量的必需品。如:生活用品及胶带。

2、对于贵重物品及易损易碎物品要标注“小心”“勿压”“轻放”等字样。

搬迁(分部门按时间逐一搬迁)5.30

注意事项:

1、留守人员除了要看好物品还要看好个人物品。

2、跟随搬家师傅的需要注意包裹的完整性,避免物品遗失或损坏。

3、尽量先把通讯设施、基本办公设施及生活用品搬运走。

4、搬运桌子及柜子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将钥匙编号统一收起来。

5、拆包时要注意物品是否有损坏。

办公场地搬迁方案范文 篇3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县政府大院、市民大厅、文化旅游创意中心、中央商务写字楼、统办2号楼、双创大厦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分级标准

火灾事故按照严重程度,一般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次重伤10人以下。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政府大院、市民大厅、中央商务写字楼、文化旅游创意中心、统办2号楼和双创大厦办公楼等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本着统一领导、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组织工作机构

成立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总指挥。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质监局、文广新局、安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气象局、应急办、消防大队、电信公司及本预案所涉及的集中办公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任。

2.2 任务分工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指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内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应急预案起草与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道路交通管制、车辆人员疏散、警戒及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调动相关警种和部门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县民政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救助和事故善后、抚恤工作;指导开展死伤人员亲属接待、安置和安抚工作;协助公安部门进行遗物清点、保管和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火灾事故处置价值评估和事故损失核查工作,为灾害事故处置提供相关依据。

县建设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救援期间提供建(构)筑物的相关图纸、数据等信息,为处置决策提供依据,协调供水单位保障灭火救援期间消火栓自来水管增压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需要,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道路实施管制、疏导和保护;开辟快捷通道,保证灭火所用各类车辆安全通行。

县卫计委: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卫生救援、伤员转运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抢救药品和医疗设备;负责对消防部门所需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发布火灾处置相关信息和公告,为应急救援提供舆论保障。

县安监局:火灾事故发生后,联合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管理责任进行调查和追究。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消防部门要求和标准,配置配齐消防器材,定期与县消防部门做好消火栓等消防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转。一旦发生火灾后,率先指挥安保人员关停电梯等设备,开启所有应急逃生通道,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县应急办: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及时准确向上报送信息;负责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消防工作专家组。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的天气情况;指导应急现场气象观测和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等工作。

县消防大队: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火灾扑救和火灾原因调查工作。

电信部门:负责火灾救援过程中通讯通畅工作,确保各项命令顺利传达。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部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器材正常运行;确定专人或者兼职人员做好安全管理;火灾发生后,有序组织本部门、单位人员疏散撤离及重要资料的挽救等工作。

2.3 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办定期组织专家组对政府大院、市民大厅、文化旅游创意中心、中央商务写字楼、统办2号楼和双创大厦办公楼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发生火灾后,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 应急处置

3.1.1 信息报告

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全面、准确报告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办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信息,同时将指挥部领导关于火灾事故的批示、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到火灾发生地,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1.2 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部门单位内部要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先期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积极协同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1.3 应急响应

当火灾事故达到Ⅳ级标准时,由县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当火灾事故达到Ⅲ级标准时,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当火灾事故达到Ⅱ级和Ⅰ级标准时,逐级向省、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政府统一指挥,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

3.1.4 扩大应急

当发生Ⅰ级、Ⅱ级火灾事故,事发地灭火力量不足时,由县消防部门向上级机关请求增援,需调集其他社会力量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调动。

3.2 事后处置

3.2.1 善后处置

对火灾事故中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县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县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火灾后的建(构)筑物进行安全评估。

3.2.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消防部门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对火灾事故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调查工作。

3.2.3 信息发布

火灾事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确认并同意后发布,未经确认的信息不得发布;参与火灾扑救和调查的人员,未经县应急指挥部授权,一律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4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部队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办公楼各部门单位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等消防组织,发挥各单位在火灾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消防力量的具体业务指导,并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灭火救援水平。

4.2 物资保障

县财政局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火灾事故处置期间的财力和物资保障;负责火灾应急事故处置期间消防器材装备和应急物资的调拨及紧急配送;负责为火灾事故处置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3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负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负责对消防部门所需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4.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5 治安维护

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4.6 通信、广播电视保障

县文广新局、电信山丹分公司、移动山丹分公司、联通山丹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时的通信保障和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和各项命令顺利传达。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委宣传部和消防大队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全县火灾预防和应急管理宣传及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各类火灾事故通俗读本。

5.3 责任与奖惩

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修订

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6.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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