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日调整通知实用3篇

休假日调整通知(通用3篇)

休假日调整通知 篇1

各单位、部门:

根据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 现就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xx年XX月XX日

休假日调整通知 篇2

集团各事业部/各部门: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公司员工作休时间进行重新调整,现将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公司所有员工上班时间调整为两个班次:

Z班:8: 30-18:00

适应范围:内勤人员、一线岗位部分员工(具体由各相关部门安排轮值,把轮值名单送人事部备案,以便核对考勤)。其中,一线岗位的,该班人员中午11:30-12:00就餐后负责一线岗位轮值。 一线岗位包括:销售、售后前台、办证、续保、出纳。 W班:9:00-19:00

适应范围:一线岗位非轮值人员。该班人员中午12:00-13:00为就餐自由休息时间。

二、公司所有部门员工休息日调整为:

“普宁地区月休3天”“汕头地区月休4天”的公休假期。

三、 休假事宜

假条提交:所有人员休息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并提交请假条,如紧急情况必须打电话跟主管领导请假之后,于上班前(即早上8:30分前)在各部门微信群汇报申请,由考勤人员跟主管领导核实。 考勤汇报:各统计考勤人员每天须把各店的考勤情况于当天早上9:15分前上报部门微信群(包含紧急休假者也须一并统计汇报)。

考勤处罚条例:如未按时上报至群,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勤统计人员、人事经理、普通员工均200元/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

休假必达:各部门须在每月终了前填写《节假日排休表》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存档,作为当月部门考勤依据;所有员工休假期间必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如出现10分钟内/打3次以上电话都处于“无人接听、关机、无法接通”等情况则应受到处罚:普通员工200元/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店总1000元/次。

集团人事行政部

20xx年*月**日

休假日调整通知 篇3

职工朋友们:

经厂务研究决定,现将国庆节和中秋节部分职工的休假时间作如下调整:

李上10月1日12点班。

张上10月1日20点班。

其于职工班次不动,凡假日期间有班的职工将发给3倍工资。

特此通知

x厂务秀员会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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