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我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形成良好文明道德风尚。经与被评为市县文明单位的县城学校商议,决定联合举办道德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办单位:参加联办的单位为被评为市县文明单位的县城学校(机关),具体为县教育局、海阳中学、海阳二中、海阳二小、中心幼儿园、海阳幼儿园等六单位。
二、主办单位:道德讲堂由参加联办的单位轮流主办,具体轮流的顺序原则上为县教育局、中心幼儿园、海阳二小、海阳二中、海阳中学、海阳幼儿园,如遇特殊情况可自行调整。从现在开始,原则上每年每季度举办1次。20xx年一季度由县教育局主办,二季度由中心幼儿园主办,以后每季度的主办单位按轮流的顺序以此类推确定。
三、参加对象:主要是各参加联办单位的干部职工,具体人数由主办单位确定。如其他学校干部职工有意参加,可提前与主办单位或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
四、活动地点:原则上定在海阳二中多媒体教室,主办单位也可另选地点。
五、注意事项:
1、每次道德讲堂活动的内容(主题)、流程、时间、地点、人数等的确定,活动的筹备、讲堂的布置、活动的主持等一切具体事务,均由各主办单位负责。
2、各联办单位要按主办单位确定的时间、地点和人数等要求,组织教师提前分钟签到入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并负责做好本校教师的签到和讲堂秩序的维持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道德讲堂的牵头拉总和指导督促工作。各主办单位应及时将道德讲堂的主题、时间、地点、人数等内容告知县教育局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主持词、事迹报告稿、唱的歌词、诵的经典等材料交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5**010,联系人:胡有为。
休宁县教育局
20xx年3月25日
金融系统各单位:
按市文明办关于做好20xx年道德讲堂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办拟定义20xx年7月13日(星期三)开展金融系统“道德讲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时间
20xx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地点
市委四楼号楼八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银信部门和保险公司各派2人参加: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办公室主任,不得迟到缺席。
院各内设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常州市20xx年深化“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我院将与11月18日举行“道德讲堂”活动,请全体干警准时参加。
一、会议时间
11月18日下午2时。
二、会议地点
院11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全体干警。
四、有关事项
1、请参会人员着冬季检察制服,提前1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2、请院技术部门做好会议保障工作。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检察长同意,并报院政治处备案。
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20xx年1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