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由于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违规事项,对其本人罚款100元,责令1500字书面检查一次,并处警告处分一次。上级领导x处罚200元。员工付蒙由于个人行为不当,对公司业务及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其本人罚款100元,责令1500字书面检查一次,并处警告处分一次。上级领导x处罚200元。书面检查应于12月5日下班前交至相关公司领导处,请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x公司
年 月 日
严禁车辆乱停放通知为配合安全生产,规范厂内用地空间,营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经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全体员工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上晚班的员工除外),必须一律停放到本厂正门前的车棚内,严禁在厂内乱停乱放,首次违反规定的将给予警告处理,二次违规不听劝告者,每次处以10元罚金,严重的将作辞退处理。
*公司
7月7日
最近一段时间,公司交通秩序比较混乱,车辆乱停乱放,部分员工的车辆在公司内乱停放现象比较普遍。收虾间前面的那片空地公司的清洁工每天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却被成为了员工的停车场,严重影响了公司环境的安全和美观。从今天下午开始,请各位员工将自己的车辆放在规定的车棚内,如果再发现车辆停放在收虾间前面,我们会采取严厉的措施:停车辆的员工将会罚款50-100元。大家可以互相监督,举报的员工我们会给予奖励。
请大家积极配合,谢谢!
人事行政部
年12月6日
尊敬的各位客户:
由于公司增资扩股,扩大经营,我司名称进行了变更,即将“中山市澳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山市恒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届时“中山市澳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项业务由“中山市恒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祝商祺!
原公司:中山市澳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公司:中山市恒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09月06日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