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资的批复【通用3篇】

关于同意增资批复(通用3篇)

关于同意增资的批复 篇1

南京xx职业学校:

《关于成立南京xx职业学校工会的请示报告》一文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南京xx职业学校工会。

二、南京xx职业学校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市商务工会联合委员会。

三、按照全总、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意见》(宁委发【】14号)文件要求,工会主席应由学校副职以上领导兼任。

此复。

南京市商务工会联合委员会

x年2月21日

关于同意增资的批复 篇2

xx市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xx市金融工作局报来你司的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xx市人民政府将省财政新增中小微企业资金5000万元按规定注资你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81万元增加至15581万元;注资后股权结构不变,xx市人民政府仍为全资股东。

请你司持本批文及变更后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省金融办

x年5月31日

关于同意增资的批复 篇3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国寿资发〔〕27号)和《关于对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国寿海外发〔〕31号)收悉。经审核,批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亿港元,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向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800万港元。

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和香港金融监管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划转。增资手续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我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保监会

x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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