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3年乡村教师的决定(精选3篇)
本学期以来,在辛勤耕耘、忘我工作的校领导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期末考试已经落下帷幕,全体教师勤奋工作、敬业爱岗、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同学刻苦学习、奋力拼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突飞猛进。
x年12月31日-1月1日我校举行了本年度期末考试,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学习标兵,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教师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本次考试中教学成绩突出的33名教师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这次受到表彰的教师, 集中体现了我校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他们具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他们努力工作,成绩优异,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同时,希望本次未受到表彰的教师,要虚心向他人学习,狠抓教学,争取下次取得优异的成绩。
各部室:
x年中,我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坚持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政治上顾全大局,关心热爱律师事务所,遵守组织纪律,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承办各项律师业务,积极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所创造了良好的律师形象和执业形象,使我所的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同行的前列。为表彰先进,鼓励发展,经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给予表彰奖励。
8名同志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努力,开拓进取,在所内起到了带头作用,对所内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特授予“突出贡献奖”;x16名同志,精心钻研律师业务,办案质量较高,对所内律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特授予“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在所内行政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参加行业和所内集体活动,表现优异,特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全体同志以被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 x年十二月三十日
各市(州)教育(教师奖励)基金会、市(州)教育局:
长期以来,全省中小学乡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边远山区学校,坚守高尚道德情操,在深化教育改革、悉心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组织开展表彰“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活动,对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引导广大教师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各市(州)、县(区)自下而上推荐申报,评审委员会评定,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卢长云等20名同志“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荣誉称号;张晓敏等8名同志获得“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不忘初心、潜心育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各市(州)教育(教师奖励)基金会和教育局大力宣传“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先进事迹,为广大乡村教师更好施展才华、展现精神品格提供全方位支持,使他们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希望全省教师以先进为榜样,乐教爱教、锐意进取、勇于创造,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事业中不断创造新业绩。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