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表彰性决定(3篇)

个人表彰性决定(精选3篇)

个人表彰性决定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一年来,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校领导集体的引领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两基攻坚”工作的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队伍的建设,办学理念的更新,校园硬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品牌的树立,初三全县会考等诸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收到了上级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学生,正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和刻苦的努力,才使学校有现在的成就与辉煌,在第2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初三升学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初三年级组、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赵高成等14名班主任、在同级学科评比中成绩优异的王斌等33名教师、班干部工作突出的杨锐等28名优秀班干部、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全级前茅及进步明显的125名学生给予隆重的奖励,授予他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学校号召向获奖的师生学习,同时也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不断进取,与全校教职工一道,甘于奉献,乐于奉献,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而努力,让文明的行为,知识的传授,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荡漾在学校的每个角落。

xx年xx月xx日

个人表彰性决定 篇2

x3—x4学年,我院学生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促进我院学生全面发展。全院学生秉承“立德有为”的校训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努力学习,奋发进取,涌现出了一大批学风端正、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经各系推荐,学院审核评选,决定授予中文系1204班等18个班集体为“优良学风班”,政法系1x班等38个班集体为“先进班集体”,吕娜等61名同学为“标兵学生”,梁彩霞等391名同学为“三好学生”,亢晓晓等189名同学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号召全院广大同学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大力弘扬我院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附件:xx学院x3—x4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标兵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xx学院

x4年6月23日

个人表彰性决定 篇3

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残联大力支持下,我会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工作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促进了我区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残联党组研究,综合考核评比,决定表彰等6个单位为娄星区目标管理年终考核一、二、三等奖;授予李丽霞、陈俊等4名同志为娄星区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残疾人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

附:20xx4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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